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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太祖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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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增寿把杨旭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虽然在朱元璋面前,他不敢太过放肆,仍然刻意地描述了一下杨旭当时如何愤怒,以及屠尽所有鸡犬的场面,朱允炆听罢振衣而起,气得满面绯红,大声喝道:“侵占他人祖宅,当作羊圈马棚;弃人亡母灵位,任由鸡鸭涂污,当真是可忍孰不可忍!杀得好,就算杀人也不为过,只杀一群鸡犬,他杨氏族人还好意思打官司告状,真是刁顽不可教也!”

朱元璋不动声色,只是瞟了眼孙儿,缓缓问道:“孙儿以为,这杨旭所为,当得?”

“当得,自然当得!”

朱允炆亢声道:“孝是仁义之首、百善之先,自古孝子孝女为报祖父母、父母之仇杀人,朝廷向以恩赦,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自秦汉以来,朝廷莫不以孝治天下,敬天、孝祖、敬德、保民,百姓方能恪守君臣、父子、长幼之道:在家孝顺父母,至亲至爱;在外尊老敬老,选贤举能;在朝廷上则忠于君王,报效国家……”

朱允炆倒不是假惺惺的作戏,只为取悦皇祖父。他自幼受儒家教育,确实很重孝道,虽然其中有少许作秀的成份,因为他能竞争得到这个皇位继承权,就因为他的孝道。

按道理讲,朱允炆并不是嫡子嫡孙,而是嫡子庶长孙,所以他本来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太子朱标一共生了五个儿子,皇太子妃是郑国公常遇春的长女。这位常氏生了两个儿子,长子朱雄英,八岁早夭,次子朱允熥,这是嫡长子嫡次孙,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传统礼制,继承人的顺序是嫡长子嫡长孙嫡次孙嫡次子,所以真正的继承人法位顺序,朱允熥应该排在他二哥朱允炆的前面。

但是朱允熥当时太小,才学有限,表现过于平庸,朱元璋自己当时已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他不能不考虑主少国疑的问题。再说朱允熥的亲姥爷是常遇春,舅姥爷是蓝玉,郑国公常茂是他大舅,开国公常升是他二舅,一旦这个年纪小,才干又平庸的孙子做了皇帝,天知道会出不会出现外戚专权的局面?所以几乎未做任何考虑,朱允熥就被他否决了。

这时候,在朱标过世时悲痛欲绝表现殊异的孝顺孙子朱允炆就进入了这个迟暮老人的视线。

父亲死丵了,朱允炆当然伤心,但是弄得形销骨立,三日不食几乎气绝,这就孝顺的有点过火了。朱标是皇太子,国事忙碌的很,而且还不只他一个儿子,他又是庶子,要说朱标和他有多长的时间在一起,感情深厚得多么无以复加,以致老爸死丵了,他恨不得追随于地下,那就有点扯淡了。

真要说亲,他和皇祖父朱元璋更亲,祖孙俩在一起的时间最多,朱元璋对他又特别的慈祥可亲,朱元璋死后,他也没悲痛成这个样子。他埋了朱元璋,擦擦眼泪,挽起袖子就开始收拾叔叔了,第一个倒霉蛋周王是朱允炆刚刚登基一个月就被拿下的,可见他有多忙,哪有闲功夫悲痛个没完。

其实换做一个普通人,家里办丧事,本来就伤心的你要不要表现得更加哀恸,免得旁人说闲话呢?这是人之常情,也不用对朱允炆特别苛责,说他如何虚伪,尤其是他自幼受儒家教育,这是严格按照古礼守丧,并没什么不对。但是反过来,非要把他的这种行为捧上天去,说他至仁至孝,那就是走向另一个极端了。

朱允炆在父亲的葬礼上表现的如此突出,其中还有他的师傅黄子澄指点的缘故,黄子澄对朱元璋的心思看得很清楚,嫡次孙朱允熥自己平庸无能,他母舅家又太有能耐,一向护食的朱元璋必然会考虑到外戚专权的问题,朱允熥继位的可能并不大。

但朱允炆不是嫡孙,皇位岂不是该传给朱元璋第二子秦王了么?却又不然,因为皇太子妃常氏在生下朱允熥的当年就去世了,此后太子东宫一直由朱允炆的生母吕氏执掌。她是事实上的继太子妃,这样的话,她的儿子也可以算是嫡孙。

尽管没有走法律程序,太子东宫正位一直虚悬,没有正式册封吕氏为太子妃,以致朱允炆称帝后,仍得称常氏为嫡母,追尊常氏为孝康皇后,而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是毕竟从理学和礼教上,这还是说得通的。

正因为朱允炆主要是靠孝道得到了朱元璋的青睐,他在这方面特别注意有所表现也就在所难免了。朱允炆听了徐增寿所言,确实非常气愤,同时,因为缺乏自信,他对自己的叔父们总是抱着强烈的戒心,怀疑他们觊觎自己的皇位,对这个受到亲族叔父们压迫排挤的杨旭,本能地有种同仇敌忾的感觉,所以这一番长谈侃侃,当真是痛快淋漓,掷地有声。

朱允炆说完了,原以为会得到祖父的赞许,偷偷瞧一眼朱元璋,却见他仰卧枕上,双眼微阖,却似已经睡着了,忙收了声,往他旁边站了站。

静默片刻,朱元璋慢慢张开眼睛,看了眼孙子,又看了眼徐增寿,微微笑道:“嗯,孙儿所言有理,这件事往小里说,不过是一个小家族里的一桩小恩怨,可往大里说,这却关系到孝道与律法、公正与严明的大问题,怠忽不得。”

他示意了一下,朱允炆忙又将他扶起,将靠枕垫在他的背后,朱元璋沉吟片刻,忽地一笑:“增寿,你讲的好故事呀。”

徐增寿心里打了个突,连忙躬身道:“只是恰逢其事,又蒙皇上问起,臣才略略提起。”

朱元璋笑了笑,并不点破他用心,只道:“朕正在修订《大明律》,朕为吴王时,草创新法,洪武六年着手修订损益,历时十六年,于洪武二十二年方才编成。可……终究还是有所疏漏,不算至善至美。治天下礼乐为先。或言有礼乐不可无刑政,朕观刑政二者不过辅礼乐为治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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