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他不介意这些混混的轻薄,也不是因为他的心魂没有恢复而无法收拾这些混混,而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身边这么多的鬼魂,这种小事根本就不用自己出手。
这些孤魂野鬼虽然没有别的大本事,但是教训一下这些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相信,这些混混以后见到自己,绝对会躲着走。
手里有钱,洪钧可以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香蜜湖、华侨城、地王大厦……每天,洪钧都带着女友穿梭于这些人造的景观,看那些钢筋水泥,本来,还想去香港看看的,但是女友一句不去让洪钧没能成行。
“为什么不去?”洪钧问女友。
“不为什么,我就是不想去。”女友的回答蛮横而无理,却让洪钧只能站在罗湖桥头望港兴叹,算了,不去就不去吧,说实话,洪钧也不想去,看多了高楼大厦,心里真是有一点厌烦了,逛城市真是没有到大山里面闲逛有意思。
深圳什么都多,人多,车多,楼多,钱多,当然了,小偷也多。刚进新一佳超市,一直飘在身边的平安就一个劲朝洪钧努嘴:“留神你身后那个人,那是一个小偷,正想朝瑞鑫的挎包下手呢。”
洪钧差点没笑出声来,这小偷看来今天出来没看黄历啊,敢偷我们,这不是往倒霉堆里撞吗,这可怨不得自己了。洪钧看了看平安和跟在她身后的第一小队的十几个鬼魂,嘴巴差点没笑歪到天上,小队长是一名四十几岁的男子,洪钧记得他叫滕日华,于是,他对着滕日华眨了眨眼,滕日华会意,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洪钧的意思。
洪钧走到货架旁,装作挑商品拿起了一面镜子,微微抬高,于是,镜子中就清楚的看到了身后的事情,那是个看样子连二十岁也不到的年轻小伙子,个头不高,顶多一米七,身着校服文质彬彬,面庞清秀,一副在校学生的打扮,要不是平安提醒,洪钧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人会是一个小偷。
镜子里的他一点也没有发觉洪钧和他要偷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他的行动,他的右手正轻缓地伸进女友的挎包,女友为了让他顺利得手,此时正忍着笑一动也不动地站着,生怕惊动这个倒霉的蟊贼。
他的整只手已经伸进了包中,脸上也稍微露出了笑容,估计他以为货物马上就要到手了,而且可能是摸到了女友包里厚厚的人民币,手指上的感觉让他以为是自己运气好,找到了一只肥羊。洪钧却开始替他暗暗担心起来,天知道这些鬼怪下一步会怎么做。
“啊。”一声惨叫把洪钧吓了一跳,回过头,蟊贼已经缩回了手,右手大拇指上,一只蝎子趴在上面,尾针此时正狠狠地钉在拇指尖上。洪钧一眼就认出了这正是北方最常见的十足大青蝎,这种蝎子毒性不是太强,没听说过被它蛰死过人,但是蝎毒是神经毒素,一般的人被蛰一下子,不但疼,而且麻、肿,洪钧曾经被蜇过一次,那滋味也绝非用言语所能表达的。看着平安挤眉弄眼,洪钧立即知道这是平安的杰作了,平安啊平安,这可真是“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由是可(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怎么了?”商场的保安听到惨叫跑了过来。
“没什么,他可能被东西撞到头了。”洪钧笑了笑,向保安解释,此时,那只硕大的蝎子已经没了踪影,小蟊贼虽然手指疼痛,见到保安自己心里却先害怕了,听洪钧这么说,连连称是,表示自己是刚才不小心,在看商品时被货架碰到了头,不过现在已经没有问题了,不用担心。
洪钧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他并没有打算深入追究这个小贼的责任,这种小贼遍地都是,犯不着送进警局,惩戒他一下就得了,再说了,进警局自己也要进行笔录什么的,非常麻烦。他不想因为这些事情,耽误自己和女友享受美好的时光。
“那只蝎子是滕日华的阴气所化,这下,这个小蟊贼可有得罪受了。”从商场出来,平安得意洋洋,“最起码在一年内他只要再有偷窃的想法,大拇指就会剧痛不已。”
这个平安,洪钧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女友,心说以后可千万不能招惹女人了,毒啊。
“你们先回去吧,我和大家跟着小贼去看看,看是不是惯偷,如果碰到了贼窝,我们少不得要惩戒一下他们。”滕日华说着,招呼那一小队的鬼魂跟踪小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