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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13 院子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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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筝沿着小镇的街道走着,挎着一个包,拉着一个24寸的行李箱。道路两旁是商铺,大大小小的。五金店门口的老板笑哈哈冲她打招呼:“阿筝,回来啦。”

“对啊,晚上好啊。”阿筝眯眸笑道。

由于小镇不大,一家有几口基本都知道。在这样的小镇里,哪怕有一丁点的八卦泄出去,就像是龙卷风一般,疯狂地席卷,扩散。

街角停着一辆卖西瓜的车,一个个儿绿油油的西瓜在夜色中宛如碧色海洋。商贩拿着个喇叭,会时不时地吆喝一声“包开包甜”。

再往前走两百米左右,就是熟悉的大院了。远远地看去,一道矮门微微敞着,里间的老槐树仍旧葱葱郁郁。黑暗之中的槐树,像是化身魍魉,张狂无比地伸展着自己的腰身。

行李箱的万向轮摩擦着小镇道路,发出沙沙的声响。阿筝手臂有些酸,换了只手来继续拉。到了院前,她推开矮门朝前走去,发现屋内亮堂堂的,小姨的影子倒映在窗上,好像正在洗碗。

“小姨。”阿筝敲门,张望着,“我回来了。”

厨房的温静欢一听这声音,赶紧将手中的碗筷扔在一边儿,在身前围裙上擦了擦手上的泡沫就忙不迭去开门。

一声响动,门开了。

温静欢看见阿筝的时候,明显愣了愣,眼圈红了红,然后很快微笑,“你怎么回来了?”

“那我去哪儿?”阿筝歪了歪头,反问的时候眼底一片明亮,“放假了,我自然是要回家的。”

家,这里才是她的家。

温静欢看着她,目光沉静清和,最后抬手按住阿筝的肩膀,“好孩子。我还以为你会去席家住。”

阿筝寡淡的眉目间透着些无可奈何,只是笑了笑,“小姨,和席家的牵连注定斩不断,但是我也不会太让自己缠绕在其中。”说到这里的时候还摇了摇头,“我可不太喜欢这样。”

温静欢可是瞧着阿筝长大的,最怕复杂麻烦的东西。更何况是豪门间的恩怨,定是如蛇蝎般避之不及。

“小姨都懂的,来,先进来再睡。”温静欢侧开身子,伸手接过阿筝手里的行李箱,“怎么感觉你还瘦了,在学校没好好吃东西啊?”

阿筝苦笑,“这几天考试太累。”完全归功于某人的铁面无私,扣掉她全部的平时成绩。

一听,小姨就絮絮叨叨:“现在的孩子就是这样,就不顾自己的身子……一看韩依依那个兔崽子,越来越无法无天了,现在竟然敢什么都不说直接跑掉国外去了,看我回来怎么收拾她……”

依依,你自己保重。

走进屋去,四面陈设皆如以前一样。——有些陈旧的沙发摆在正中间,对面是电视,电视上方的钟来回滴滴答答的不停歇;左边是厨房,右边是几间卧室,凉城的房间在第一间,依依和阿筝是睡在第二间,最后一间自然是小姨和姨父的。虽然,现在只剩下小姨一个人。

“对了,这个点儿回来还没吃吧?”小姨脚尖一转,裹了围裙便朝厨房走去,“还有菜我给你热着,你吃点再好好休息。”

阿筝将包扔在沙发上,说了声好。

小姨热好饭菜端出来,阿筝坐过去,望着面前的几个小菜,不由地叹一句,“嗯,家的味道。”

饥肠辘辘的时候能吃到家里的菜,像是巨大的空虚被满满的温暖给填补,迅速无比。味觉被不断刺激着,阿筝幸福得有些想哭。“小姨,还是你做的菜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温静欢在一旁坐下,托着腮望着阿筝吃,“对了,明天隔壁家的李阿姨请吃饭,正好你回来了,也去凑凑热闹,你啊,就是太内向了。”

性子太淡,有时候可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请吃饭?”阿筝咽下嘴里的东西,转眸看向温静欢,“家里有什么喜事么,为什么要请吃饭?”

“李阿姨家那姑娘带男朋友回来,想简单地订个婚。”温静欢起身倒了杯水折回来,放在阿筝的手边,“说是订婚,就是请街坊四邻吃顿饭,大家热闹热闹。”

“这样啊,挺好的。”阿筝又夹了莴笋叶,往嘴边送的时候说道:“那在哪儿吃?”

“就在大院啊,摆个四五桌就够了。”

“嗯。”

吃了饭,又和温静欢唠了会儿嗑,便回房休息了。

在房间辗转半天,还是起身开了灯,拿起手机拨通了顾子初的电话。几秒后,那端传来男人低沉悦耳的嗓音,“还不睡?”

阿筝问:“你不也没睡么?”

顾子初站在酒店落地窗前,望着远处东边渐渐升起的朝阳,“阿筝,我这里可是清晨。”

阿筝扶额,“我忘了。”

“这有什么?”男人低低一笑,旋即又道:“能在清晨一起来就听见你的声音,也不失为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

愉悦……是这样么?

阿筝将身子懒懒朝身后倒去,以柔软的弧度靠在床头上,她拿手机的指分外纤细,“那早安,手术进行的怎么样?”

“成功。”

“我就知道,你可以。”

此时,顾子初漆黑瞳仁中倒映出远处朝阳的清辉,将瞳仁都镀上一层淡淡光晕,发光般地好看。他微微一笑,“你觉得我可以,我就可以。”

爱由心生,然后是愈演愈烈地强大,能够带给人以无穷的力量。

“子初,你在我心中,无所不能。”阿筝盯着头顶的灯,眸中被渲染出光彩,异常夺目。

这话对顾子初来说很是受用,一双狭长地眼睛微笑出好看的弧度。他的薄唇轻轻挽起,“我知道了,乖,现在睡觉。”

“恩,晚安,不……早安。”阿筝失笑,道:“我到底该讲早安还是晚安。”

“晚安,阿筝。”

“嗯,晚安。”

——*——

隔天的大清早,院子里就很热闹,来来往往地张罗着中午的宴席。阿筝掀开窗帘望出去,看见院子里面已经聚了不少人,有的扛着一摞板凳,沿着大圆桌依次放好;有的抱着大瓶的可乐和花生奶放在桌上;总之,热热闹闹。

洗漱过后,阿筝吃了小姨准备的早餐。在收拾碗筷的间隙,小姨问一句:“依依什么时候回来,给你说过没有。”

“没有,不过应该快了。”按照哥哥那性子,也是不会让她久待的。

闻言,小姨还是气得不行,阿筝也不好说什么。

11点的光景,街坊四邻门都聚拢在这一方院子,早早落了座。整个院子里热闹得像是一锅煮沸了的水,将所有声音都给煮了进去,混做一团。

阿筝挑了一条极其素雅的月牙白长裙,将头发辨成鱼骨搭在肩上,星眸素容好不清雅,整个人如画中碧人,一眼便足以销魂。

温静欢领着阿筝出了屋子,走过去的时候不少人打招呼,“阿筝回来啦,又漂亮了啊!”“真是越长越水灵,可是看着长大的。”

阿筝一直静静笑着,一抹弧度挂在嘴角,盈盈荡漾开来,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很舒服。

桌子是围着老槐树摆的,这样可以遮阴,不会在这样的夏天感觉到惹得变态。即使这样,地表上一层暖烘烘的热气,还是会让人觉得十分不舒服,总想打消自己出门的念头。

温静欢拉着阿筝落了座,正好是同隔壁李阿姨一家的。李阿姨很热情,招呼阿筝,“快坐快坐,多吃一点别客气啊。”

“谢谢李阿姨。”

此时,两位主角终于登场,李阿姨的闺女以及未来的女婿。大家纷纷看过去,李阿姨的闺女欢欢身着藕粉莲蓬裙,整个人看上去朝气蓬勃。她旁边站着男朋友,一米七几的个头,戴个眼镜,并不很出众,只是神情间会透着些张扬让人感觉到他的存在。

和阿筝一桌,走过来的时候,孙欢欢看见她有些吃惊,“阿筝回来啦,韩依依呢,她怎么不在。”

“过两天就回来了。”阿筝望着她,眉眼清浅,“恭喜。”

闻言,孙欢欢挽着男朋友的手未免更紧些,笑得很甜蜜,“谢谢啊,给你介绍下,这是我未婚夫,秦海。”

阿筝望向男人,轻轻道一句“你好”,便不再看他,端起茶杯便低头饮茶。

秦海望着眼前这个低头喝茶的女子,只觉得她浑身上下都透着股淡然,貌似对什么事情都不上心。他伸出手去,“你好啊,乔筝是吗,听欢欢提起过你。”

闻言,阿筝端茶杯的手一顿,她重新抬眼看过去。这一次,阿筝的嘴角有丝莫名的笑,“提起我?”她没有去握那只手。

秦海的手依然伸着,“你是小镇唯一的名牌大学生,云大的,我也是,只不过已经毕业两年了。”

“啊,这样。”阿筝淡淡应着,转过头去看李阿姨,“阿姨,欢欢找了个很厉害的男朋友。”

李阿姨乐呵呵,笑得合不拢嘴,只是伸手去拉秦海,“坐到我边儿上来。”然后秦海顺势放下手,坐了下去。

饭菜很美味,阿筝吃得很认真。只是坐在一起的街坊四邻难免八卦很多,生怕这顿饭的时间讲不完自己所知道的。而这些下饭的八卦中,一定是少不了顾凉城的。

“静欢,听说你家凉城被人刺啦?”

“严不严重啊,国外就是危险,非要跑国外去。”

“一个中国还不够待的么?”

阿筝默默咀嚼着,只是默默听着小姨敷衍的回答。她却在想——凉城过人的头脑和惊人的努力,就算再怎么优秀也是应该的吧。大多数人家的子女不努力上进,现在反倒酸溜溜地说起别人来。可笑。

从头到尾,温静欢只是微笑说:“凉城很好,他没事。”

好在很快,李阿姨便将话题重心转移到了自己未来女婿身上。她一脸满意,对着同桌的大家伙说道:“我家小秦啊,虽然没有出国发展,但是还是不错的。从云大一毕业就直接被全球五十强的企业录取,现在就在总部发展呢,相信我家小秦会越来越好的。”

于是引来一片唏嘘,恭维艳羡的人在大多数,都说李阿姨找到一个乘龙快婿。在这样的小镇里,估计很快孙欢欢就会成为众人教育孩子的标榜了,譬如说“你看李阿姨家的闺女,找到个男朋友可厉害勒,人家在全球五十强的企业工作”这类的话语。

人啊,真是奇怪的物种呢。

秦海貌似很享受众人夸赞的声音,得意地用手抬了好几下自己的眼睛。他还对大家说,“等发展得再好一些,我就把欢欢也接过去,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孙欢欢一听,可高兴坏了,“我也能进你的那个公司吗,真的假的啊?”

“那是自然。”秦海抬了抬下巴,理着自己的领子说,“小事情。”

一下子,让大家对他的敬佩更上一层楼,几乎是仰望的高度。小镇上的人,向来如此。

“阿筝啊,你找男朋友没啊?”孙欢欢突然俏皮地问话。“不会还是个书呆子吧?”

“哪能啊,”温静欢笑得很温和,眼角却无多余的温度,“喜欢我们阿筝的人可多了,毕竟我们阿筝硬性条件挺好的不是么?”

一顿饭硬是吃出火药味。

阿筝感激地看了小姨一眼,知道她是一番好心,见不得谁欺负了自己。知道孙欢欢是刻意炫耀,所以帮她挡了话。

谁知道孙欢欢有些不依不饶,“那应该是交到很厉害的男朋友咯?”然后还深情款款地瞅了一眼身边的秦海,“我觉得我家阿海挺好的。”

“嗯,当代精英。”阿筝不甚在意地看过去,皮笑肉不笑,“真是羡慕你。”

这个时候再没有比说羡慕更能迎合一个虚荣心膨胀的女人了,是这样的。

亏得这个孙欢欢还是当年喜欢过哥哥凉城的众多姑娘之一,现在眼界竟然这般容易满足了么。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应该的。说得过去。

就在这时候,人们纷纷发出“哇”一类的声音,且目光都朝着同一方向望去。连专心吃饭的阿筝,也免不了抬眼朝着大家所看的方向看去。

只见院前缓缓停下一辆豪车,千万起的黑色宾利,气派得让众人咋舌不已。这么多年来的小镇,还没有有过这样的车。阿筝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继续夹菜吃,可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抬眼再看——车牌号熟悉得令人心惊。

子初?!

阿筝夹着的丸子啪嗒一下就掉在桌上,滚啊滚的,沿着桌沿滚落下去,最后落到她月白色的长裙上。一瞬,便晕染上一坨酱色的污渍,看起来很是突兀。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黑色宾利吸引了过去,将脖子伸得老长老长,想看看会从车上走下来一位什么样的人物。还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要么猜是谁,要么猜这辆车到底指多少钱。

“这车至少千万起吧……”有谁小声嘀咕一句,便纷纷传开来。于是大家伙更好奇了,小镇上哪户人家有这样的身家啊,可从来没有听说过。

在众人的目光之中,只见从黑色宾利的驾驶座开门走下一名四十几的男人。他下车后,迅速地绕过车头,走到后方车门位置,拉开车门,用手格在上方位置生怕出来的人会撞着头。

来人好大的阵仗。

只见一条修长无比的腿迈了出来,旋即一男子整个身子都探了出来。彻底地暴露在众人探寻且赤裸裸的目光之中。

且看烈阳之下——男子一袭白衣,西裤笔挺。容颜如青山绿水般惑人,他淡淡地一个转眸,便好似万水千山在刹那都落入他的眉眼间,余生都尽是深刻。一瞬,阳光挟裹入画,男子身披琉璃,宛若天神降世,耀眼得足以刺痛你的眼睛。尤其那要人性命的美人骨,时隐时现,勾得人心痒痒。

众人叹,哪里来的这般优秀卓绝的男子?

阿筝有些慌,望着裙子上一团酱色有些哭笑不得,转头问温静欢,“小姨……纸有么?”

温静欢盯着缓缓朝这方走来的顾子初,压根儿没听到她的话,只是疑惑,“这不是给我动手术的医生吗?”

啊,对,是他没错。

即便阿筝将自己的头埋得很低很低,却还是被顾子初一眼看见。他有些想笑,以为这样就看不见她了么?

越过一张又一张的桌子,踩着地面上细碎的阳光,他朝着她一步又一步走来。

众人目光灼灼,阿筝觉得此时应该有一桶足够冰凉的水,来浇灭这些火一般的目光。

然后,是修身笔挺的男人立在身旁的画面。他在一道又一道的视线中,缓缓垂眸看她,然后轻轻喊一句,“阿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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