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劲东高高昂起头,蔑视的看着彭警官,不屑地说:“我又没有做错事,有什么好态度需要争取?!”
面对庞劲东的这种强横态度,回想起昨天被庞劲东辱骂的场景,彭警官刚才的得意有些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恼怒。
但是考虑到庞劲东与贺局长之间的关系,他又不好公开发作,只得耐着性子说:“你参加群体性殴斗,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打架的情况分很多种,比如军人在战场上杀敌,难道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那不一样……”彭警官虽然知道有“不一样”的地方,却又说不出来具体不一样在哪里,只得告诉庞劲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那么再举一个例子,假如你老婆强坚了我,在室内强坚和在室外强坚,两种不同的具体情况在量刑上有区别吗?”
“你……”彭警官“啪”的拍了一下桌子,近乎是声嘶力竭的质问道:“我老婆怎么可能强坚你?”
“打个比方嘛,干嘛生气!”庞劲东一脸的天真,小心翼翼地说:“那么咱们换个说法,是我主动强坚你老婆……”
彭警官指着庞劲东的鼻子威胁道:“你敢!”
“我不敢……”庞劲东瞄了一眼另外那个警官,把声音放低了:“但是有人敢……”
庞劲东没有想到自己实在是歪打正着,那个警察与彭警官的个人关系非常好,两人私下往来非常频繁。
彭警官曾发现那个警察有两次趁着自己不在家的时候登门,本来就怀疑这背后有苟且之事,结果庞劲东的这句话立即引起了他的警觉。
想到庞劲东与贺局长之间的关系,他开始怀疑庞劲东可能听到局里什么风言风语,有意说出这么一句话。
彭警官的注意力立即从庞劲东身上转移开,注意观察起自己的那位可能是妻子奸夫的同事兼好友,想从对方面部的表情中发现一点什么。
虽然注意到彭警官看向同事的目光有些怪异,不过庞劲东毕竟无从知道彭警官的心理变化,于是又说道:“那咱们再换个比方,比如说你的这位同事强坚了你!”
彭警官的脑海中正在想象那位同事与自己老婆如何巫山**,听到庞劲东新打的比方,其中的男女主角立即换成了他本人与那个同事,立时打了一连串的冷战,同时意识到庞劲东根本就是在胡说八道。
那个同事本来感到十分奇怪,庞劲东怎么会从打架斗殴扯到了强坚,注意到彭警官不怀善意的目光之后,立即意识到彭警官是起了疑心,于是转而考虑应该如何表明自己的清白。
听到庞劲东的这一句话,他下意识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的纠正说:“我国刑法对强坚罪的定义有一个要件是,必须违背妇女的性意志,也就是说强坚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
“哦!”庞劲东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指了指彭警官,又指了指那个警察,说:“这就是说,你们两个如果互相强坚的话,并不犯法!”
“你给我闭嘴!”彭警官说着,使尽平生最大的力气,用力的拍了一下桌子。
一声巨响过后,彭警官只感到手掌痛得厉害,其实这一巴掌本来想拍在庞劲东的脸上,但是他却又不敢。
庞劲东满脸无辜地说:“我只是想提醒一下,你们两个有互相强坚的权利!”
那个警察痛恨自己刚才着了道,指着庞劲东厉声呵斥道:“别胡言乱语了,把态度给我放老实点,老老实实的交代问题!”
庞劲东叹了一口气,突然变作一本正经的模样说:“我是想用这两个例子证明,具体情况的确需要具体分析,就比如说同样是打架,主动参与挑衅和自卫就是不同的。你刚才问我为什么参与打架,我现在可以回答你,因为法律规定我有自卫的权利!”
“这么说……”彭警官竭力平静下来情绪,重新拿起了钢笔。不过他没有把这些话记录在案,钢笔微微敲点着桌面,缓缓的问:“你是遭人攻击之后被迫还手的?”
庞劲东点点头:“你很聪明!”
“有证据吗?”
“有证据证明我不是自卫吗?”
“你在面对犯罪嫌疑的时候,应该寻找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庞劲东打断了对方的话:“你们应该知道这几年来,我国司法最大的一个转变,是‘疑罪从有’改为‘疑罪从无’。这也就是说,你们怀疑我有犯罪事实,却又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怀疑,那么我就是无罪的。现在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你们现在没有证据证明我不是自卫。”
彭警官在恼怒之余,因为竟然被庞劲东给上了法律课,于是又多了几分羞惭。
他恨恨的说:“我们不需要你给我们**律……”
“我看有这个必要!”庞劲东“哼”了一声,再一次打断了对方的话:“我对你们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准表示怀疑!”
彭警官看着庞劲东,咬牙切齿的愣怔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庞劲东的这段话说得似乎有问题。
“疑罪从无”的适用是在怀疑犯罪的情况下,而庞劲东却拿这个原则来说明自己没有犯罪。
但从另一方面来讲,如果不是没有犯罪,那么也就是说有过犯罪行为,因此又的确适用于这个原则。
彭警官的专业知识和逻辑分析能力实在有限,想来想去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到应该怎样反驳庞劲东。
不过他立即想到了一件事,觉得可以对庞劲东构成致命打击:“如果说你不是有意参与殴斗,为什么身上带着凶器?”
“凶器?”庞劲东知道彭警官指的是什么,但仍装作十分惊讶的样子问:“什么凶器?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这是什么?”彭警官拿出一个白色塑料证物袋给庞劲东看,里面装着的正是那把甩棍,上面已经站满了血迹。
庞劲东坦然回答:“甩棍!”
“谁的?”
“我不知道你手里的是谁的,不过今天我的确带了一根!”
彭警官根本不认识这个东西是什么,只知道是用来打架的。
听到庞劲东承认确实携带了,他顿时大喜过望:“这还不是凶器?”
庞劲东立即发问:“什么是凶器?”
彭警官还真就知道“凶器”的定义,立即得意洋洋的回答说:“‘凶器’按字面上的理解就是行凶的器具,不过从法律上说,凶器的概念要因时、因地的不同而不同……”
庞劲东打断了彭警官的话;“这么说一块砖头也有成为凶器的可能!”
“当然。”
“法律有规定公民不准携带砖头吗?”顿了顿,庞劲东补充说:“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好像所有建筑工人都要坐大牢了!”
“正常人不会带着砖头逛街!”
庞劲东没有继续谈论砖头,而是换了一个目标物:“同理可证,在一定的情形下,用内裤把人的口鼻堵住,同样可以致死。也就是说内裤也可以成为凶器,那么法律有规定不允许穿内裤吗?”
“你……”庞劲东的这番话近似于胡搅蛮缠,彭警官愣了片刻之后,用力晃动着那根做为证物的甩棍,急赤白脸的说:“可是这东西不是砖头,也不是内裤!”
“但是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法律有规定不允许携带甩棍吗?”
庞劲东逗弄了彭警官半天,只有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彭警官立即想起,法律虽然规定有管制刀具,但是甩棍这种东西并不在其中。
他的嘴撇来撇去,思忖着应该怎样回答庞劲东,但是始终找不到更好的措辞,结果说了一句:“不知道……”
“你作为警察竟然不知道法律规定那些东西可以携带,哪些东西不能携带,实在太搞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