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过了三四分钟,王琰出来了,他顺手关上了门,然后对我说:“请进去吧。”我心里有点小激动,主要是分外好奇,想知道这个会杀人的充气娃娃到底是何模样。
于封对王琰说:“内急,想借你洗手间用用。”王琰朝洗手间方面看了一眼说:“在那边,请便。”
我推开门,径直朝床上望去,却发现床上的那“人”不见了,将房间扫了一眼,才发现她坐在一张红色的电竞椅上。我直接朝她的脸望去,发现她跟昨晚来找我的那只鬼惊人的相似,可以说,无论是脸蛋,还是身材,简直就是一模一样,甚至衣服,也都是一件花格子长裙,显得飘逸、清秀。
她坐得很端正,睁大眼睛望着我,小嘴微抿,虽然不带表情,但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她在对我偷偷发笑,而她那双眼睛明亮又漆黑,很大,像是会说话。
当然,更令我惊讶的是,她跟真人无异。若不是早知道她是一只充气娃娃,第一回见到此类物种的我,一定把她当成真人了。这也难怪那个贼会强奸她,可以想像,那天王琰不在家,小贼偷偷进屋,在客厅里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自然推门进屋,发现床上竟然全身*(也可能穿着衣服)的大美女,这美女是如此地美丽,脸蛋胜似范冰冰,身材超越林志玲,皮肤白皙直逼刘亦菲,如此完美的女人,这时正躺在床上,任何一个男人看了,都会心驰荡漾,况且,还是一个贼!
他果断地把她给上了。
然后,他心满意足地走了,没带走一分钱。
结果,在于封不知情的帮助下,终于让她找到了他,她要他割掉了那爱惹祸的玩意儿,然后结束了丑陋的人生。
我慢慢走向她,情不自禁地蹲下身,望向她的小腹,想问她,你就是昨晚来找我的那只女鬼?可我还没有开口问,门开了,王琰进来了。我极不开心地站起身,这才将这间房子打量了一遍,发现这间房约十来平方米,里面摆有一张床,一张电脑桌,一张电竞椅,还有一张书桌。书桌上摆着几本书,还有纸、墨、砚,显然这房中的主人很喜欢写毛笔字。电脑桌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时打开着,页面是一个word文档,里面全是汉字。
“你女朋友真美。”我由衷地赞道。
王琰说了声谢谢,然后望着充气娃娃说:“我女朋友说她认识你。”
我惊讶地道:“是吗?这就奇怪了,我却是第一回见她。”
王琰说:“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认识你的。”
我好奇地问:“你跟你女朋友——是怎么认识的?”王琰笑了笑说:“这个——说来话长,我把我和她的故事写到了一本网文里,名字叫我的女友是充气娃娃,你若有兴趣,可以去看看。”我望着他问:“你难道是网络作家?”王琰又轻笑道:“什么作家?其实就是一个码字工具。”
又跟他们闲聊了几句,我见他有些不耐烦的样子,估计了一下时间,便走了出去,见于封与夏梦瑶还坐在沙发上。夏梦瑶伸手指着自己,朝我睁大眼睛打着口语说:“还有我呢。”我回头对王琰说:“我女朋友也想看看你的女朋友,她说你女朋友比她美,心中不服气呢。”
在说这话时,我心中暗暗将夏梦瑶与那充气娃娃比量了一番,怎么说呢,那充气娃娃固然很美,但是,她毕竟不是人,与人相比,她身上似乎少了一样东西,可到底少的是什么呢?我想了一阵后才想出来,少的是一种人的神韵。比如从夏梦瑶身上所发出来的灵气与气质,并不是一只充气娃娃所能比拟的。
王琰露出了一副极为难的表情,朝夏梦瑶看了一眼,支支吾吾地说他得先问问他女朋友,然后转身推开门进去了。一分钟后,他出来了,说他女朋友同意让夏梦瑶去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