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头子,追入了丛林,他不在行动了,他弯着腰,仔细的观察着这片战斗时候还没有涉及的丛林,看着这里面的脚印,捡起一根被人踩踏过的干枯树枝,略一思索后,继续向前走。
辰逸和朱焱都道这野人战斗力强悍,从来不知道,这个野人,其实素质全面到让他们可怕的地步。
一个人活了将近一百年,就专门研究杀人那点事儿了。他除了战斗力强悍,其实还是一个丛林战高手,如果他回到了他的岛国,一定是一个最强的狙击手,如果他出现在国际舞台,一定是一个最牛逼的杀手。
要么,为什么这个野人头子可以在两千五百米的距离,在大风天气,轻松的把玩儿狙击枪?要么,为什么他可以带人摸上战士们的基地,轻松杀戮掉上百战士呢?
野人用自己的眼睛,用自己的鼻子,一路上沿着辰逸他们无论如何小心也会留下的各种线索迅速前进。在经过一丛看起来可能是被风吹得积在一起的树叶时,野人的脚已经踏下去,但是在距离地面还剩下不到一寸距离时,他的脚略略一顿,又重新抬起,向前多跨出二十厘米。
可是就在他的脚朝前迈去的时候,突然他听到“啪”的一声响。
声音虽然很细小,但是这种熟悉的声音,对于野人这种已经活了一百年的老妖怪来说,却犹如在耳边响起一声轰雷,野人的身体猛然僵在那里,他低声道:“我踩到地雷了!”
没错,他是踩到地雷了,身体变异到比常人强大好几倍,加上百年的训练,他自然称得上是一个高手高手高高手,不过,这个世上还有一个词汇,那就是“天才”。
一个天才就算是不努力,也比一个埋头苦干的人要强悍的多,更何况,这是一个努力的天才呢?
朱焱在丛林中行走的痕迹,只有辰逸一个人破解的了,这个时候留下了自己行动的痕迹,自然就是为了勾引野人上当,朱焱相信辰逸一定会把这个野人引诱到丛林中。
那个诡雷,自然是朱焱精心设计的,那个土堆只是朱焱摆出来的一个幌子,只要是有些本事的人,就会把脚往前迈,但是,不好意思,你往前迈的那一刻,就已经踩到了地雷。
可是,高手毕竟是高手,野人现在可不想就再被炸一下,因为蚁多咬死象,自己身上的伤痕若是再多一点,那就不好打了。他轻轻扒开这枚地雷周围的浮土,这是一枚在阿富汗战场上最常见的MIA81钢珠防步兵地雷,对于这种地雷非常熟悉的野人,轻车熟路地将地雷引信拆掉。
当他把这颗地雷拎起来的时候,他不由瞪大了双眼。在这颗地雷下面,还放了一个绑得和一包糕点似的怎么也要有三公斤重的炸药包。
他有些发怒了,自己这么强大,竟然要被这些侏儒这样的耍,他静静的把这个地雷换了一个位置,然后埋设起来,又继续往前走去,这次,他终于看到了那颗有些不对劲的大树,大步上前,看着树枝上深深的痕迹,他竟然有些不敢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