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正事,男子不再嬉皮笑脸:“有一批货要进华夏,北境如今是红帮的天下,南方的海路又盯的严,毒蛇的意思是,让你想想办法。”
孟祁冷笑:“我?你们都束手无策的事情,我能有什么办法。”
“银蛇,虹仝如今可是你的地盘,从虹仝进货,可容易多了,只要这一单做成,你的要求毒蛇说了,他会答应。”
“毒蛇这么看重,看来是一次大买卖,但年初那件事刚过,他就不能低调点?而且现在警察查得严,他就不怕是个圈套?”
男子伸出手比了个数字:“这个数,足够咱吃喝一辈子了,事成之后不仅你的要求毒蛇会满足你,还另外抽两成利给你,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即使是个圈套,也得试试不是?”
两成利足够令人心动,然而孟祁只是冷笑:“这其中我担的风险最大,用这点钱就想把我打发了,毒蛇算盘打的可真好。”
“那你还想怎么办?吞大头?别怪我没提醒你,这已经是毒蛇做出的最后让步。”
孟祁想了想:“回去告诉毒蛇,让他亲自和我谈。”
——
洛氏集团今日放出消息,将会于明天上午十点在京都华润酒店一楼大厅举办媒体见面会,届时将会宣布洛氏集团几项重大项目,洛氏总裁洛秀将会亲自出席。
此消息一出,财经圈娱乐圈纷纷关注,都在猜测洛氏明天的重大项目到底是什么,难道是和M国J&D集团的合作?还是新亚医药在M的挂牌上市?外界猜测的声音很多,也掀起了新一轮的讨论热点。
宋锦牢牢霸占着热搜第一的位置,而在洛氏宣布声明之后,很快,洛秀的名字就爬上了第二的位置。
宋锦看着两人挨在一起的名字,笑着拿给洛秀看。
洛秀淡淡瞥了一眼,捏了捏宋锦的鼻子:“明天跟我一起出席,我要把你未婚妻的名头正式宣告全世界。”
宋锦点点头:“好啊。”
从下午开始,宋锦开始试礼服,做头发,做全身美容,到最后宋锦累的都不想动弹了。
飞烟在一边劝慰:“明天可是小姐您大放光彩的日子,一定要好好打扮,艳惊四座。”
宋锦窝在沙发里,随手指了件白色的抹胸礼服:“就那件吧,我感觉挺好。”
造型师在一边笑着道:“我觉得这件天蓝色的更衬小姐的气质,小姐不如选择这件?”
宋锦淡淡点了点头:“就这件吧。”
晚上洛秀回来,没有那道熟悉的身影迎出来,他感觉奇怪,飞烟道:“小姐下午试衣服太累,已经睡了。”
洛秀挑了挑眉,脱下大衣,大步往楼上走去。
宋锦现在晚上都和他睡在一起,白天也很自觉的睡的他的床,推开门进去的时候,卧室里点着一盏昏暗的床头灯,落地窗外月光盈然,她呼吸清浅,睡意正酣。
看来是真的累着了。
洛秀笑了笑,给她掖了掖被子,起身去书房处理公务。
“主子,有消息传来,毒蛇有一批货准备进华夏。”
毒蛇,这个名字在全世界可谓是如雷贯耳,鲜少有不认识的。
“不愧是大毒枭,胆子真是大,年初才差点落网,这才过多长时间,又出来活动,国内后路都堵死了,除非打地道。”洛秀不沾毒,这是一种原则问题,但不代表他会看轻这些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都只是为了生存下去的手段罢了。
沉香犹豫了一下:“毒蛇的心腹响尾蛇已经秘密潜进了京都,他应该就是面见接头人的,只是我们的人暂时还没查出来那人的身份。”
“不用查了,那人我知道是谁。”
沉香抬眸看了眼洛秀。
“银蛇,这个代号你知道吧。”
沉香点头:“活跃在国内的毒枭,只是这个人非常神秘,警察那里挖不到一丁点信息,到现在还是一无所获。”
洛秀笑了笑:“一个人活动不可能不留下丝毫信息,那些警察也不是吃干饭的,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根本不是华夏人。”
不是华夏人?沉香不解。
“国内如今有这种手段的,一个指头都可以数出来,你把最近活跃的几个人在心里捋捋,相信很快就有答案了。”
沉香细细想了半天,这两天虹仝发生了一件大事,称霸虹仝黑道界数年的金成雄彻底败落,反而是一直不吭不响的傀儡会长风澧沙就此称雄,震惊了世人,这个风澧沙原来一直在扮猪吃老虎,短短时间便迅速肃清了金成雄的势力,彻底执掌帮会,其心机和手段令人震惊。
这个风澧沙确实很不简单,然而沉香却知道,风澧沙另一层身份,其实是京城孟家二少爷孟祁,关于他为什么会成为孟家二少爷,就不为人所知了。
孟二少是一个很好的掩饰身份,毕竟谁都不会相信孟家这样的门第竟然会出一个大名鼎鼎的毒梟,警察更是不会想到,其实在知道孟祁是风澧沙的时候,因为宋锦的关系,他曾仔细的调查过他。
他的父亲风乾曾是一代枭雄,而他的母亲出身Y国贵族,而他的国籍,则是随了母亲,所以风澧沙在国内,信息是一片空白。
“孟祁?风澧沙?”
洛秀挑眉:“没错,银蛇,其实就是孟祁,他和毒蛇一内一外,牢牢霸占国内市场,互为所利,其实这种关系,就像泡沫,轻轻一戳,就破了。”
“响尾蛇要见的人,就是孟祁?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孟祁在虹仝一手遮天,再通过孟二少这个身份,神不知鬼不觉的渗透,有谁会怀疑到他的身上,根据银蛇活动的时间,那么他十三岁的时候就……。”沉香没想到这个孟祁胆子还真大。
“您的意思是,把两人交易的消息放给警察?”沉香根据洛秀刚才的话猜测。
“没错。”
借刀杀人,让警察来收拾你,省的整天围在小锦身边,看着就烦。
洛秀想收拾他已经很久了。
——
遥远的西南边陲小镇,这里背靠断水山,关于断水山的传说由来已久,听说进去的人从来就没出来过,附近的村民都当它是个禁地。
夜晚一到,整个村落都弥漫着一股阴气,月光在这个地界上,也似乎黯淡了许多。
灯火朦胧,狗吠鸡咛。
有村妇粗旷的叫骂声遥遥传来:“叫叫叫,在叫把类宰了,老实点。”
“最近不太正常啊,家里的狗崽子,鸡鸭叫唤个不停,听说今早东头李瘸子家的驴死了,这是怎么一回事?”老头子坐在廊下,抽着旱烟袋,望着夜空若有所思。
手中的烟袋忽然被人一把夺走,老婆子骂道:“抽抽抽,就知道抽,一把老骨头了还能活几天?”
老头子哼了一声,甩袖离去,出了家门,在街上晃荡。
想起什么,他突然往村长家跑去。
扒拉出村志,他小心翼翼的翻了一遍。
这个村落历史悠久,可追溯到一千年前,是如今保存最完好的古村落遗址,已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村志则是本村代代流传的珍宝,详细记录了历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情,以前有个中科院的老教授花大钱要买村志,都被拒绝了。
看完之后,他终于发现一个问题,每隔一百年都会出现“闹鬼”的传闻,鸡犬不宁,会有一些人莫名其妙的死去,在村子里几乎成为了一个禁忌,不过却被老村长封锁了消息。
算了算时间,距离上次“闹鬼”,正好一百年。
老头子猛然惊吓出一身冷汗,给村长商量了一下,村长却不以为然。
“以讹传讹罢了,什么闹鬼的,现在是科学社会,你这是封建迷信。”
老头摇头,不,绝不是封建迷信,他有一种预感,这次村子恐怕有大难了。
回去的路上,他眉头深锁。
“!……。”轻轻的一声叹息遥远的似是从天边传来,老头猛然僵在原地,脸色煞白。
因为他感觉那声音就是从他身后传来的。
天,似乎突然暗了下来,月光被乌云覆盖,大地一片黑暗。
黑夜,恐惧,丑陋,肮脏,贪婪……
滋生了我,孕育了我,我踏着血色而来,听到这个夜晚最美妙的赞歌。
听啊、它们正在欢呼我的归来。
——
第二天一早,洛秀靠在二楼栏杆处等着。
没过多久,门开了,一道淡蓝色的身影踱步而出。
洛秀站直身体,眸底的惊艳毫不掩饰。
宋锦走到他面前,微仰着脑袋,轻轻微笑。
他的眼中,从此只盛的下她一个人。
“很美,我的公主。”
——
临上车前,宋锦面对阳光照了一张自拍,发到微博上。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很开心。
她没注意,自拍的时候不小心拍进去了一截洛秀的下半身。
发送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