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是就是世界上最好听的语言?
白羽的步伐都是欢快的,他高兴的似乎要跳起来!
他向掌柜要了两样夜歌最喜欢吃的菜肴,轻拌莲藕和炒鲜菇,想想夜歌欢喜的尝着菜肴的滋味,他心里就一阵窃喜。
不知嫣儿能不能找到金辰呢?
一切都按照着自己的想法而进行着。嫣儿那个傻丫头,真的相信了夜歌的话。巫师到现在迟迟没有让他们回去的消息,这只不过是他编造的而已,只是为了让她掉进自己的陷阱。而这个傻丫头竟然相信了。如果东窗事发,他完全可以说是自己不忍心看她如此,那个金辰的身份他怎能不清楚?
当初,倔强的子嫣前来灵巫苑拜师学艺,就是他通风报信才使水王立为她公主,现在,公主长大,出落的越发美丽动人,这时她便更有利用价值了!联姻!与金族联姻!听说金族的公主王子都差不多以婚配,当然要找与嫣儿年龄相仿的少年,只是这个少年竟然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爱人——洛尘
名义上的爱人而已,火族的公主,从八岁起就跟着金辰,直到金辰十八岁。整整八年。洛尘苦苦等待了十八年…
又是一个刺眼的数字,岁月在爱情面前,永远是那么微不足道。
现在金辰出了这样的事,她还要来策马狂奔到这里,替他解围,劝他回去。
如果嫣儿找到金辰,可就有一场好戏要上演了!金族与火族世世代代都是以联姻的形式来维持表面的风光,而洛尘喜欢了金辰八年!金辰以年满十八,本是应婚嫁的年龄,他却逃了出来!如果他知道他的‘兄弟’嫣儿也要投怀送抱嫁给他,他应该是喜还是悠?
我浑身酸软的坐不起来。
终日躺在床上,无所事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让我最烦心的,是那个野蛮霸道的洛尘。
她最近倒是安静很多。因为我身体的不适,她很是尽心尽力的照顾我。
那年她八岁。
我十岁。
我与父王来到火族大殿面见火王,火王威严而肃穆的看着我们。一身如血般的红衣,一颗颗红色玛瑙璀璨夺目,亮瞎了我们的眼睛。
“金王玄空,带犬儿金辰,拜见火王。”父亲行礼鞠躬。我却直挺挺的站在大殿,望着火王。
火王很是惊异的看着我,大概是惊异于我的勇敢。我却被一股有力的力量捏住了脖子促使我弯下腰。
这时,我看见了火一般明亮的眸子,那眸子,有一丝愤怒,一丝残忍。那是从一个小女孩子的身上所传来的。
那个女孩隐匿在屏障后,嫩白的小手把着屏障的边缘。
洛尘,出来!
一声大喝,小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突然出现在火王身边的小女孩。一头红花点缀在脑间,一身烈火般明亮的红衣,再次刺瞎了我们的眼。
火王的脸突然间换了个模样,慈爱的目光,温暖的笑容。一把将她揽入怀中。意想不到的是,女孩挣扎着,小粉拳击打着火王的下巴,火王却笑得更开心了。完全忽视了我们。
金族虽不算的是五族中最强大的一族,却也是自在安逸。但物竞天则,总得有个依靠。
“火王,我很是喜欢火族的布局,想到处观赏一下,不知可否请火奴带我去参观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