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崎岖,在少了马匹之后,百十号人行动起来比较缓慢。这群原本凶悍的汉子,被一顿暴打之后,没了之前的精气神,失落的脸上全是不解和迷茫。
他们虽然没意识到,勇武和人数貌似敌不过那群汉人,但他们本能的却感觉,貌似他们没有半点的胜算。
爨云作为领队人,具有绝对的权威,对着一群人就是破口大骂:“你们这是干什么,特娘的,一个个就像死了娘一样,输不起么?”
输是输得起。
可输的莫名其妙,在那些人面前,连冲锋,不!连把刀的机会都没有。
“我乌云寨,无惧任何强大的敌人,因为我们够强大!”爨云愤怒的咆哮:“这十万大山里头,都是敌人,可我们的寨子依旧屹立不倒,我们的族人战胜了无数的敌人,你们,是我乌云寨的勇士,你们也曾经历过无数的战斗,难道现在怕了么?”
怕了么?
不是怕了,是绝望啊!
“想想你们的妻儿,想想你们的父母,如果我们失去了勇气,手颤抖着拿不起刀枪,他们将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他们将会被敌人奴役,他们将会被人欺凌,变成他人的财产!”
爨云的咆哮终于是起了效果,至少这一番煽动之下,没了之前的死气沉沉,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猛然站了起来,道:“我愿意站在最前面挡住他们的武器,你们可以踩着我的尸体掩杀过去,请记得将他们首领的头颅摆在我的坟墓前,那样我会在神的身旁大笑。”
情绪这东西,会传染,它也能被渲染,发酵!
它更具有煽动性,就算爨云也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根本就是一己之私,但他义无反顾。很多时候需要选择,他需要像个男人一样,维护自己的尊严。
更何况,一回想起公孙黎那动人的脸庞,他就没来由的浑身发热。
美女是属于英雄的,哪怕她是敌人阵营之中的人。
抢过来,统统抢过来!
“对,杀过去,他们竟敢杀了咱们的马”有人愤怒了,情绪,终于变得激动了。
“好,咱们这就回寨子,召集更多的人,我们将那里占领!把他们变成奴隶,让他们成为耕奴,他们种了好多的稻田。”
爨云很满意,共鸣才能引起他人的效仿,才能奠定地位,才会形成属于自己的势力。一个大寨子,继承人不是一个两个,他就像是皇权一样需要争夺,优胜略汰。
爨云有名字,所以在乌云寨是地位的,他真怕此次的失败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没错……人可以死,但绝对不能失去势力,以现在的情况而言,这一次的失败,只会同仇敌忾。
松了一口气之后,在这种气势的加持下,这队人去的速度快了些,一天多的路程,已经到达了寨子。
乌云寨,绝对很大。
超四千的居民,加上他们和汉人有贸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着属于自己的发展。
至少,依山而建的寨子,一条清溪从中间流过,缭绕青烟升起,一片的热闹。寨子外面有稻田,看来这里不是单纯的猎户山民。必然,如果只是单纯的以狩猎为生,肯定也养不活这么多的人。
爨云的到来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男女老少们注视着狼狈的他们,这队曾经堪称寨子最强的骑兵们,羞愧的差点将脑袋塞进裤裆里。
马呢?
马,差不多被杀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