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那人身材高大,气质卓然,一张颇为方正的面庞甚至堪称俊秀而且居然真的就跟陈半夜有七分相似。如果不是颌下有须,简直就跟兄弟俩一样。
不过,与一身痞气的陈半夜不同,那人身上自有一种淡看一切睥睨众生的王者之气,与陈半夜站在一起甚至不用说话就已经高下立判。用现在的话来说,任何人只要扫了他们一眼,马上就能分辨出一个是大老板,另一个则是小跟班。在这种特殊的气质影响之下,那人身上的‘炔锦衣’也忽然间焕发出了一种雍容华贵的光彩,人和衣服相互映衬,相得益彰,愈发让浑身衣衫褴褛脏兮兮的陈半夜有些自惭形秽起来。不过他倒也并不是太在意这一点,因为他向来就自认是属于那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屌丝,而身边这位,现在他却已经结结实实地认定:这就是当年春秋时代率领阴兵纵横天下破墓无数的盗墓王族——鲁殇王。
一个穷屌丝跟一位王侯贵族比气质,有什么可比性吗?显然没有。既然没有,又何必纠结这个?以陈半夜的性格,当然比谁都想得开,所以他不管跟什么人在一起,往往都能泰然自若,我行我素:你爱怎么想怎么想,爱怎么看怎么看。合得来,交个朋友,合不来,一拍两散。说起来这倒是颇有点类似于一代词宗柳永柳三变:我不求人富贵,人须求我文章。风流才子占词场,真是白衣卿相。只不过人家柳永占的是词场,陈半夜占的呢?是盗墓圈、是古玩市场。
闲话少说。
陈半夜用眼角余光有意无意地观察着恢复了生命力的鲁殇王,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个颇为龌龊的想法:这家伙在这里呆了数千年,明明都已经快变成干尸了,又是怎么维持生命直到今天的?虽然他靠着自己的天官印暂时恢复了表面上的形貌,但是,他身体的各方面机能难道都能恢复?比如说性功能?看这家伙的样子这么年轻,又肯定很有钱,这要是出去再找个媳妇过日子恐怕也不算难。只不过他还有生育能力吗?要是有,再生个孩子,那生活在现代的前鲁国后人又该怎么称呼那个小孩?
他正在那胡思乱想呢,鲁殇王忽然转过头,用一种嘲弄的眼神望着他:“我说,你可真是奇葩啊!这种时候,居然也能转这种下流念头?!”
陈半夜吓了一跳,接着又吃了一惊:“奇葩?!你你你......你怎么知道这个词?怎么会这么说话?你......你不是鲁殇王,你到底是谁?”
鲁殇王对他的质疑嗤之以鼻:“切!老子不是鲁殇王,难道你是鲁殇王?本王巫术在身,又是中原鬼修之祖,这点读心之术也能难得到我?这段时间你心里转了那么多念头,老子早就把你肚子里那点东西给掏的差不多了,会跟你一样说话,他娘的很奇怪吗?”
此时鲁殇王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天津腔和京腔相互混合,就连脸上的表情也添了一抹明显的痞气,好像忽然之间他已经从庙堂之高跌落到了市井之地,那个雍容华贵的鲁殇王忽然间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个翻版的陈半夜,一个令他颇感亲切的市井小民。
陈半夜并不懂这其实是这位曾经的当权者高明过人的驭心之术,他只是觉得刹那间两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很多。虽然仍旧对他杀死元四爷等人的做法心怀不满,但那种敌意却也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淡化。其实他质疑过后,对于鲁殇王的解释也不得不认可,这种读心之术虽然神秘,却并非多么稀缺。这种能力有点类似于现在社会中的心理学专家,只不过要比他们更进一步罢了。像陈半夜的至交好友天游子,他就多少懂一点皮毛。那么以鲁殇王的身份和能力,能够直透人心,也就不足为奇了。
陈半夜摇摇头,有点郁闷地说道:“牛逼!确实牛逼!不过这可真他娘的不好玩,跟你在一块,岂不是不能想事了?”
鲁殇王露齿一笑,竟是如沐春风:“这倒无妨,如果你不算计我,我觉得没有必要的时候,自然不会去探查你内心的想法。这些事都是细枝末节,没必要在这里耽误工夫。一句话,咱们的交易你接不接受?刚才你拿发丘天官印砸我,可没安什么好心。”
陈半夜尴尬地挠挠头皮,无可奈何地说道:“接受!不接受又能怎么办?我要是不干,你能放我走?!”
鲁殇王面孔一板:“当然不能!你以为老子是跟你闹着玩呢?”
陈半夜双手一摊:“那不就结了?说实话你这身衣服确实挺拉风的,是不是现在就脱下来给我?”
鲁殇王倒是干脆利落,也不说话,当即一伸手解开腰带,将‘炔锦衣’脱下来往陈半夜手里一放,很痛快地说了一句:“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