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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永安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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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业低着头,眼里是泪也是向往,自己真的能再有个家吗?自从因为父亲贪污,全家被抄,他已经没有家了。父亲死了,娘也死了,本来花团锦簇的丁府,一朝风云流散,曾经恭恭敬敬的仆人们各奔东西,曾经迎来送往的亲朋好友,再不见面,曾经被娘捧在手上抱在怀里的自己,沦落为小乞丐,受过多少冷落,受过多少白眼,他终于知道了,他再没有家了,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人,这个世上再没有人牵挂自己,保护自己,如果不想死,就只能苦苦挣扎着活下去。

他也想死,可想到娘临死前那死不瞑目的眼神,就想起娘在耳边断断续续的说着,安儿,活下去,找一个安安静静的地方,过平平常常的日子,再不要想光宗耀祖,娘只想你好好活着就好,娘断气之后,眼睛依然大大的睁着,自己抚了多次才勉强把娘的眼睛闭上,为了娘的话,他只能活着,想找一个安安静静的地方,能过平平常常的日子。

饿了的时候,他也和野狗一起抢过食物,人们看到了,并没有人帮他,只是惹得人们讥笑,还有孩子们恶意的哄笑和打在身上的石头,他的名字就是臭乞丐,听到最多的就是‘滚开,滚远点。’哪里有人问他姓什么叫什么。

他最怕冬天的时候,肚子里食不果腹,身上衣不蔽体,即使是南方的冬天也是难熬的,下雪的日子,人们围着火炉,赏着瑞雪,讨论着瑞雪兆丰年,期待着雪更大一些,他只希望自己蜷缩的更小一点,能保住身体里的一点点热气,使自己不被冻死,又有谁来问问他冷不冷,疼不疼,他只能看着雪花飘落,默默的想着娘,默默的期待着,明天能不能遇到一个好心人可以给他点活干,可以让他喝一口热汤,可以让他有个铺着草的地方躺下,哪怕没有草,只是一个避风的地方就可以,冬天的风刮在脸上和身上,就仿佛一把把小刀子在割,手脚上的冻疮一层又一层,稍微一碰就流下血来,哪里有人会问他疼不疼。

那天他在路边看到一条已经死去的小狗,旁边的大狗不停的用嘴巴轻轻的碰那小狗,或者用爪子不时的推那小狗,把一块窝头放在那小狗的嘴边,可那小狗并没有醒来,大狗试图把窝头放进小狗的嘴巴里,可急的连连转圈却做不到,他在旁边默默看着,狗妈妈抬起满是泪水的眼睛看着他,一人一狗互相看着,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悲凉和绝望,一条小狗都有它的娘惦记着它,可自己的娘死了,这世上再没有人惦记着自己了,他虽然很饿,但是还是帮着大狗把窝头放进了小狗的嘴巴里,之后又挖了个坑把小狗埋上,他离开的时候,那大狗还蹲在那小土堆的旁边不肯走,哀哀的呜咽着,他可以帮助那大狗,可是并没有一个人向他伸出手,他走过了很多地方,见过了很多的人,并没有一个人挽留他,也没有一个地方期待他留下来。

可现在,有人喂他吃饭,有人给他盖被子,有人爱怜的拉他的手,有人叫他大哥,他是不是可以期待呢?他又有了一个家!家,丁建业在心里又默念一遍,终于忍不住眼泪流了下来,惹得柱子娘抱住他,也一起掉下泪来,柱子爹和孩子们也不由笑着掉下泪来。

从这天起,若兰家的人又多了一个,王永安很勤快,扫地、烧火、收拾木柴等等,虽然右手还不敢用劲,就用左手,整天闲不下来,看的柱子娘直唠叨,“永安,歇歇,你的手还不能用力呢。

永安身上穿着柱子的旧棉袄,他原来身上的衣服实在是太破旧了,被柱子娘给扔掉了,永安和柱子的个头相差不多,但比柱子瘦了不少,所以棉袄穿在身上逛荡逛荡的,柱子娘和若兰忙着给永安做一身新的棉衣。

杏儿喜欢拉着永安说悄悄话,无非是小女孩的种种小故事,比如她的小辫子怎么梳更漂亮之类的,永安很耐心,很认真的听杏儿说话,也很认真的和杏儿讨论,杏儿很快就成了永安的小跟屁虫。

柱子娘还很快发现永安竟然识字,于是催着柱子爹从铺子里买来了纸笔,让永安教柱子识字,若兰和杏儿也跟着旁听,永安很不好意思,“大娘,我读的书不多,怕教不好。”

“咱又不让你兄弟去考秀才,认识几个字就行了。”柱子娘早就想让柱子上学堂,现在有了永安,赶紧让柱子学起来。

于是每天里永安就带着柱子和杏儿学写字了,柱子娘对石榴的学业倒是不强求,愿意学就学,不愿意学就跟着娘做针线,让柱子和杏儿看的嫉妒不已。

柱子对认字、写字实在是不开窍,整天看着永安写的纸上的字发呆,一连串的字念下来还能死记硬背,只要换个位置就又不认识了,写字的毛笔拿在手上,比柴刀、锄头还要重,看的柱子娘和柱子爹只能摇头,看来柱子还真不是个读书的料啊,虽然柱子爹娘认清楚了这个事实,但是认字并没有停下来,反正冬天的活计不多,正好趁机学习。

为了节省笔墨,永安教柱子他们认字的时候,先用一块平整的木板铺上细沙,再用小木棍做毛笔把字写在细沙上,写过之后用一块细长的木板一刮,细沙又平平整整的可以再写字了

永安刚这么写的时候,柱子娘和柱子爹大赞永安聪明,这样的法子都能想出来,夸的永安脸红脖子粗的,一直说,“这可不是我想的法子,我看别人这么用过。”不过柱子爹和柱子娘可不听这些,一直觉得永安就是聪明。

永安发现,比较起来,石榴认字比柱子快多了,一个字教过几遍就认得了,只不过写字的时候是用一个奇怪的姿势拿着木棍,纠正了几次也改不过来,用那个奇怪的姿势,石榴很容易就可以写字,用正确的握毛笔的姿势,就歪歪扭扭的写不成,永安奇怪之后也就不纠正了,反正石榴也只是跟着认字,也没什么机会在人前写字,就随她去吧。

永安哪里知道,若兰那是握钢笔的姿势啊,在现代,文字资料多是用电脑处理,键盘打字,再打印出来,拿笔的机会都很少,就更别提毛笔字了,一百人里不见得有一个人会写。

若兰很是庆幸,幸亏这里的文字和繁体字差不多,若兰连蒙带猜,再结合象形、形声还有自己擅长的秀才不识字,读字读半边的特长,还别说,还真认识了不少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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