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大约持续了十多秒,六个匪徒枪中的子弹也消耗殆尽了,几人丢下枪,拔出腰间的军刀围了上去。
‘砰!’
李军打完枪里最后一发子弹,击毙一个匪徒,然后舔了舔嘴唇,握枪走了出去。
彭博也探出头,果断的扣下扳机,击毙另一个匪徒。
“这个小娃娃交给我,你们把姓李的给解决掉。”四人皆知,李军身手过人,是他们的阻碍,都忽略了彭博这个年轻人。
“来吧!”
彭博眼中精光爆射,顺手抓起那个重达数四十多斤的龙首,砸向面前的中年人。
中年人大惊,本以为自己用军刀可以压制对方,谁知这货居然拿起这件可怕的凶器,这件龙首可有四十多斤啊!
这货究竟是不是人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不容多想,连忙躲闪,万一要是被龙首砸中,不死也要丢半条小命。
一时间,中年人根本找不到反扑的机会,不甘的向后退去。
眼看将对方逼近了一个死角,彭博低吼一声,手中的龙首脱手飞出,划出一道弧形,狠狠砸了过去。
中年人躲闪不及,被龙首砸中胸口,吐出几口黑血后,脑袋一歪,失去了呼吸。
再看李军这边,他虽然当过特种兵,但退伍这几年身手生疏了许多,早已没有了当年的勇猛,毕竟眼前这三人可不是混混,而是杀人不眨眼的匪徒。
当李军用枪托砸倒一个匪徒的时候,一把明晃晃的军刀刺向了他的胸口。
就在这千钧一发,一道清脆的枪声蓦然响起,那个匪徒后心中弹,倒地身亡。
“嗨,哥们,你被捕了!”彭博抱着枪,心情十分舒畅,他就喜欢这种能掌管他人性命的感觉。
“我投降!”最后一位匪徒丢掉军刀,抱头蹲在了地上。
李军感激的看了彭博一眼,就在他经过那个匪徒身边的时候,匪徒突然间抓起军刀,刺向李军腹部,不过,就在他刚刚捡起军刀的时候,一颗高速飞转的子弹射穿了他的脑袋。
“谢了!”
回想起刚才惊险的一幕,李军后背浮现出一丝冷汗。
“杀了这么多人居然面不改色,你小子够狠,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你了。”李军伸出大拇指,打心眼里佩服。
李军第一次杀人时十九岁,当时杀的是一个走私毒品的头目,杀完他之后,许久不能自拔,深陷生命在他手中流逝的恐惧中。
普通人会害怕,但彭博不会,因为对于一个死过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是能让他感到恐惧的。
“砰!”
一道沉闷的爆炸声响起,紧接着一群真枪实弹的警察冲了进来。
“我们是人民警察,里面的人放下武器,停止抵抗。”
“他们好像来晚了!”彭博二人相视一眼,无奈的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