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曼自从诬陷苏陌,造成很坏的影响之后,就被学校开除了,她本来是学校的佼佼者,是苏陌的出现,毁了她的一切,她恨不得让苏陌去死。
正好,机缘巧合之下,她看到北不凡在酒吧里喝酒,然后就趁势勾引了他,她喜欢北不凡,这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事,如果能以这种方式得到他,也未尝不可。
不过是睡了一个女人,北不凡还不会放在心上,可空虚寂寞之下,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所以,杜曼现在已经以北不凡女朋友自居了。
当女朋友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时不时吹点儿枕边风,就算他不全信,只要相信一部分,那就不错。
所以,北不凡态度如此恶劣的对待杜曼,杜曼都没有生气,只是抬起画了烟熏妆的眼睛,幽怨的看了他一眼。
委屈的撇撇嘴说:“不凡,我的身心可都是属于你的,不像那个女人——”。
“够了。”北不凡暴躁的抓了抓头发,本以为通过这段时间,他已经成功的忘记了苏陌,没想到,确实自欺欺人,只要再看到她,他还是不受控制的被她吸引。
甚至,他觉得,如果苏陌能够离开萧诩,他都可以不嫌弃她是二手货,可这可能吗?他毕竟没有萧诩的身价那么高,也没有他那么有钱。
像他那样身居高位,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实现的,但若想要弄到很多的钱,像他那样有钱,似乎也有捷径可走。
北不凡从兜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狠狠的吸了一口,仿佛下了一个决心,一个很难下的决心。
苏陌一路上都是气鼓鼓的,从前觉得,北不凡还算是个男人,有些男子汉气概,现在怎么觉得,他越活越倒退了呢?亏得他还是她学校中为数不多的朋友呢,苏陌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承认他是自己的朋友,她没有这种是非不分的朋友。
苏陌在生闷气,萧诩就想说些什么来转移注意力:“那个,陌陌,我大哥去了偏远地区,虽然条件艰苦些,但听说,工作还算顺利,给我打来电话说,心情好了很多。”
苏陌点点头:“那就好,换个环境,他的心情就会好起来。”
刚说完这句话,苏陌忽然想起萧北来:“亲爱的,今天逛街的时候,我遇到萧北了,十分颓丧,大哥的事情,对他的打击不小,不过,今早我在医院,看到沈月了,返回去特意打听了一下,原来她是怀孕了,你说,怀孕是好事啊,萧北会不会因为这件事,振作一些,毕竟有孩子了嘛。”
萧诩却不这么想,如果这个孩子不是他期待的,他也不见得会高兴。
苏陌觉得,不管父母多么可恶,孩子总归是无罪的,有了孩子,真的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甚至,她还想到了她自己,如果将来准备要孩子,她和萧诩的孩子,一定会漂亮的像个小天使吧。
苏陌抬眸看了眼萧诩问:“为什么不说话?”
萧诩笑眯眯的看着她说:“在想将来我们两个的孩子,一定的漂亮的不像话。”
苏陌抿唇乐了,这是不是就叫做心有灵犀一点通?
苏陌和萧诩带着嘘嘘往回走,想起刚才嘘嘘被北不凡的母狗勾引的事情,萧诩就很郁闷,一路上拽着它的狗绳子,数落了它半天。
拉布拉多犬是聪明的犬类,虽然听不懂萧诩究竟在说什么,但看到他严肃甚至还有些愤怒的表情,它就聪明的了解到,主人生气了,原因似乎是它和那条母狗接触太多了?
嘘嘘耷拉着脑袋,郁闷的想,看主人这样子,难道是打算让它打一辈子光棍?如果是从前的话,还有主人陪着它打光棍,可现在嘛,主人分明每天都抱着女人睡,却让它打光棍,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嘘嘘偷偷瞥了眼萧诩,虽然心里不满,可也不敢反抗,只能一路耷拉着脑袋,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有人说,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这些话都是从生活中演绎来的,比如说,村落里来了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村头乱跑的野狗必然会一群聚集起来,追着乞丐乱咬。
比如说,萧诩和苏陌在身边,嘘嘘的胆子就壮了很多,刚才被萧诩一顿数落,狗肚子里憋着一肚子的火,急需发泄出来,这不,看到一个倒霉催的,就冲过去,咬个不停。
“汪汪,汪汪汪......”嘘嘘神气活现的扑过去,冲着乔羽狂吠不停,吓得乔羽连滚带爬,险些从路边滚到河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