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没想过留下来照顾她?”虽说夫妻一起很正常,但如果在有孩子的情况下,难道不应该先考虑下孩子吗?凌红感到不解,至少她认为苏雨不像是那种不顾及后果的人,不然也就不会把吴雨宁带在身边。
苏雨苦笑:“这个孩子比较黏她爸爸,”顿了顿又说:“其实,我原本就是个自由编辑,自从和她爸爸结婚,到处走反而比较有思路,只是,小宁的出生稍稍打乱了我们的生活节奏,不过还好,她很听话,我们什么都能满足她,就是不能在一个地方好好定居起来,这也是我和她爸爸唯一感觉对不起她的地方,不能让她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好好上学,最后只能由我充当起教育她的工作。”
“不过她已经五岁了吧?送去正规学校不是更好吗?”汪明霞抓住问题重点,她认为父母一直都是孩子的启蒙老师,但只限在某个年龄段,接受正规教育和与其他同龄孩子接触才是最正确的成长方式。
“嗯,这个我已经和她爸爸商量过,等她到了上小学的年龄我就留下来陪她,至于她爸爸,到时候也会尽量申请在当地工作,实在不行,我们就自己做生意,毕竟,我和她爸爸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如果不能让她好好成长,钱赚的再多也是徒劳的。”
凌红身份赞同苏雨的观点,哪一个做父母的做尽一切、劳心劳力不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凌红自己就亲身体会过,她为了家人能过的更好,所以背井离乡,起初无奈只能与家人相隔两地,现在,有母亲和孩子陪在身边,她便觉得在无所求,看着小虎慢慢长得,听着他每天说起上学和其他小朋友之间的趣事,她真的觉得满足了,如果说唯一不能释怀的,就只有她给不了小虎一个正常人该有的家庭,不能给小虎完整的父母爱,而恰巧苏雨所提出的便是夫妻两个一起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苏雨的情况给凌红和汪明霞不小的启发,同时让她们认清了今后的生活的重心,一个人或是两个人,拼死拼活只为自己而活的话,他们今后又能得到什么?什么都得不到,但孩子却是继承他们的依托。
“我一直认为,给孩子最好的生活就可以了,没想到没有亲身经历过真的有很多事需要去学习。”再次走在大街上的汪明霞说出自己的感悟。
“嗯,曾经我也是这么认为,自从小虎在我面前提到我很少陪他,尽管是因为工作的缘故,曾有人告诉我,在假日的时候多带他出去走走,可以让他更加感到安心,让他觉得我就在他身边,让他安心的同时自己也能得到放松。”毕竟是经历过的,凌红自然显得更为有见解。
“说到这个,红姐,我很羡慕你有小虎那么听话的儿子,说他年龄小但有时候会像个小大人,说他成熟但有时候又会像其他小孩子那样天真,最重要的是他很懂事,在我所接触到的小孩子中,不说和小虎同龄,就是年长两岁左右都不见得比他懂事。”汪明霞说的毫不犹豫,甚至好像为自己能够认识小虎这样的小孩感到有些自豪,还有向往。
听到别人夸奖自己的孩子,是每一位身为父母的荣耀,更何况是把小虎当做生活中动力的凌红:“以后你的小孩一定也会很懂事。”
尽管是客套话,从凌红嘴里说出却并没有那么刺耳,相反很受用,而且,又有谁能抵得过赞赏之词的诱惑?
聊着聊着,两人因苏雨和小雨宁带来的小插曲而影响的心情已经一扫而空,重新投入逛街带来的享受和乐趣中,大有一种把看中的东西都买下来的架势,事实上,再次逛下来她们买的东西就更多了,然而,她们好像乐此不疲,就好像有着无尽的动力,怎么都用不完。到最后,路人不再是因为她们有些初衷的外表而侧目,而是因为两个看似力气不大、身材娇小的女人手中竟然提了不少应该超负荷大包小包的东西,而两个当事人,完全无视路人异样的目光,继续‘血拼’。
“阿红?”
突然,有个声音叫住了正在行走的凌红,开始的时候凌红没发现对方是叫自己,直到听着对方的声音有些耳熟。
“是凌小姐吗?”
凌红转身,朝向声音的来源处身后看去。
“李姐!!”
叫住凌红的不是别人,正是李沐阳的姐姐李怡香,两人因为前一次出游的缘故,关系拉近了不少,就连称呼都改变了。
“真的是你。”李怡香向凌红走来,看得出是一个人。
“不好意思,我之前没注意。”凌红有些窘迫,不但是对方先叫住自己,明明擦肩而过都没看到对方,还让对方叫了好几次。
“逛街?”一扫凌红手中提着的大小包就能看出原因,当然,还有汪明霞。
“嗯,啊,对,这是我的同事,汪明霞。”说着,凌红便转向汪明霞:“阿霞,这是经常到我们酒楼用餐,明诚设计李总的姐姐。”
“你好。”
“你好。”
两人互相问候,遇见就是缘分,三人年龄相差不大,又因李怡香是一个人,于是,自然而然的三个人就走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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