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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恋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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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情感生活经历了哪些动荡?

它们在他的生命里占据了什么样的位置。又如何表现在他笔身上,成为一种创作“模式”?老舍和阔大爷的千金小姐苦苦相恋,却终不能成为眷属,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位千金小姐又如何成了老舍小说里人物的原型?

母亲而外,老舍的一生中还出现过几位女人,对他的生活、除性情,甚至人生取向,都有过极其深刻的影响。其一是他的初恋对象,其一是后来的妻子胡絮青。另外还有一位,即就是维系了特殊友情关系的知名女作家赵清阁。

老舍的初恋对象,就是刘寿锦大叔那位大他一天的女儿,二人同为师范学校毕业生。当初,母亲私自为儿子找媳妇时,他就很痛苦过,就因为他已经有了这个爱的对象。刘寿锦也是因了这个女儿,才注意到他;他带老舍上学后,老舍得以经常出入刘家,两个人无意有了接近的机会。在上中学前,他们之间还谈不上有什么关系,但到老舍上中学时,刘家一贫如洗。老舍学业有成、事业有成,还在帮刘寿锦办学校和慈善事业。学校就在刘寿锦家的西跨院,他女儿也在这里义务做教师,出落得温柔、怡静。接触更多,差距却小了,两个人的感情一天天加深,大概在17岁的时候,已经萌发了爱的情愫。

可是老舍对刘寿锦大叔感激至深,加之他很要强,内向、固执,极力压抑情感,不肯表白,也未提亲,刘小姐更不会主动提出来。如老舍所言:“我们都二十二岁了,可是五四运动还没降生呢。男女的交际还不是普通的事。”

不久,老舍就把秘密告诉了同学罗常培。好景不长,美好的初恋彻底粉碎。1923年,还是在教育会的时候,刘寿锦因不善经营,家业迅速败落下来,出家人庙做了和尚,并让夫人和女儿随之做了带发修行的优波夷(一译优婆夷,即女居士;相对于优波塞(一译优婆塞),即男居士。居士则指不出家的佛教信徒。)。

他们以为遁入佛门便可清净无事,其实在那多事之秋并不然。刘小姐结局如何虽不得而知,老舍研究的专家们都说不清楚,但一定遇到了麻烦,她本身又当盛年,**正强,一失足无可回头,心爱的人又不在身边。

最初,在知道她出家的消息后,老舍“心碎人瘦”“病人膏肓”,把巨大的悲伤埋在心底。1933年在记它的小说《微神》和1937年的散文《无题(因为没有故事)》里有所流露,这也成了他毅然出走英国,一去6年,而无所留恋的原因之一。到他回来时,一切成了定局,爱人不再能爱,她只好凄惨地离开人世。

《微神》这篇自传体小说,诗情如画,在记述这段错失的缘分时,把所有的五官感知都系在心上,让我们从侧面了解到二人的情感历程和她后来的遭际:我没睡去,我知道已离梦境不远,但是还听得清清楚楚小鸟的相唤与轻歌。说也奇怪,每逢到似睡非睡的时候,我才看见那块地方——不晓得一定是哪里,可是在入梦以前它老是那个样儿浮在眼前。就管它叫作梦的前方吧。这块地方并没有多大,没有山,没有海。像一个花园,可又没有清楚的界限。差不多是个不甚规则的三角,三个尖端浸在流动的黑暗里。一角上——我永远先看见它——是一片金黄与大红的花,密密层层!

没有阳光,一片红黄的后面便全是黑暗,可是黑的背景使红黄更加深厚,就好像大黑瓶上画着红牡丹,深厚得至于使美中有一点点恐怖。

黑暗的背景,我明白了,使红黄的一片抱住了自己的彩色,不向四外走射一点;况且没有阳光,彩色不飞入空中,而完全贴染在地上。我老先看见这块,一看见它,其余的便不看也会知道的,正好像一看见香山,准知道碧云寺在哪儿藏着呢。

其余的两角,左边是一个斜长的土坡,满盖着灰紫的野花,在不漂亮中有些深厚的力量,或者月光能使那灰的部分多一些银色,显出点诗的灵空;但是我不记得在哪儿有个小月亮。无论怎样,我也不厌恶它。

不,我爱这个似乎被霜弄暗了的紫色,像年轻的母亲穿着暗紫长袍。右边的一角是最漂亮的,一处小草房,门前有一架细蔓的月季,满开着单纯的花,全是浅粉的。

设若我的眼由左向右转,灰紫、红黄、浅粉,像是由秋看到初春,时候倒流;生命不但不是由盛而衰,反倒是以玫瑰作香色双艳的结束。

三角的中间是一片绿草,深绿、软厚、微湿;每一短叶都向上挺着,似乎是听着远处的雨声。没有一点风,没有一个飞动的小虫;一个鬼艳的小世界,活着的只有颜色。

在真实的经验中,我没见过这么个境界。可是它永远存在,在我的梦前。英格兰的深绿,苏格兰的紫草小山,德国黑林的幽晦,或者是它的祖先们,但是谁准知道呢。从赤道附近的浓艳中减去阳光,也有点像它,但是它又没有虹样的蛇与五彩的禽,算了吧,反正我认识它。

我看见它多少多少次了。它和“山高月小,水落石出”,是我心中的一对画屏。可是我没到那个小房里去过。我不是被那些颜色吸引得不动一动,便是由它的草地上恍惚的走入另种色彩的梦境。它是我常遇到的朋友,彼此连姓名都晓得,只是没细细谈过心。

我不晓得它的中心是什么颜色的,是含着一点什么神秘的音乐——真希望有点响动!

这次我决定了去探险。

一想就到了月季花下,或也许因为怕听我自己的足音?月季花对于我是有些端阳前后的暗示,我希望在哪儿贴着张深黄纸,印着个殊红的判官,在两束香艾的中间。没有。

只在我心中听见了声“樱桃”的吆喝。这个地方是太静了。

小房子的门闭着,窗上门上都挡着牙白的帘儿,并没有花影,因为阳光不足。里边什么动静也没有,好像它是寂寞的发源地。轻轻地推开门,静寂与整洁双双地欢迎我进去,是欢迎我;室中的一切是“人”的,假如外面景物是“鬼”——希望我没用上过于强烈的字。

一大间,用幔帐截成一大一小的两间。幔帐也是牙白的,上面绣着些小蝴蝶。外间只有一条长案,一个小椭圆桌儿,一把椅子,全是暗草色的,没有油饰过。椅上的小垫是浅绿的,桌上有几本书。案上有一盆小松,两方古铜镜,锈色比小松浅些。内间有一个小床,罩着一块快垂到地上的绿毯。床首悬着一个小篮,有些快干的茉莉花。地上铺着一块长方的蒲垫,垫的旁边放着一双绣白花的小绿拖鞋。

我的心跳起来了!我决不是入了复杂而光灿的诗境;平淡朴美是此处的音调,也不是幻景,因为我认识那只绣着白花的小绿拖鞋。

爱情的故事往往是平凡的,正如春雨秋霜那样平凡。可是平凡的人们偏爱在这些平凡的事中找些诗意;那么,想必是世界上多数的事物是更缺乏色彩的;可怜的人们!希望我的故事也有些应有的趣味吧。

没有像那一回那么美的了。我说“那一回”,因为在那一天那一会儿的一切都是美的。她家中的那株海棠花正开成一个大粉白的雪球;沿墙的细竹刚拔出新笋;天上一片娇晴;她的父母都没在家;大白猫在花下酣睡。听见我来了,她像燕儿似的从帘下飞出来;没顾得换鞋,脚下一双小绿拖鞋像两片嫩绿的叶儿。她喜欢得像清早的阳光,腮上的两片苹果比往常红着许多倍,似乎有两颗香红的心在脸上开了两个小井,溢着红润的胭脂泉。那时她还梳着长黑辫。

她父母在家的时候,她只能隔着窗儿望我一望,或是设法在我走去的时节,和我笑一笑。这一次,她就像一个小猫遇上了个好玩的伴儿;我一向不晓得她“能”这样的活泼。在一同往屋中走的工夫,她的肩挨上了我的。我们都才十七岁。我们都没说什么,可是四只眼彼此告诉我们是欣喜到万分。我最爱看她家壁上那张工笔百鸟朝凤;这次,我的眼匀不出工夫来。我看着那双小绿拖鞋;她往后收了收脚,连耳根儿都有点红了:可是仍然笑着。我想问她的功课,没问;想问新生的小猫有全白的没有,没问;心中的问题多了,只是口被一种什么力量给封起来,我知道她也是如此,因为看见她的白润的脖儿直微微地动,似乎要将些不相干的言语咽下去,而真值得一说的又不好意思说。

她在临窗的一个小红木凳上坐着,海棠花影在她半个脸上微动。有时候她微向窗外看看,大概是怕有人进来。及至看清了没人,她脸上的花影都被欢悦给浸渍得红艳了。

她的两手交换着轻轻地摸小凳的沿,显着不耐烦,可是欢喜的不耐烦。最后,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极不愿意而又不得不说地说,“走吧!”

我自己已忘了自己,只看见,不是听见,两个什么字由她的口中出来?可是在心的深处猜对那两个字的意思,因为我也有点那样的关切。我的心不愿动,我的脑知道非走不可。我的眼盯住了她的。她要低头,还没低下去,便又勇敢地抬起来,故意地,不怕地,羞而不肯羞地,迎着我的眼。直到不约而同地垂下头去,又不约而同地抬起来,又那么看。心似乎已碰着心。

我走,极慢的,她送我到帘外,眼上蒙了一层露水。我走到二门,回了回头,她已赶到海棠花下。我像一个羽毛似的飘荡出去。

以后,再没有这种机会。

有一次,她家中落了,并不使人十分悲伤的丧事。在灯光下我和她说了两句话。她穿着一身孝衣。手放在胸前,摆弄着孝衣的扣带。站得离我很近,几乎能彼此听得见脸上热力的激射,像雨后的禾谷那样带着声儿生长。可是,只说了两句极没有意思的话——口与舌的一些动作:我们的心并没管它们。

我们都二十二岁了,可是五四运动还没降生呢。男女的交际还不是普通的事。我毕业后便作了小学的校长,平生最大的光荣,因为她给了我一封贺信。信笺的末尾——印着一枝梅花——她注了一行:不要回信。我也就没敢写回信。可是我好像心中燃着一束火把,无所不尽其极地整顿学校。我拿办好了学校作为给她的回信;她也在我的梦中给我鼓着得胜的掌——那一对连腕也是玉的手!

提婚是不能想的事。许多许多无意识而有力量的阻碍,像个专以力气自雄的恶虎,站在我们中间。

有一件足以自慰的,我那系在心上的耳朵始终没听到她的定婚消息。还有件比这更好的事,我兼任了一个平民学校的校长,她担任着一点功课。我只希望能时时见到她,不求别的。她呢,她知道怎么躲避我——已经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姑娘。她失去了十七八岁时的天真与活泼,可是增加了女子的尊严与神秘。

又过了二年,我上了南洋。到她家辞行的那天,她恰巧没在家。

在外国的几年中,我无从打听她的消息。直接通信是不可能的。间接探问,又不好意思。只好在梦里相会了。说也奇怪,我在梦中的女性永远是“她”。梦境的不同使我有时悲泣,有时狂喜;恋的幻境里也自有一种味道。她,在我的心中,还是十七岁时的样子:小圆脸,眉眼清秀中带着一点媚意。身量不高,处处都那么柔软,走路非常的轻巧。那一条长黑的发辫,造成最动心的一个背影。我也记得她梳起头来的样儿,但是我总梦见那带辫的背影。

回国后,自然先探听她的一切。一切消息都像谣言,她已作了暗娼!

就是这种刺心的消息,也没减少我的热情;不,我反倒更想见她,更想帮助她。我到她家去。已不在那里住,我只由墙外看见那株海棠树的一部分。房子早已卖掉了。

到底我找到她了。她已剪了发,向后梳拢着,在项部有个大绿梳子。

穿着一件粉红长袍,袖子仅到肘部,那双臂,已不是那么活软的了。脸上的粉很厚,脑门和眼角都有些褶子。可是她还笑得很好看,虽然一点活泼的气象也没有了。设若把粉和油都去掉,她大概最好也只像个产后的病妇。她始终没正眼看我一次,虽然脸上并没有羞愧的样子,她也说也笑,只是心没在话与笑中,好像完全应酬我。我试着探问她些问题与经济状况,她不大愿意回答。她点着一支香烟,烟很灵通地从鼻孔出来,她把左膝放在右膝上,仰着头看烟的升降变化,极无聊而又显着刚强。我的眼湿了,她不会看不见我的泪,可是她没有任何表示。她不住地看自己的手指甲,又轻轻地向后按头发,似乎她只是为它们活着呢。提到家中的人,她什么也没告诉我。我只好走吧。临出来的时候,我把住址告诉给她——深愿她求我,或是命令我,作点事。她似乎根本没往心里听,一笑,眼看看别处,没有往外送我的意思。她以为我是出去了,其实我是立在门口没动,这么着,她一回头,我们对了眼光。只是那么一擦似的她转过头去。

初恋是青春的第一朵花,不能随便掷弃。我托人给她送了点钱去。

留下了,并没有回话。

朋友们看出我的悲苦来,眉头是最会出卖人的。她们善意的给我介绍女友,惨笑地摇首是我的回答。我得等着她。初恋像幼年的宝贝永远是最甜蜜的,不管那个宝贝是一个小布人,还是几块小石子。慢慢的,我开始和几个最知己的朋友谈论她,他们看在我的面上没说她什么,可是假装闹着玩似的暗刺我,他们看我太愚,也就是说她不配一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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