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行了叩拜大礼,齐声道,“我沈二子,我沈幺娘,今日立誓…”
沈二子?
生儿子…
这算个什么名字?
娇兰听了呵呵直乐,“你二人的名字,是按照家里长幼序齿取的?”
沈二子红着脸,知道救命恩人笑的是什么,忙红了脸道,“俺爹娘都是乡下人,没什么文化,所以就随便叫着小名,喊着喊着也就成真了。”
“既然这样,你们二人如今要跟了我,不如今日我就赐你二人一个名字,如何?”
二子和幺娘听后,忙千恩万谢道,“求主子赐名!”
娇兰仔细端详着二人,男孩长着一张精致的面孔,皮肤虽不白皙,却也泛着健康的小麦色,内里透着一股子英气,如果改头换面换上一身体面的服侍,指不定以为是哪家的儒生小公子;幺娘虽与二子为亲兄妹,可这脸模子跟二子完全不一样,一张鹅蛋脸,眼神怯生生的,怕是在大户人家被欺负惯了,可这丫头如果再胆子大些,顾盼之间,眼波如水,往后脸模子再长开点,就活脱脱一美人儿了。
“二子,你以后就改为沈长笙,幺娘就唤若水吧!”娇兰干脆道。
“长笙…”
“若水…”
兄妹二人相互喊着对方的名字,满心欢喜,“我们以后有名字了,多谢主子赐名,往后长笙、若水定为主子鞍前马后。”
“好了,若水你先养着,以后的事儿,咱们以后再说,长笙你先出来,我还有话与交待!”娇兰说完便退出了房间。
其实今日,她一早就醒了,只是思绪空顿,躺在床上不想起。她一直在计划着谋定而后动,只苦于一直无人可用。要说寄芙这丫头虽贴己、聪颖,人也活络,但却仅限于府里,因为她从小到大的生活坏境,大致都没变过。这就局限了她的用途,而长笙不同,混迹与各门各户,大小胡同,虽是靠着卖柴火为生,但好在常年走街串巷,对这一代定是熟悉,最重要他是个男子,办起事儿也方便。
可是他不识字,看起来性子畏缩还有些自卑…
如果真要**出来,怕是不易。可看长笙那眼眸灵动清澈,想来也不是愚钝的。
娇兰回了内阁,屏退了众人,空留了长笙,并让寄芙守在屋外。
长笙低头躬身,不敢抬头。
娇兰轻呷了一口茶,命他抬起头来,道“朗亲王府里从来不缺奴才,你若是想留在府里定要与别人显得不一样些,总是这般低头哈腰,也不怕折了你这男子的气概。”
长笙忙抬起头,瞧见娇兰那谪仙澄澈的眸子,顿时又有些害臊,没多久就又怯生生的把头低了下去。
看来要在短时间内重新塑造一个人,着实有些为难。
“好,既然你喜欢低着头,那就低着,等我说完了,你定要抬起你的头,给我一个肯定的答案。”要改变一个人,从来都是要严苛的。
“我会让寄芙在府外为你置办一处住处,并会请先生教你读书识字,你必须用最短的时间熟读先生所教的内容,每月的十五你来府里,我要抽查,你可听明白了!”娇兰没有问他愿不愿意,而是问他明不明白。
长笙怔了怔,幼时家里穷的揭不开锅,能把孩子喂饱已经是万幸,哪还有什么闲钱让他去读书。幸得他空有一身蛮力,父母早逝之后,他便已卖柴为生,如不是早年因为在山里砍柴不深摔断了腿,他的妹妹也不会把自己卖了,拿了钱来给他治腿。现在他遇上了主子,救了妹妹的性命,可他更没想到的是主子居然要让他读书,这等同于再造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