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的卫兵返程了,也再没有人拖累车队的行程了。算上从牧场出发的那一晚,车队一走就是三天三夜,直到第三天下午的两三点,追风鹈鹕们都快累得睁不开眼了,城主才终于下令把车停在了官道旁,让车夫们好好休息休息。
众人下车的时候,路两旁已经彻底从荒漠变成了草原,还有不少灌木丛点缀其中。要是往更远的地方望去,更有成片的树林蔓延开来,深呼吸一口,仿佛都能品尝到空气中那一丝似有若无的甜味,总算是告别熊猫城周边的PM250了。
应李莎莎的要求,在离开沙谷河流域的时候,城主向河岸边的牧民购买了三只活羊和一架板车,一路上就这么挂着板车跑,现在也是时候开荤了。另外,车上还有几条卫兵们在牦牛镇购买的风干羊腿,加在一起足够所有人饱餐一顿。
然而,当众人围在板车旁边,用看炸弹一般的惊恐目光看着那三只活羊的时候,城主才突然意识到卫兵不在了——老子居然轰走了那群会宰羊的人,现在可怎么办呀!
“我来吧。”如果不是答应要给李莎莎烤全羊,苏泽真心不想往人堆里挤。只见他抽出匕首割断了连接板车和马车的绳索,然后拖着板车头也不回地走向了不远处一小片可以看见溪流波光的森林,只留下一句:“杀羊要一会功夫,你们先把火生起来吧。”
见苏泽头也不回地走,李莎莎连忙跟了上去,“苏泽,我帮你!”
想起前些天那只野兔的美味,李荆和陈家兄弟也匆匆跟了上去,“走走走,早去早回!”
听到他们的话,苏泽反倒停下了脚步,转身说:“我等会儿会用这把匕首割掉它们的头,然后刨开它们的肚子、掏出它们的心肝、扯出它们的肠子,再扒掉它们的皮。你们这些想跟过来帮忙的,最好先想想这些画面,想清楚了再决定要不要跟上来。”
对于苏泽来说,杀什么都一样。就像罗琼曾经说过的,豺狼虎豹杀多了,杀人都没什么负罪感,杀羊还不是小意思。
但是,对于这些只吃过羊肉,恨不得都没见过羊跑的贵族人士,就算指使手下人打死的人再多,也未见得就敢亲自面对宰羊的血腥画面。而像陈锋、李荆这种难得三观端正的富家子弟,光想想苏泽口述的画面,胃里就已经翻江倒海了,甚至没有了吃肉的胃口。
经过再三考虑,所有人都自觉后退了一步,唯有李莎莎坚守在了苏泽身边,执拗地说:“你知道的,我都已经杀过人了,区区三只羊,吓不到我的。”
李莎莎早已向苏泽坦白了自己是如何命令红袖杀掉花店那五口人的,苏泽也清楚这个敢爱敢恨的丫头口中的“杀过人”只是隔空操作,并没有真正地见识过杀戮的血腥。
他很犹豫,他希望李莎莎能回避这些不堪入目的画面,但是这一次,他自私地选择了答应让李莎莎同行——假如我们以后真的会成为夫妻,那她迟早会看到我残暴无度的一面。既然如此,不如让她提前体会一下生命消亡的温度,至少杀羊比杀人更容易让人接受吧。
“你不需要动手,只看着就好。”来到森林中的溪水旁,苏泽第一时间把球球塞到了李莎莎的怀里,“跟师尊学习了三年,我尽可能不让它看见我杀生的样子,麻烦你帮我抱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