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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开,出来的是只穿着裤衩的陆振南。
陆振南比宋苍墨小了两岁,小时候两家交情很好,陆振南还喊过宋苍墨“哥哥”。
在陆振南的心底,他对宋苍墨是又嫉恨又崇拜。
崇拜的是,他一路追随宋苍墨读过的学校和专业,直至毕业,又做了他的特别助理。
嫉恨的是,有宋苍墨的地方,便失去他陆振南独有的光华。
不过,他也真心替这个既是兄长又是好朋友的死党感到骄傲。
别人眼里的宋苍墨,不过是子承父业的富二代,代表着坐享其成,但他清楚,今天已成为跨国企业的精锐电子是在宋苍墨的带领下才走向全世界的。他付出了巨大的心思和努力。
宋苍墨在事业上得到了最大的回报,但他也失去了许多东西。
比如最平凡的爱情。
当一个男人的身份和地位达到最顶峰的时候,最容易得到的,往往已是最难得到的。
这一点,他同情宋苍墨。
“大老板,休息日,你都不可怜一下你可怜的下属啊!”
陆振南关了门,随即抱怨。
宋苍墨却不理会陆振南抱怨,只是淡淡的宣布:“客房干净吗?我要在这里住几天!”
“什么?”陆振南尖叫,睡虫也飞走了。
“不是吧?你有家也不回。”
宋苍墨抿唇苦笑,他何尝不想回家,可是他有家归不得,他担心自己一时失控又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所以,他借口出差逃出来了。
“拿我的工资,住我买的公寓,住你这里几天也这么为难吗?”
“不是这个意思,就算你被嫂子扫地出门了,但是你自己也有那么多房子,你……”
陆振南叫苦,他一个光棍过日子已经很可怜,还要加上一个已婚男士不是可怜上加可怜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