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他那样的货色,我还能跟他一般见识?”夏公子哼哼,“再说了,我都死了,还计较什么呢。反正他会有这一天,也是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一点都不意外。”
夏鹤清是有才能的,但他拼尽一切,最多也只能勉强挤进一流之列。
但自己不一样,自己不仅是超一流的,还是独一无二的,这一点,夏鹤清一生比不了。
而且夏鹤清功成名就之后就沉湎声色之中,再也不追求更高的造诣,这也导致了他的水准不断退化,最终迎来了坐吃山空的一天。
“是啊,我也不意外。”夏雨琳叹气,“只是这一天来得太晚了。想想,他都风光三十年了!”
在她看来,剽窃他人作品是偷窃犯中最为严重的一类,足该身败名裂,一辈子抬不起头才好。
夏鹤清若不是剽窃了夏墨清的作品,会有今天的成就、地位和财富?
夏鹤清算得了什么天下第一才子?她想到就一个字,呸!
“没办法啊。”夏公子换个姿势,继续睡,“我是死人了嘛,死人跟活人计较,那还不是自讨苦吃。得了,你也别管这种垃圾了。”
夏雨琳往后一靠,吃点心:“是是,我不提了。”
因为肾虚而不能享用美人,因为才尽而不能赚钱,美人与财富——夏鹤清最爱的两件东西,正在慢慢失去,几乎算得上是英雄末路了。
但他通过卑劣的手段风光了三十年,这一生过得也够爽了,就算现在死了,也可以没有遗憾了,哪里像夏公子,英年早逝,错过情人,连作品都要被人剽窃,才真的是一生悲剧。
好在苍天惜才,夏公子的魂魄总算保留了下来。
外头,今天天气晴朗,阳光居然颇为温暖。
入娣拿了一大堆被单去晒,院子不够大,她便在葵园门口摆了支架,摆上被子。
“入娣——”一个低柔的声音传进她的耳里。
入娣觉得这个声音有点熟悉,却想不起来是谁的声音,便转过头去:“谁呀?”
一张俏丽的、白净的、年少的脸庞,与她近在咫尺。
瞬间,她脸色全变了,手中的床单落到地上。
就像见鬼了一样。
对她来说,见到这个人,确实就相当于见鬼,阳光再也没有温度了。
“怎么,不认识我了么?”来人微笑,那么无害,“你跟了十一小姐后,真是变了好多呢,连我都不放在眼里了是吧?”
入娣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十、十七小姐好、好,我、我怎么会忘、忘记十七小姐呢……”
是啊,她怎么敢忘记这个人呢?
其实,她真的好久都想不起有这个人了,但现在看到这个人,她什么都记起来了,尤其是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
她怕夫人,怕大少爷和三少爷,怕老太太,怕管家,但她最怕的,却是眼前这个女孩。
不过十四五岁的女孩儿,白生生的,似乎一砸就坏了,却是最可怕、最隐蔽的存在。
“没忘记就好。”女孩儿微笑,像个令人怜爱的小妹妹,“要不然,我就得把过去的事情重说一遍,让你记起来你是谁,而我又是谁。”
入娣的身份哆嗦起来:“我、我都记得,十七小姐不、不必说过去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