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擦去额头上的汗水,我注意到了我手肘上的伤口。这是在冲进院子里,把袁雪从井沿边抱下来,她挣扎的时候,我也跟着摔到地上的时候磕破的。夏天,穿着是衣服都比较单薄,那地方擦破了皮,在洗澡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还对着镜子给自己擦了点药。看着伤口,当时地上,应该也留下血迹了。那么梦里白头发舔舐血迹的画面应该……是真的!白头发再次吃到了我的血!
早上醒来,袁雪已经离开了,她的工作性质让她必须早起。两只黑猫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就这么躺在床上给任千沧打了电话。
他那边应该也还没有起床吧,很安静,让我们能好好说话。他很有耐心地听我说完了昨天的事情,包括叶焱和吴光的事情,还有袁雪和袁雪爷爷的事情。我又问了他北京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他说道:“今天我们会跟那碗的主人套套近乎的,要是可能的话,就这么一两天就能拿到碗。”
“宝爷不是整天吹他厉害吗?就不能让他弄个什么法术,把那碗偷出来,再还回去啊?”
任千沧就笑道:“宝爷这些很厉害了。要不是他,我也约不出对方来。那碗的主人是一个四十左右的老女人,还眼光特别高。第一天的见面会,就想给我一个下马威。要不是宝爷在,她也不会给我机会的。”
“四十岁的女人?”我疑惑着。宝爷这才刚二十啊。不过他一向是对女人都特别有办法的。就像当初在医院里的那些护士阿姨一样。“任千沧,对付这种女人的事情,你还是交给他吧。”
“嗯。放心吧。”
挂断电话之后,我才起床出门,去了美丽庄园。叶焱的酒跟我差不多时间送到了,那是五瓶年份很好的红酒,还有人很仔细地让美丽庄园的人签收,并说了一大堆的注意事项。
我跟美丽庄园的人对了名单在离开的时候,果然看到了有几个小报记者跟在我。看来风声已经放出去了。
第二天,我又拉着袁雪去买礼服,袁雪虽然说不想去,但是也看得出来,她心里其实是挺期待这样的聚会。而同时,我那宠物聚会的消息已经快速地传开了。有人说,我这个孤儿刚当上富家太太,就拿着钱乱撒,这是要败家的。也有人说,都还没有正式举办婚礼呢,就这么高调,以后还不定成什么样子呢?还有人说,基于之前我在任家非人的待遇,我就是那种一旦有了钱,就想着炫耀哪怕背后,自己啃着草根哭的人。
说什么的都有,我也早就习惯了这样流言蜚语了。我的目的不是为了什么高调,也不是为了炫耀,我只想看看,老奶奶和老教授会不会把他们的灵宠猫带出来。加上袁雪说的,那墓里几百年都没有死的猫,很可能就是我们在老教授家里看到的那个。黑猫,血红的眼睛。
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只要能帮到任千沧,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任千沧是现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把我当成家人,亲人的人。就算他不是人,也不管他要做的事情到底是对是错,我都会帮助他。因为我不想失去,也不想失去家的感觉。
在宠物聚会的前一天晚上,任千沧打来了电话。他告诉我,他们拿到了那只碗,已经把碗上的微雕都记录下来了。上面的故事和我们手里的那半只碗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它有着故事的后半段。那后半段里写道男人顶不住任家的压力,在大小姐和她幽会的时候,用刀柄打向她的肚子。其实只是想着把里面的孩子弄掉。并不是墓志上写的,被未婚夫用刀刺死的。大小姐的逃开了,顶着肚子上的痛,回到家里,却被那男人伤透了心。她给自己换上了衣裙,躺在床上,用刀子划了手腕。
家里人在第二天发现的时候,看到的不仅是躺在床上身上衣裙已经全是血的大小姐,还看到了坐在大小姐小腹上的黑猫。任家掩藏了事实,让官府把男人抓了起来。男人听说大小姐死了,并没有反抗,承认自己用刀扎了大小姐。其实他是已经悲痛得不愿意去思考,只想着和大小姐一起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