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着戈锋三人了二楼,进入一间宽敞的屋子,戈锋进去一看,居然是一间面积不小的剑室。
原来大卫.格兰特爱剑成痴,他家的所有物业,都会专门辟出一间屋子装修成剑术练习室,里面配备剑和护具,以至于他无论到哪里居住,都不会耽误剑术的修炼,这栋别墅虽然是雪芙伦娜住,但是一样有这么一间剑室。
大卫.格兰特说道:“你自己选一把趁手的剑,你身材比较高,可能没有适合的剑服,你将就些。”
戈锋随手抽了一把剑,淡淡说道:“我不需要护具。”
大卫.格兰特瞪了他一眼,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懂剑道,还是自信地过了头。
“好,既然你不怕死,那也由得你。”对于戈锋这种愚蠢的行为,他也懒得搭理,大卫.格兰特自顾自地穿剑士服,戴护具,取了一把最趁手的剑,“当”地一声,中指弹了一下,有人和他比剑,那真比世所有开心的事情更能让他兴奋。
戈锋右手持剑,在身前划了一个圆弧,说道:“你可以进攻了,如果你能逼得我移动半步,就算我输。”
大卫.格兰特和父亲对视了一眼,觉得这个中国小子也太狂妄了,大概看他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觉得他没有什么本事,却不知对于剑术,他的确是下过苦功修炼的。
戈锋双脚不丁不八地站着,看去很随意,不见得有什么厉害的地方,他的自信是从什么地方来得?难道中国人天生就是这么愚蠢?
“这可是你自己找难看,不要怪我。”大卫.格兰特爆喝一声,脚下移动,持剑直刺中宫。
这样的招式多半是对远逊于自己的对手才会这样使,因为凡是用剑的人都知道,中宫是防守最强的位置,第一招就攻击此处,自然是不把戈锋放在眼里了。
面对来势如电的一刺,戈锋也大感意外,暗忖这小子倒也不尽是花拳秀腿,还是有几分真功夫的,只是和世界冠军关若蝉比,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对于关若蝉的快剑,戈锋都能应付自如,何况是区区二流剑手?
他只是将剑一横,平贴住对手的剑身,然后轻轻地往旁边一带,便将大卫.格兰特连人带剑甩了个趔趄,自己脚步纹丝未动。
大卫.格兰特转过身来,瞪大了眼珠子凝视戈锋,喃喃说道:“这不可能。”
对方剑招明明慢得离谱,但是居然能做到后发先至,而且剑身有一股甩之不脱的粘力,居然将他带得差点摔倒,这样的剑术,他从未见过。
戈锋虽然只是轻描淡写的一招,却用了太极剑中的“粘”字诀,已经是很高深的功夫了,中华武术博大精深,又岂是这位坐井观天的男爵大人所能领悟的?
大卫.格兰特吃了一次亏,知道对方是个高手,收起了轻敌之心,呵斥连连,脚步趋退如电,围着戈锋的身子不停游走,或刺或劈,或砍或削,攻势如同疾风骤雨一般迅捷,看得旁观的雪芙伦娜连连惊呼,戈锋没戴护具,她可真怕哥哥伤了他,那她怎么跟其余三位姐妹交代啊?只怕被她们从那个家赶出来也说不定。
但是无论大卫.格兰特攻势多凌厉,戈锋的脚步始终稳稳站住,他的剑很随意地跟着对手的剑翻转,无论大卫是劈是刺,都被他或平贴粘带,或划圆弧包围,牵引地偏离攻击位置,到后来,这股牵引之力已经遍布他身周数尺,大卫.格兰特觉得出剑已经没有方才快捷,而且愈来愈慢,仿佛手脚被无形的丝线越绑越紧,再也施展不开,只是片刻功夫,大卫.格兰特如同喝醉了酒的老翁一样,被戈锋的牵引之力带得摇摇晃晃,别说攻击,想要停住已经力有未逮了。
戈锋将剑贴住对手的剑,用力一旋,大卫.格兰特在这股大力下不由自主地像陀螺一般转动,接连数圈,便觉头晕眼花,咕咚一头栽倒在地,半天没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