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孙刘氏身边的是她最看重的两个孙女,孙如兰和孙如雪。
孙如兰扶着孙刘氏,眼睛也是直勾勾的看着送聘礼的队伍,对于一个到了年龄还未出嫁的姑娘来说,这样规模宏大的送聘礼的队伍实在太有诱惑力了。
每个人都希望这一箱箱的珍宝是未来的夫君送给自己,表示对自己的看重的。
孙如兰是个有野心的人,同时,她也是一个很能认得清自己的人,所以即便她羡慕,也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但是她不嫉妒。
因为她清楚的知道,不论是容貌还是出生,她都比不过沈时卿,所以沈时卿可以成为洛阳王的正妃,而她只要能成为皇子的侧妃便已经是高攀了。
而和孙如兰不同的是孙如雪,孙如雪也很有野心,但是她总是能过高的估计她自己,她总觉得,她漂亮又聪明,而且还眼光好,所以她要嫁,就要嫁给这京城地位最尊贵的皇子。
这京城的贵女个个都喜欢晋王顾瑾,但是她就不一样,她觉得洛阳王殿下地位更高。
便是顾瑾也要在洛阳王面前执晚辈礼,而如果她成了洛阳王的王妃,那别说京城那些喜欢顾瑾的贵女了,便是他本人,也得恭恭敬敬的唤她一声皇婶。
所以,在去年在宫宴上,她孤注一掷,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就是希望可以赢得洛阳王殿下关注的目光。
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太后居然看中了沈时卿,还说要给沈时卿和洛阳王赐婚。
而沈时卿那个贱人,在宫宴上的时候装模作样的拒绝了太后的赐婚,转头却又偷偷摸摸的勾搭洛阳王殿下,不然,怎么会让殿下三番两次去沈家提亲?
孙如雪一看到这络绎不绝的送聘礼的队伍,只觉得双眸都要红的出血了,因为这一些原本都是她的,这些应该是她的才对!
“贱人!”孙如雪咬牙切齿,拳头紧紧握着,似乎想要拧出水来,双眸中写满了嫉妒和疯狂。
“祖母,我们还要进去吗?”孙如兰看着那络绎不绝的去沈家的客人,每一个都打扮的光鲜亮丽,一看就是非富即贵之人,再看着自己穿的这么寒酸,突然之间有些胆怯了。
“进去,当然要进去了!祖母不管怎么说都是他们的长辈,难道沈时卿她们还敢不认祖母吗?”孙刘氏还没说话,孙如雪却立刻应道。
自从三殿下失势了之后,她们的日子越过越差,他派过来的那些人还有那处宅子都被他收了回去。
好在她们三人还有一些压箱底的积蓄,有当掉了一些衣裳首饰,这才在京城又租了一个小院落,买了一个小丫鬟伺候她们。
但是她们都没有赚钱的本事,坐吃山空,如今连丫鬟都使唤不起了,所有的活计都只能自己来。
可是孙刘氏年纪大了,之前又是过惯了被人伺候的舒服日子,如今怎么可能自己动手?所以,这些烧火做饭,烧水洗衣,打扫院子之类的粗活就全部落在了孙家姐妹的头上。
不过半个月的时间,她们两个就整个人都憔悴了一圈,连皮肤都没有以前细腻了。
孙如雪看着自己手指上那细碎的冻疮,到了快三月里了,冻疮却还没有好全,依然有些痒。
而且因为冬日里劳作,又没银子买足够的炭火,就更不用说护手的胭脂水粉了,之前莹白细嫩,如同上好的羊脂白玉般的手指如今却是皮肤粗糙,带着冻疮的痕迹,看起来像是一双村姑的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