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走北芒。
……
中平六年,初夏。
雨后泥泞的街道上,唯有凌乱的马蹄所留下的一洼洼水坑,脏浑污浊。
道路两旁,低矮的土坯房,尽显破败。
偶有的几个行人,行色匆匆,具是面黄肌瘦。
刘云颇为茫然的低头看了看自己,衣服还算凑合,典型的棉质汉直裾。
可背后这该死的背篓是怎么回事?里面装的……竟还是大米!
老祖宗也没说过这回事啊!这是干嘛?
怕他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饿死吗?
老祖宗可还真是体贴人。
右手边,那虚掩的柴门,忽打开一条细缝,探出一张精致的女子笑颜,她遥冲刘云招了招手。
“公子,这边叙话,喝口酒水,歇歇脚。”
刘云略显惊讶,迟疑片许,迈步走了过去。
同时禁不住心中暗叹,这大汉子民,待人倒是热忱。
随女子走进屋内,刘云方才看清,这女子年约二十,眉浅唇薄,当的几分姿色。虽着粗布短褐,收拾的却甚是整洁。
然,最惹眼的,当属那一对赤足和吸睛的饱满。
历史事实证明,发育并不局限于经济物质水平!
“不知婢子可趁公子心意?”
女子端来了一碗水,偷瞥了刘云一眼,低语轻问。
那饱含深情的眉眼,如一汪春水,轻瞥间便是万千风情。
刘云心神微微一颤,咧了咧嘴。
好看是确实好看,就是这话问的有点突然。
就歇个脚的事儿,有必要看中意不中意吗?
“又不是相亲搞对象,趁我心意干啥?把你给我啊?”
女子轻蹙眉,许是刘云这家乡话,听的她颇为费力。
莞尔一笑,女子轻声道:“这有何不可呢!公子远游,定是风尘仆仆,舟马劳顿。婢子已备下了热汤,公子可沐浴更衣,罢了,容婢子好生伺服公子。”
刘云猛地后退了一步,拿开了女子搭在她身上的纤纤素手。
玩……玩真的啊?
这么豪放大度的吗?!
以刘云活到这个年纪的经验,这么直接的,若不是干这个职业的,那绝对就是个坑。
那么眼前这个……
若是干这个职业的,刘云倒也能接受,还是挺好的嘛!
气质温婉,长得漂亮,声音又好听,还大……
好像并不亏!
这初来乍到,理应感受一下东汉本土的风土人情。
刘云压制住怦然乱跳的小心脏,警惕问道:“我身上可没带钱啊,也就一些大米,你要能看得上,我觉得……也成!对了,你不会是想坑我吧?”
“公子说笑了,婢子可并非科雉哟!只是觉着公子英姿不凡,想以婢这贱身,换得几日口中粮而已,生遭这乱世,求活不易,让公子见笑了。”女子轻笑着,竟是明白了刘云的意思。
刘云连忙摆手,说道:“美女,别说的这么谦虚。就你这模样,要是在我家乡,绝对妥妥的女神,舔狗无数!”
女子以袖遮面,咯咯轻笑了起来,“公子可真风趣!”
说话间,女子一只素手已缓缓拉开了衣带,酥肩醒目,犹如羊脂白玉。
刘云有些口干舌燥。
这地方简直……
他吗的,福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