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的太阳闷哄哄的,一想到刚刚在那个比自己还要小三四岁的女孩手中吃了个大瘪,洛依十分沮丧,这一路上心情将至冰点简直比月事来了还要烦躁。
偏偏不法分子完全不识相,专拣这样的时候惹是生非给她添堵。刚刚抓了一个抢荷包的小贼被洛依差点一脚踹下去半条命,要不是大蟾蜍死死拦着她还指不定闹成什么样子呢。
这会儿距离集市中心不足百步的练摊那人群围了有里外三层。凭洛依的直觉,恐怕又出了什么棘手的事儿。
这里本是醍醐镇的一处练摊,也就是些舞枪弄棒的,驯兽杂戏的,戏法卖药的外乡艺人。他们游走到此地都会先去衙门备个案,然后在此处人群最为集散的闹市支个摊子。杂耍这东西大家都是图个新鲜,个把月的也就腻歪了,于是再换下一批人。虽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但衙门也不能事事晓以大矩,多半还是靠大家伙自觉商量合计。虽然难免遇上难以调节的争摊抢位导致冲突不断,但像今天这样大打出手的也实数少见。洛依一挤进去,只见满地狼藉,一胖一瘦两个汉子还在地上翻滚骂娘。
那胖子是个玩气功的,旁边散乱着大锤碎石刀山火盆之类的道具。那瘦子是个耍猴的,别看个子小,耍起横来倒是不输那一身横肉的对手。加上那只小猴子在两人身边上串下跳,吱吱助威,眼看着就骑在胖子身上占了上风。
洛依气不打一处来,这光天化日之下打架斗殴,明摆着没把醍醐县衙放在眼里嘛。她大步上前一脚踏住胖子肥腻腻的肚子,同时劈手捉住了瘦子正要落下拳头的手腕!
“都给我住手!”洛依柳眉倒竖,气势汹汹。胖瘦二人不约而同得望向她,一见这捕快打扮的女子浑身散发着不好惹的气息,那凶神恶煞的表情就双双瘫软下来。
“捕快大人!您可评评理,我…我差点被这个畜生打死啊!”那胖子一张脸扭得跟烧卖一样,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洛依将骑在胖子身上的的瘦子扭下来,早已准备好的小面瓜和大蟾蜍各自压住了两人。
瘦子抹了抹脸上的鼻血,冲胖子啐了一口:“你少恶人先告状!”
“都闭嘴!”洛依喝道:“一个一个说!”
“捕快大人,我先说——”胖子争先恐后:“我叫朱大常,河西人氏,七天前就在这儿支了摊。邻里邻居的都能给我作证,我昨天偶染小疾加上天气不好就没起来。结果今天一早就看到这家伙带着猴子给我抢了地儿!”
“捕快大人!我昨天一早到了醍醐镇,先去了衙门画押备案。那个文书官白字黑纸得给我批了这么一块地,这死胖子上来二话不说就要赶我走!凭什么啊?这脚下黄土,头顶青天——是你家的地儿啊!”瘦子一步不让。
“就你有文书?老子七天前就去过衙门了,于情于理那都是有先来后到的!”胖子一瞪牛眼:,摸了摸被拽的血淋淋的耳垂。
“你们两个,是谁先动的手?”洛依听明白了大概。这种事若论情理本就不好公断,但先动手的那个必然理亏。
“他!”两人异口同声指着对方。
“胡说,我一上来明明就跟你先讲理,一根指头都没动你!”胖子叫道。
“是你先抓我衣领,破口大骂的!”瘦子怒道。
“我抓了一下就松开了,低头收拾我的东西你又拿石头丢我!”
“放屁,你那只眼睛看到我用石头砸你?!”
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混乱不堪。洛依捏了捏粉拳,真想左右各开一拳砸在他们已经花花绿绿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