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鑫。”他看着心爱的女孩,眼中充满了歉意和柔情。这个女孩,为了能陪自己,居然每天只休息不到四个小时,她把工作以外的时间都给了自己。
“谢谢你。瑞鑫。”他感动地说。同时心中暗骂自己真是粗心,一味只顾自己,却没有想过瑞鑫的感受,居然连她休息的时间也占用了。
“你还跟我客气啊?”瑞鑫满脸笑容。
洪钧拿过汤匙,轻轻喂了瑞鑫一口鸡蛋羹,半个月来,每天都是瑞鑫喂他吃早饭,第一次,他喂这个女孩,心中的愧疚越来越盛,真是个粗心的傻蛋,不是口口声声说喜欢瑞鑫吗,为什么就一直没有把瑞鑫真正放在心上?
难道是因为得到的太容易,所以就不懂得珍惜吗?
他抬起手,狠狠打了自己一巴掌,这一次,打的比第一次见瑞鑫那一下重多了,脸颊立即就肿胀了起来。
“你,你干嘛啊?”瑞鑫抓住了他第二个巴掌。
“我,我……”洪钧说不出话来了。他歉疚地看着瑞鑫,怜爱从心底里面涌了上来。他嗫嚅着,终于说出了心底珍藏的话:“鑫儿,我爱你。”
相识半个月来,瑞鑫第一次听到心爱的人说出“我爱你”,她的心里充满了甜蜜,为了这三个字,不管付出什么,即使是生命,她也愿意,有了这三个字,即使让她立即死去,她也感觉今生再无遗憾。
“我,也爱你。”她红唇微启,吐出了心底的珍藏。
两片唇,再次粘合在一起。
从相识到相恋,从相恋到真爱。在这间小小的宿舍,得到了升华。
“今天,你不用陪我了,我就在这里看着你,看着你好好睡觉。”挪开嘴唇,洪钧一边喂瑞鑫鸡蛋羹,一边说。
“嗯。”身边的女孩温顺的应着,张开小嘴吃了一口鸡蛋羹。“钧,我能叫你阿兵吗?”
“阿兵?为什么叫我阿兵?”
“因为,我想用一个只有我能用的名字称呼你,我不想让任何人和我分享这个名字。”
“好。鑫儿。”
再次拥吻。
瑞鑫躺在床上睡着了,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高挺而不失小巧的鼻子下一张可爱的小嘴,泛着淡淡的粉红色。惹人怜爱,让人有一种想要亲吻她的感觉。
洪钧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他不能打扰自己的爱人休息,为了陪他,她已经造成了生理紊乱,自己爱她,就要加倍珍惜她。
他轻轻驱赶着一只围着她嗡嗡的苍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只苍蝇是不是也好色?它好像有意挑逗他,盯着瑞鑫鼓鼓的胸部转来转去,顺带把他的目光也停滞在了那诱人的地带。
粉色的衬衣下,白色的胸罩清晰可见,坚挺的双峰让胸罩充盈而富有弹性,衬衣上面的扣子不得不用尽了全力才避免了被撑脱。
洪钧有一股想伸手碰一下的冲动,半个月的交往中,他脑子里虽然想入非非,但是却一直没有任何逾越的举动,她是他的女神,他感觉她的身体是如此的高贵,以至于自己不敢碰一下。
但是现在,这个女神双手放在肚子上,甜甜地睡着了,丰满的身体静静躺在床上,曲线一览无遗地展现在他的面前,一条条毛毛虫在脑子里爬来爬去,撩拨着他的神经,让他不能自已。
他突然想起了莎士比亚笔下的哈莫雷特,想起了那句话: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苦笑着对自己说,要还不是不要,这是个问题。是一个天大的问题。他为这句名言加了一句后缀。
他面临着抉择。虽然他知道她正在生理期,自己也没办法有更过火的动作,此时的他,也没有奢望其他,他只想伸手,摸摸那两只小兔子,可爱的,从未示人的小兔子。想知道她的大小、形状,想知道她的柔软度。想知道她有多香。
他伸出了手。张开了五指急速袭向她的胸部。
睡梦中的瑞鑫微微挺了挺胸,她是不是已经准备好了,要迎接这双手的肆虐?或者是迎接更加疯狂的柔情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