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清风浮照,苏州北三环之上附近最有名的圈子。
这里,别墅成排,绿林环绕,每一寸土地都想沾满了富贵之气。
在三环之上,有一栋最为宽敞地别墅。
为什么说它是这里最为宽敞地别墅,因外它占地面积极为宽广。别墅前,光是那一块巨大的草地就足以让人尖叫发狂。
要知道,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能买下这么大一栋房子,不是商界巨头,就是政界要员。
偶尔,有人从巨大的别墅面前经过的时候,眼中都会露出羡慕的神色。
当然,他们并不是羡慕这别墅的主人能拥有这么大的一栋别墅,而是羡慕这别墅主人的身价。
要知道,这栋别墅的主人正是苏州赫赫有名沈万三。
自从林霄搬进这别墅以后,他便过起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地日子。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当沈雅得知林霄竟然要搬过来和自己一起住的时候,整个人就像是怀了孕的母猫,惹不得!
虽然,自从“酒吧事件”之后,沈雅对林霄的印象有所改观,可是还是无法接受,一个才认识了一天的男人和自己同住在一起。
为了这件事,沈雅不知道和自己老爸闹了多久。
可是每次,沈万三总是会用一句:“如果要是要让林霄搬出去,那她必须回到医院,乖乖地接受检查”。
就这样一句话,让沈雅即是郁闷又是无奈。
她实在是不行回到医院去问那难闻的消毒水的气味,可是也不愿和林霄这大混蛋同住在一个屋檐下。
对!
没错!
在沈雅的心中,林霄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混蛋!
如果要不是这家伙不提醒自己那杯酒里面被人下了药,她就不会出这么大的臭。如果要不是这件事闹得这么大,沈万三也不会知道。
如果要是沈万三不知道,那也不会不允许她今后不准再到那种场合去玩。
天呢!
如果要是不让沈雅去那种地方发泄一下,那还不得憋死她。
终于,在她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杀招后,沈万三才终于肯松口。答应她,每个月可以让她去酒吧玩一次,但是必须让人保护她。
想想自己以前无忧无虑的生活就是因为林霄这个大混蛋破灭,沈雅就有一种想要杀人的冲动。
当然杀人是犯法的,而且在见识林霄的身手之后,她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只不过,她天天都找林霄麻烦。
用沈雅的话说,本小姐打不过你,难道还吵不烦你。
只要把你吵烦、吵厌了,你自然会搬出去。到时候,这别墅又不是自己的天下了嘛!
这不,沈雅又因为一点鸡毛蒜皮地小事正气势汹汹地去找林霄麻烦了。
“林霄,你是不是又擅自进了我的房间?”沈雅双手插在腰上,做出一副要跟林霄拼命的模样。
坐在沙发上的林霄早就习惯了沈雅现在这幅模样,懒洋洋地说道:“是啊!怎么了?“
怎么了?
沈雅一下子被林霄的态度给激怒了,本小姐的闺房也是你随便能进的吗?
沈雅的卧室在二楼,林霄的房间就在她隔壁。
当初,沈万三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沈雅差点没有以死相逼。只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只这女人又会改变了主意。
沈雅看见林霄坐在沙发,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电视里面的那个正在打内衣广告的美女,顿时有一种抓狂的冲动!
你大爷滴!
你一个男人能不能看点正经一点的节目。
这种节目除了露胸露屁屁,又什么好看的。
如果要是让林霄知道沈雅现在心里的想法,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想法。
要知道,这露胸露屁屁就最好看了。
“喂,我再问你一次,你是不是进我房间拿了什么东西?”沈雅见不到林霄露出这么猥琐的眼神,于是便挡着了电视的面前,气呼呼地问道。
原本林霄正在欣赏电视里面那个36d美女的“凶器”,可是突然之间,自己眼前就换上了一个凶神恶煞的女人。显示愣了一愣,随即便将目光挪向了沈雅的胸前。
嗯!还不错。
应该也有36d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