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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正宗分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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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大菩萨。必须具备七个条件:一、具大根,二、有大智,三、信大法,四、解大理,五、修大行,六、经大时,七、证大果。

卵生、胎生、湿生、化生:

即四生,指三界六道有情产生之四种类别。一、卵生,由卵壳出生者,如蛇、鸟、鸡、鸭等;二、胎生,从母胎而出生者,如人、牛、马、羊等;三、湿生,即由粪聚、注道、腐肉、丛草等润湿地之湿气所产生者,如蚊、蚋、蛆,以至于水中极细虫等;(四)化生,无所託而忽有者,如诸天、地狱、中阴。

有色、无色:

从有没有物质形体来说,众生可分为:一、有色,即有物质形体的众生,也包括欲界六道众生及色界四禅天;二、无色,没有男女之欲与物质形体者,如无色界的四空天。

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

係依情识之有无,而将众生所居分为此三类。一、有想,即于空无边处起空想,于识无边处起识想之意;二、无想,即于无所有处离少想之意;三、非有想非无想,则为有顶所摄。此係将三种有情众生,配以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有顶等无色界之四处。

无馀涅槃:

涅槃,译为灭度、寂灭等。可分为四种:一、自性清淨涅槃,指人人本具的佛性,恆常清淨而不染;二、有馀依涅槃,小乘圣者,虽已证入涅槃,不受后有,但仍有酬报过去世业因的身心存在,名有馀依涅槃;三、无馀依涅槃,比有馀依涅槃更进一步,连酬报过去世业因的身心皆已灰灭,到达不生不死的境界;四、无住处涅槃,大乘菩萨以智慧力断除烦恼障、所知障,不住生死,但菩萨悲愿无尽,常于娑婆世界中救度众生,名无住处涅槃。

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我相,执着我为能度者,为真实的个体存在;人相,执着彼为我所度者,以他人为和我对立之存在;众生相,所度既非一人,各各善根又不一致,于是处处分别之,如阶级、种族等分别,即是执着众生相;寿者相,执着我、人、众生等诸事物为真实不虚、持续不坏,可以传之长久。这四相实际上都是由一个「我相」所开展出来,所以,佛教特别注重破除「我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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