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那种为了买个欢心,一掷千金,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豪门公子哥吗?”
“你见过那种为了赌一口气,随随便便扔出去,就是普通人半辈子甚至一辈子两辈子三辈子都苦不来的豪门公子哥吗?”
“你见过那种,无论走到哪里,所谓的白领金领经理老板之类的,点头哈腰赔着笑脸一口一个大少公子的豪门公子哥吗?”
“没见过吧?”
说到这里,孙华傲然一笑,“我就见过!还不少!甚至,我还跟他们一起吃过饭!称兄道弟!”
称兄道弟没错,但从来都是弟弟,呼来唤去的那种,不过也足以令他骄傲。
“说这些你可能无法理解,这样吧,我听说,你现在在淮云混?那么三大豪族的高家你听说过吧?”
孙华正了正衣襟,笑了笑,“实不相瞒,年初的时候,我和高家的大公子高逸,一起吃过一顿饭。”
说完这话,他便是用一种极度期盼的眼神看着林骁。
自认已经是人上人的他,已经不屑用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非得动粗,一般自己隐居幕后,砸钱指使别人去做。
像那种自己操家伙打来打去的,绝对都是外强中刚手下没人的主儿。
所以,他故意提到高逸,就是想以此吓尿林骁,让林骁不战自败。
也没有吹牛,当初他给庄芸芸的父亲开车,去淮云和高逸谈一笔生意。
恰好他就是淮云人,庄芸芸的父亲就让他陪酒,打老乡牌之余,也避免高逸说方言自己听不懂,有他在好歹有个翻译。
其实这不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提高逸,之前有两次,在淮云玩碰见几个不长眼的,他就搬出高逸的名头,异常好用。
“看来打完了。”
林骁放下筷子,喝了口酒涑口,之后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这才起身,一步一步。
他的步伐很稳,似急似缓,每一步,都像是能够踩中人们的心跳。
这种感觉很让人难受,仿佛无法控制自己的呼吸。
他走到了孙华面前,终于停下了脚步。
所有人暗暗舒了口气。
“你刚才说,你认识高逸?”
“没错!我还和他,一起吃过饭!”
“那你知道他死了么?”
“知道啊,但关你屁事,再说高逸死了纯属意外,只要高家依旧屹立淮云之巅,就还会有另外一个高逸,能明白我的意思么?”
孙华比林骁要矮半个头,但他不甘示弱般地抬头挺胸,鄙夷的眼神直视林骁。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抛开老孙家的优势不谈,单论个人,孙华完完全全被林骁比下去了。
无论是容貌,还是气度气场气魄。
暗暗吃惊,老林家真是祖坟冒青烟啊,白白捡了这么个瑰宝。
也暗暗惋惜,如果林骁被老孙家捡了,今天的成就绝对要高不少,宝驹无伯乐啊。
“我杀的。”
林骁居高临下,嘴角轻轻扬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啥?你说高大公子是你杀的?”
孙华懵了一下,然后噗呲一声,笑了出来,越笑越大声。
好半晌捂着肚子摇手道:“不行了,哎哟,我不行了,你特么别逗我笑行不?”
“你不信?”
林骁微微眯眼。
“信你就是大煞笔啊,高大公子何等人物,那是你爹知道不?甚至你爹见了他叫爹都不过分,你要有本事杀了他,我都有本事杀我爹了,哈哈。”
孙华还在笑,简直好笑极了。
“阿华,别跟这种傻逼废话,叫人打断他的狗腿,扔一边儿去,该赔多少钱我们赔,不服再打断一条狗腿,我们继续赔,砸钱买他的命都行。”
庄芸芸不耐烦道,十分财大气粗。
林骁深深看了眼庄芸芸,又是把眸光落向孙华,“你为什么不信我?”
眸光里带着怜悯,一道白色的拳影随之骤然闪现。
等那白色拳头收回来,已经沾染殷红,滴答,滴答,如同死神敲响索命钟,鲜血滴落。
前一秒还活生生有力气扬言砸钱买命的庄芸芸,这一秒软瘫瘫倒了下去,胸口拳头大的窟窿。
“当初,我就是这么杀高逸的。”
砰!
砰砰!
砰砰砰!
所有人,心脏狂跳,近乎蹦出胸腔!!
恐惧袭满全身每一个毛孔,有心逃得远远的,恨不得此生不再见这魔头一面,奈何双脚如灌满铜水一般,重若万斤,动弹不得。
“你、你你你……你怎敢?你是谁?”
孙华牙关都在哆嗦,没有伤心,只有恐惧。
“林帅。”
就在此时,张清风走到林骁身后,手中捧着一袭华贵战袍,低声恭呼。
林骁撑开双臂。
从来只会拿刀玩枪杀人如麻的汉子张清风,此刻表现得十分细腻,一点一点,给其披上战袍。
因为景仰,所以不容粗糙大意。
当,战袍披好,所有人凝目望去。
看不清是何材质,像是绸缎,又比绸缎更加坚韧华贵。
通身黑底,如同深渊。
上覆能工巧匠绣制的金线大蟒,蟒头布于胸前,蟒身从肩头爬至后背,再至腰部,绵延而下,缠绕全身。
左手边袖口,一枚亦是纽扣的勋章,闪烁着耀眼的金色光泽,上书巍巍四字:
国之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