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队中,上级下达命令下级必须服从,这是军队的铁律,也是保障军队战斗力的基石。但是,对于军队之外的人就不能用简单的命令方式解决问题。
在集团会议的最后阶段,郝瀚必须为此次立国所选择的制度作出解释。虽然高层已经决定了国家的制度,但是,应该尊重这个集团的每一位成员,他们应该有知情权。至少,你应该讲出选择这个制度的道理所在,是吧?
“诸位,我们这个集团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独立于这个世界,集团的任何举措稍有不慎便会面临灭顶之灾。
而且,我们这个集团必须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不允许出现任何不利于这个集团整体利益的任何事情,甚至会采取铁腕手段制止此类事情的发生。否则,任何一点纰漏可能导致难以预料的结局,甚至走向瓦解之途,后果自然不可想象。
关于制度,集团高层做了详细的分析,为了保证整个集团的利益不受损失,我们只有采取帝制。
或许有人问,不是说米国的民主制度最先进吗?
呵呵,那是米国人自诩的,很难说哪种制度最优越。
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站的角度不同其看到的结果不同,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制度。
假若我们采取米国式的民主,为了争权夺利,为了党派利益,那些有野心的人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呀?
到那时,我们的秘密还能守得住吗?
采用米国式的民主,对我们来说那将是灾难。
在这个国家不但不采取这种制度,而且也不允许党派的存在。我们这个集体就是最大的党派,也没有必要树立一个或者几个对手。
我们选择了这种制度,是因为这种制度适合我们,最有利于我们这个集团。
因为适合,所以,这就是最好的制度。
譬如米国,对于制度他们自己心里有许多怨念,但是,他们当初建国的条件只能允许采取这种制度,没有第二条路可选择。现在的米国,制度已经存在了,不可能改变的。
米国人之所以选择了这种制度,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这种制度是如何好,如何的先进,而是因为这种制度最适合他们。
当年,欧洲列强占领了北美大陆,几乎杀光了当地的印第安人。
为了摆脱欧洲大陆,他们要独立。
问题来了,北美洲的占领者们不是来自同一个国家,而是每个国家占据一块领土,你说谁能领导谁啊?
于是,米国式的民主制度在这块土地上产生了。
从某种方面讲,米国式的民主有其特色,也有其优越性,但不是全部。
譬如,二战时期如果米国的领土在欧洲的话,恐怕早就被德国灭掉了。
因为,米国总统必须在议会授权下才能参与战争,发动战争。
试想,等到议会争吵完了作出战争决定的时候,德国的钢铁洪流是不是已经碾碎了米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