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淮和安一尘站在一起,气氛有些诡异。
安淮微微的叹口气,神色略带哀伤。站了一会后,安淮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张准备好的照片,认真的贴在阎墨的墓碑上。
他对阎墨,感情很复杂。
非父子胜似父子。
安一尘站在一旁,讽刺的看着这些,没有说话。对这个人,他一早就已经死心,如果这个人还有心,那世界的禽兽都会有心有爱。
“可能要很久都不能回来了。”安淮有些感叹的说道。
安一尘知道,安淮应该是要为明年的选举准备了。
“你可以多来看看他。虽然,他人很冷,不过,对朋友重情重义。”安淮的语气有些奇怪。
“他是我兄弟。”安一尘面色淡淡的,没有人知道他掩藏在墨镜下的那双眼睛含有多少痛和恨。
安淮看向安一尘,“说起来,我们也有缘分,同姓安。”
“这是我妈妈的姓。我从小就没有爸爸,所以跟着我妈妈姓。”安一尘睁眼说瞎话。
安淮也不在意,他绝对不会想到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他的亲生儿子。
他一直都相信儿子已经在当年的那场大火中去世了。当初的那场大火中搜出来的尸体中的确有孩子,可他不知道的是,那不过是一个躲在他家院子的一个小乞丐。
因为当初他急着借助那件事拉下自己的政敌,为了把自己置身事外,为了让自己显得很悲痛,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太多的精力,所以他没有发现,那个孩子的尸体比他的儿子要小很多。
“我也有一个儿子,叫安年。”安淮抬起头看着天空,想起儿子叫安年的原因。那个女人说,他常常因为工作而出差,而不着家,儿子是她唯一的念想,也是对他的想念。不过,男孩子叫安念太娘,太柔,所以叫安年。
年年想念。
安淮眼眶有些酸,如果安年能顺利的长大,现在可能都已经结婚生子。
可惜……
听到‘安年’这两个字,安一尘愣了一下,多少年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多少年没有人再叫过这个名字了?每次来墓园看妈妈,看着旁边那个墓碑上的‘安年’儿子,他就特别的讽刺。
这个无耻的男人,竟然还好意思在墓碑上留下‘最爱的儿子’这几个字。
安一尘的面色有些白,有些恨不能说出口,只能压抑在心底。那就像酒,发酵后,越来越浓。
“如果他还在,会比阎墨更优秀。”安淮苦笑一下,想起那个喜欢喝汽水的儿子,想起那个有些调皮,却特别聪明的儿子。他做那些事,本来是为了给老婆孩子更好的生活,却没有想到,会为了更光明的前途,为了自己的命而伤害自己最亲的人。
他知道,那些事一旦被揭穿,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在那个年代,间谍是一个很敏感的词,可以说是人人痛恨,上面对间谍的处罚判决也是最重的。
他为了自己,而亲手杀了自己的老婆孩子。
这些年,他没有再娶,一直一个人,不是忘不了,而是因为他害怕再把自己逼入这种痛苦的选择中去。
曾经,面对生死选择的时候,他纠结,痛恨。他以为自己下不去手的,等到真的动手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很冷血。
“怎么和你说这些?”安淮笑了笑,露出慈爱的面色,“很奇怪,我总觉得你很亲切。”
安一尘微微一笑,“这是我的荣幸。”
安淮摇摇头,“可能因为你是阎墨的朋友吧。以后,有需要可以来找我。”安淮用力的在安一尘的肩膀上拍了拍。
“谢谢。”安一尘嘴角微微的动了动,压下心里的恨。对于安淮的碰触,他很抵触,觉得这样的一双沾满了血的手,满是腌臜,满是血腥味。
安淮好像很喜欢拍安一尘的肩膀,再次的拍了拍,然后提着自己的公文包离开。
安一尘双眼微闪,看着安淮的背影,咬着唇,一拳打在阎墨的墓碑上,拳头全是血。
有些恨,不管过了多久,不过压得有多深,只要轻轻一碰,它就翻滚起来。
……
赵明致难得有空的陪梅观夕逛街。
“明致,难得你的小白脸没有跟着来。”梅观夕撇撇嘴,她好像很久没有和赵明致单独的逛街了,每次都跟着一个小尾巴。看着华云逸像个奶爸一样的跟在身后,照顾赵明致,不否认,她妒忌了。
赵明致却翻个白眼,“是你难得的有空陪我逛街,你最近天天和贾三少忙着造人。”
说道这个,梅观夕就无奈的嘴角抽抽。对于贾三少特别喜欢造人过程,她也很无语的好不。
“不过,看你的皮肤我倒是相信了一句话。”赵明致捏了捏梅观夕的脸。
梅观夕有些疑惑的看过来,“嗯?”
“男人的滋润是最有效的化妆品。看看你现在的脸,白里透红,润润的,像是果冻一般,还带着一种健康的光泽。”
梅观夕摸摸自己的脸,“是吗?既然这样,你家里的小白脸也要好好的利用了。”
赵明致撇撇嘴,“我可下不去手,像狼外婆摧残小白兔。”
“靠。你养个小白脸不是因为孤单寂寞冷吗?”梅观夕疑惑的看着赵明致,“既然却男人,那就不要客气。好歹,小白脸也算一个男人,还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虽然脑子有些跟不上身材的比例,不过,那应该不会影响男人的必备功能。”
赵明致盯着梅观夕,“梅梅,我发现你自从和贾三少在一起后,说话是越来越百无禁忌了。”
“呸。你不要诋毁我。我才不要像那个蠢货呢。”梅观夕是一脸的嫌弃,“贾三少除了在床上比较给力,其他的都拿不出手。”梅观夕微微的叹一口气,“发现自己是一个很肤浅的女人,竟然就应为贾三少的身材而把自己给推进了婚姻的坟墓。”
“有坟墓就不错了。你也不看看现在的墓地有多贵,多少人是死无葬身之地的?”赵明致拍拍梅观夕,“你就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也是。有个坟墓,总比孤魂野鬼的强。”梅观夕点点头。
“我们喝个奶茶吧。很久没有喝这些东西了。”赵明致看着旁边的一个自动奶茶机器,投入三枚硬币,就会自动的出来一杯奶茶。
“好。”梅观夕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三枚硬币来,“我记得学校的时候,是一块钱就有一杯了,还有咖啡呢。”
“是啊。”赵明致也想起了学校时候,她和梅观夕是两个人一起喝一杯奶茶或者咖啡。
梅观夕把奶茶端出来,递给赵明致。
赵明致喝一口后递给梅观夕。
两个人,一杯奶茶。
说说笑笑。
这就是女人的友情,喜欢歪歪你你,喜欢分享,喜欢同一样东西。
两人好像回到了青春年华的时候,高高兴兴的喝着奶茶,牵着手,这个看看,那个看看,这个挑挑一些,那个不屑的瞄一眼。
突然,梅观夕停了下来,看着前方不远处的一对男女。
“怎么了?你认识?”赵明致有些奇怪的看着梅观夕,实在是梅观夕的面色太奇怪,一个词,‘见鬼了。’
梅观夕嘴角抽抽,前面的男女都我认识,不过他们在一起那就有些画风不对。
赵明致点头,的确是有些画风不对,男的太老,女的太嫩,不过,老夫少妻什么的也很平常,流行着呢。
“那男的是夏静语父亲。”梅观夕是在大学的时候见过夏静语父亲的,一个很成功的商人,当初还请了她们宿舍的几个同学一起吃饭。夏静语每次从家里来,也给他们带不少的东西,都是她爸爸准备的。
“那你要过去打个招呼吗?”赵明致也是知道夏静语的,一个很善良的女孩,虽然出生豪门,不过脾气却好的让人惊讶。因为夏静语和梅观夕一样都是读法律的,和梅观夕的关系也算不错,所以赵明致也算认识。
“夏静语好像不是B市人啊。”赵明致看向梅观夕,当初在毕业的时候,夏静语就回了G市,现在却在B市见到她的父亲。
梅观夕抿抿嘴,有些无奈的说道,“他身边的女人不是夏静语的妈妈。”
“看出来了。”一个女人就算保养得再好,也不可能是这么年轻。毕竟,夏静语的年龄和她们差不多,那她妈妈就应该是一个贵妇,而不是一个梳着马尾的青春无敌的女孩子。
梅观夕翻个白眼,“那女的,我也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