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有这几个路灯,不然乌漆麻黑地可什么也看不见。突然一阵凉风吹了过来,志恩抖了一下。时令已到了秋分,按理说,这股凉风是不应当存在的,看来还是心理的作用。可能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吧,救人只是在书上或电视上有看过。没想到这个时候得身临其境了。
这些想法也只是想一想,因为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还是找人要紧。
既然他们绑架了人,就一定会带到屋里面,现在向四周看去,也没有几家是开着灯的,只要找一些开着灯的门户,就一定能找到人。到时要是找不到的话,再说一些别的方法。
志恩跟在后面,虽然跟在后面,但他的胆量显然还是要大一些。
走到第一家的时候,志恩爬上了窗台,这是在三楼,他向窗内看了一眼,紧跟着就走了下来。
志恩说:“看着不像,看到一个人在洗碗,他们好像刚吃过饭,不像有绑架人。”
听完志恩说的这些,想来这第一家也不可能是绑架人的绑匪。接着便继续向下找去。
从第一栋一直找到第二十九栋,一直没有发现小芳。现在到了三十栋楼了,这栋楼也正是裁判说的地址。正好可以认认路,说不定小芳就在里面呢。
这一栋楼亮灯的窗户只有一个,在二楼。又是二楼。怎么和裁判说的地址一模一样呢!心里虽然有疑惑,但也没有多想,要是这样更好,直接把小芳救出来,顺便再把恐怖分子给摆平了,这可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啊。
可是也知道只要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就一定有危险,所以不能大意,还是得小心。
志恩还是跟在后面,这次没有爬窗户,因为是在二楼,所以直接走的楼梯。凭直觉这次找到人的机率要大很多,为了直接有效,最后决定进去找人。
走到门前时,敲了三下门。从猫眼里看什么也看不到,这种东西也知道只有在里面向外看才能看见。所以在敲门的时候,直接把猫眼给堵住了。
等了大概三十秒钟的时间,才有人出来开门。如果他们真的是绑匪,那他们一定在里面做好了一切准备。门一开便走了进去。
首先为了安全,他们一定准备好了一切。志恩还在门外。门的旁边有一张小长桌,桌子上放着一些酒水。屋子的正中间是一张圆桌,桌子放着些水果,除了这,桌子上还有几包烟,烟的旁边放着一个打火机。就这环境还不错,只要他们动起手来,第一步先拿起桌子上的打火机,然后把屋子中间的桌子再掀翻,接着跑到门前,拿着那些酒水向他们掷去,再把打火机投去。
就算他们躲过了攻击,只要火势一大起来。想追也不追不上。还没有想完,开门的家伙便问:“你找谁?”
他高头大耳,像是刚演完《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回来。而且双眼泛着一丝疲惫。
“这里是2楼11号房吗?”说着的时候,不停地在打量着屋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