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017年春,西域。
白日已尽,黑夜未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广阔无垠的戈壁滩上,孤零零地立着一间小酒场,宛如沧海中的一叶孤舟。这乃是黑道白道各路人马,在进入荒无人烟的大漠之前,最后的歇脚饮马之处。
这种地方,向来鱼龙混杂,法理道理管不上用。若想保住性命,一是要低头做人,少惹事,二,是要把腰间的家伙磨利了,藏好。
在这地界上,谁膀子粗,谁就是爷。
今日傍晚,这酒场被一伙盗贼给包了。屋外拴着几十匹马,屋里头是几十条胡子拉碴、衣冠不整的糙汉,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一身汗臭,满嘴粗言。
听他们讲,贼人们今天刚劫了一支商队,这是来庆功的。从日暮到黎明,酒场里头所有的酒肉都由他们独享,别的酒客只能就着酒香下饭,敢怒不敢言。
毕竟,论膀子粗不怕死,谁比得过这帮滚刀肉?
“瞧这娘们儿!”
盗贼们喝到了兴头上,其中的一个红脸大汉,“咣”地一声将酒壶敲到了桌上,指着邻座的一个女子便喝道:
“这黄毛金眼的,俺瞅着像个妖怪!”
经他这么一点,附近的贼人们纷纷转过头,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顿时便哄闹起来。
“可不是嘛!”
“这金毛,是美女狐啊,俺在城里听说过,专吸男人的精气!”
“咱们这几个月不见女色,最不缺的就是他娘的精气!兄弟们一起上,还喂不饱这只狐狸精?”
“说得是啊!”
那女子生着一头明亮的金色卷发,双眼是世间罕有的琥珀之色,那白圌皙的肌肤与立体的五官,皆非东方人特征,倒是分外的貌美,就连京城的宫女,见了她的样貌,都要妒上三分。披在她身上的那条防沙的袍子,非但不能掩盖住她那姣好的身材,反而还撩得这群贼人浮想联翩、蠢圌蠢圌欲圌动。
这帮盗贼一个个喝得脸红脖子粗,正愁不够尽兴呢,见了这么一位美女,正如饥肠辘辘的野狼碰见了肥圌美的羊羔,自然是一哄而上,围了个水泄不通。
“我听说你们胡人共圌妻......”
人群中的一个佝偻黑瘦的家伙,露着一口残缺不齐的大黄牙,上下打量着那女子的身体,猥琐地笑着,道:
“兄弟们赚了大钱,自是不会吝啬,今儿个晚上一人送你一个相公,你要是不要?”
这话一出口,周围那一圈汉子便也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更有好事的,高声叫道:
“也算俺一个!”
一般的女子碰见这种事,怕是魂都要被吓飞。可这胡人女子,不但胆子大,涵养也出奇的好,不动怒,不畏缩,竟掩着嘴巧笑道:
“诸位官人豪礼相赠,小女子自是不敢不收。就怕诸位命数太薄,活不过这花烛之夜。”
那帮盗贼听见这话,先是一愣,接着便一齐狂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
“哈哈,这娘们说的什么玩意?命数薄?”
“上头的嘴是挺硬的,下头的也让俺见识见识!”
周围的酒客见着这一幕,纷纷垂下脑袋,闭口不言,稍有点善心的,也只能摇着头,叹着气,小声念叨一句“傻姑娘”。
在这法外之地,这样的戏码每日都在上演,长期往来与此的老手们都已见怪不怪了。女子独自在外,若是没点护身的本事,受了屈辱,也只能认栽。怕就怕她这种不识好歹的,惹了这帮虎狼,被一刀剁了都算好的,到时候陷进求死而不得的境地里,可是后悔都来不及。
“砰!”
这个时候,酒场的门被人一脚踹了个大开。这一声巨响吸引了屋里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那些盗贼。他们纷纷放下了伸向那位金发女子的脏手,扭头望向了门边,都想看看究竟是哪个没长眼的这么大胆,敢打扰他们的好事。
“店家,上酒!”
那偏中性的声音之中带着三分稚气,七分豪气,既似江湖女侠,又像少年勇士。
走进来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秀气的脸蛋既白净又细腻,与这荒野之中的住民大不相同。他穿着中原望族才会穿的细布长衣,漆黑的布料上绣着金色的花纹,腰间别着一把用镶了宝石的蛇皮剑鞘包裹起来的长剑,手里头,则拎着一条沙漠款式的防风斗篷。他那一头乌黑的长发被绑成了一条三股的大麻花辫子,搭在了右肩上。
这少年进了门,很是鄙夷地瞅了那帮盗贼一眼,便随手拉了一张凳子,坐了下来。店小二急急忙忙地跑了过来,又是赔笑,又是鞠躬地对他说道:
“对不住啊这位客官,本店的酒肉都被买去了,今晚只有素菜和茶水。”
那少年听他这么一说,扫了一眼,正巧看见了盗贼们拼起来的大桌上,那堆得满满的酒水肉菜,便皱着眉头,刻意提高了嗓门,大声道:
“哪个短命的这么大面子?生人吃一碗,还给死人祭一碗?”
傻圌子年年有,今年特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