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哲,要去打篮球吗?”从我失忆以来一直在我身边的张文问道。
对于这种户外的运动,我向来是拒绝的,不仅是因为性格问题,更是因为自己本身体质不如他人,除了拖后腿,再无用处。
“我……”
“哎!不许拒绝!”他架起我就向外走,来不及挣扎,也挣不脱,我只能顺着他向外走去。
好吧,我无所谓地耸耸肩,偶尔运动一下其实也是不错的。
在球场上不过打了一会球,我就有些疲惫了,气喘吁吁、汗如雨下,引得张文不停地嘲笑我真是个弱鸡,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
我笑:“你以为自己打的有多好吗?永远比不上……”
比不上……谁?
我突然噤声,缄默不语。
不应是这样的吗?我不应该上场,而是应该在场下紧张憧憬的看着,拿着一瓶矿泉水,想着什么时候可以把水递过去,结果……呢?
结果却没有一次做到。
好像还可以抱着不知是谁的衣服,紧张的站在一旁,想着这场比赛一定要赢,表面冷静,手心却浸满了汗水。
我突然失去了热情与力气:“我先回去了。”
“哎!怎么了,不打了吗,难不成是因为我嘲笑你不行,可千万别啊!”张文嗷嗷叫道。
“不是,只是突然想起来,有点事要做。”只是,不知为何有点想念。
见我实在提不起劲儿,他说道:“哦,这样啊,那好吧,你去吧。”
挥别了其他人,我收拾好东西便骑着自行车回了家,是我自己买下的一室一厅的房子。
小,却很温暖。
我回到家中就直接来到了卧室,踹掉了鞋子仰躺在床上,望着星空的天花板发呆。天花板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装修的,离地面很近。以我的身高,站在床上伸长手臂就可以碰触房顶。那是蔚蓝的夜空,美丽的星云,闪烁的微光,浩瀚的银河。
点点星星,仿佛蕴藏着最美的生命。
等到我从那一方浩淼的世界中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已经到了晚上。
我坐了起来,开始思考要吃什么晚饭。懒得准备的有多丰盛,我草草地煮了一份面,打了鸡蛋,盛出后一看,居然不小心多煮了一碗。
于是我默默地端着两碗饭去了自己的卧室去吃。
卧室的墙上有胶的痕迹,看样子曾经贴了满墙的照片,现如今,不知为何全都被拔了下来,只留下难看的浅黄色创痕,一道一道,并不整齐。
自从失忆后,我很喜欢在这个房间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发呆,这种感觉很微妙,好像只要在这里,我内心的焦躁不安就会消散,我在想是不是因为这些曾经存在而照片的缘故。
照片里,是否就是那个他。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对自己说,那你还真是很喜欢他,像这样整天对着一个人的照片,不会审美疲劳吗。
晚饭过后,我照常怀抱着日记本,对着天花板的星空发了半天呆,洗漱洗漱,就沉沉的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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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周六,是没什么事的,可以赖在卧室一整天了。
“叮咚——叮咚——”
不知是谁在门外,按理说,不会有人在这个时间来找我不是吗。我有些烦躁的想着。
我困乏疲惫地走过去,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两个穿着警服的人,一男一女,男的面容刚硬,女的清秀干练。
“有什么事吗?”我问道。
“您好,请问这里是是陆哲家吗?”女警官问我。
“我就是。”
她立刻笑了起来:“陆先生,您好,我们是警察。”说着她拿出一张执照,给我看了一眼,这才继续说道:“今天我们来找你是因为一件案子,耽误你点时间,希望你能配合。”
案子?我思索片刻,隐隐觉得这可能会解开我失忆的谜团,但是潜意识里又不愿意信任这两个陌生人。
“那个……小弟弟,可以进去吗?”女人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询问道。
不等我回答,那个男人就语气强硬的说道:“请配合我们调查。”
得,看来不管我愿不愿意,都要趟这一趟浑水了。
我微微侧身,让这两个人进到屋里来。
“只有白开水。”不知道这种待客之道会不会被揍。
“没关系,不要紧的。”这个女警官大概是个新人?好像很青涩的样子。
“我去给你们泡杯茶好了,房子不大,你们可以参观一下。”说着,我往厨房里走,走进去之后觉得自己好像忘了点什么,想起来后,我立刻从厨房中探出头来,一字一顿地告诫他们两个——“对了。”
“请不要,随意进我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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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吧,什么事。”我将泡好的茶放在他们面前,问道。
听别人说,失忆之前的我一直是一个腼腆内敛的人,安静、不合群。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但和现在的我一定是有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