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吓傻了,虽然我也听说过黄老板的眼睛是被公鸡啄瞎的,可亲眼看到这血腥暴力的一幕,我还是被彻底震撼了。
最关键的是,这只鸡明明都快要被杀死了,如果之前黄老板再用力一点,说不定能完全把鸡头割下来。
就算是成精的公鸡,应该也不会有这么凶悍吧?它口中所说的主人,又是怎么回事?
很快,我松了口气,被公鸡扯下来的那只眼球,只是义眼而已。黄老板的一只眼眶瞬间塌陷了下去,变成了一个可怕的血窟窿。
义眼被啄下来,对黄老板造成的伤害,远比正常眼球被啄瞎小的多,不过该疼还是一样疼啊。这就好比穿着防弹衣中了一枪,打不死人,很多人还是会疼的失去行动能力。
黄老板惨叫了一声,跌坐在地上,用手捂住眼眶,鲜血止不住的从指缝中流了出来。
那只鸡并没有继续攻击,耷拉着快掉落的脑袋,飞快的蹿出了太平间。我根本没有心理准备,在公鸡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甚至下意识的跳脚躲避。
“黄老板,你先撑住,医生很快就会过来。”任冰华喊了一句。
她没冲过去搀扶黄老板,看架势反而要往外跑。但黄老板并没有生气,用颤抖的声音催促道:“快,别管我,快追上去,不能放过那畜生!”
任冰华二话不说,拉着我就朝那公鸡追过去。我这时候也反应了过来,那只鸡根本不能以常理推断。
正常的公鸡受到这种伤势,最多只能凭借着神经反射再扑腾一会,但这只鸡依然活蹦乱跳,谁知道还能活多久?只要它还活着,就依然有可能对别人造成威胁。
让我有些不解的是,刚才在公鸡溜走的时候,我没反应过来很正常,以任冰华的实力,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吧?
我们俩跟着地上的血迹向前追着,那只公鸡好像是有意识的往某个方向逃走,直接离开了医院,一路朝北逃窜。
在这种时候,估计那只公鸡也有些慌不择路,甚至冲过了几条比较热闹的街。这可把我害惨了,幸亏敢见义勇为的人比较少,不然我肯定会被扭送进派出所。
没办法,我身上被泼了一盆鸡血,看起来像是罪犯在逃命。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可没心思去辨别我身上到底是鸡血还是人血,见到我之后都惊恐的躲开,眼神中除了恐惧还有鄙视。
最让我蛋疼的是,我发现还有人躲在暗处用手机偷拍我。这么一闹腾,估计我很快又会成为名人,说不定也能上个头条什么的。
很快,地面上已经找不到零零散散的血滴,时间久了鸡血估计都流干了。当然,对这只诡异的公鸡,也不排除它伤口愈合的可能。
这并没有对任冰华造成任何影响,她坚定的按照一个方向追过去。小县城总共也没多大,从南跑到北半个小时绰绰有余。
当我们走到了城郊的时候,任冰华突然转了个弯,朝一片低矮的平房走过去。看起来这里应该是拆迁区,每间房子的墙壁上都用红色的漆写了个大大的“拆”字。
刚走进这片曾经的居民区,我闻到了恶心的腐臭味。这里的居民基本上已经搬了出去,小山一般的垃圾堆在已经废弃的街道上,西瓜皮烂菜叶之类的垃圾在夏天很容易腐烂。
我渐渐明白,任冰华是故意放走了那只鸡。她当时不是没有抓住那只鸡的能力,而且这一路上她也很容易找到那只鸡的踪迹。
据我猜测,她应该是要跟着那只鸡,顺藤摸瓜,找到它口中所谓的“主人”。任冰华不相信什么“鸡精”之类的说法,她觉得之前的事情是某些人有意为之。
当走到一个小院落的时候,腐臭味更严重。任冰华霸道的踹了院门一脚,大木门“轰”的一声倒在地上,一阵灰尘扬起,呛的我直咳嗽。
这个院子看起来很奇怪,跟我们刚刚路过的那些旧房子有很大差别。除了被任冰华破坏的大门,里面屋子的门窗基本完好无损。
透过玻璃窗户我能看到一些老式的家具家电,甚至院子里还挂了几件落满灰尘的衣服,像是有人居住,又好像已经很久没人光临。
旁边其他房子的门窗几乎都已经被拆掉,里面除了垃圾,根本没剩下什么东西。
有些人专门以捡破烂为生,我记得我们村就有个破烂王,十几年前出去闯荡,现在据说已经在大城市买车买房。
当初那个破烂王回村的时候,跟大家炫耀,说外面的钱太好挣了。只要碰到拆迁,绝对会大挣一笔。
随着房地产井喷式的发展,几乎各种地方都在无休止的拆迁。拆迁户不管是不是自愿,总是要离开生活了多年的老房子。
淘汰的旧家具旧家电,没什么用处的瓶瓶罐罐,甚至窗户和门,对捡破烂为生的那些人来说,都是不小的财富。
从其他房子的惨状看来,这片拆迁区应该也被捡破烂的扫荡过。他们没理由放过这么一块大肥肉,唯一的解释就是这里很可能还住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