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傍晚,微风吹过凉凉的非常舒服,清华园的近春湖,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的背景之地,唐金龙一个人安静的漫步着。
因为海龙寄来的衣服让几个室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这真的让人好不爽啊。
海龙啊海龙,你为什么不加一点钱买一套耐克呢,或者阿迪达斯呢,好让我在同学们面前有一回尊严,为了省那么几十块钱,你知道我怎么被同学看待吗?好生郁闷。
哎,不过也难为海龙了,我不该有这样的想法,不知道现在的他在做什么呢,一封信都没有,还记得寄衣服给自己,他自己过的好吗…
唐金龙的泪腺突然失控,他突然有了恨意,恨父母,恨自己,恨爸爸妈妈太自私,不管他们的孩子就散手人寰,恨自己没出息,活的如此窝囊。
这就是命运啊,唐金龙,就算是你的父母还活在世上,他们又能帮助你什么呢,别指望了与其让父亲那样痛苦的活着,还不如早点离去吧。
有时活着是一种痛苦,的确是这样,在唐金龙看来,这是真切的感受到的,就像父亲,还有被父亲拖垮了的母亲。
其实死了也没有什么不好,村上春树不是说过吗,死亡只是活着的一种延续罢了,那只是生命以另一种形态存在于物质界,直至慢慢消散。
至于灵魂,这玩意真正有吗,会不会像是小说中的元神那样出窍,而后升往天堂的某一个地方。
或许会有,或许不会有,这些问题太玄乎,太深奥,真的想不明白。
这些个庸俗的凡夫俗子啊,竟然会为了一件衣服而吵得不可开交,真的是愚蠢,愚蠢至极。但现在,就连那件衣服金龙看着它都产生莫名的厌恶。
次日晚饭时分,餐厅稀稀拉拉人已经不多了,唐金龙刻意稍微来迟的,这两天他总会陷入很多沉思,就连走路都会想某些问题。
“嗨,唐同学,怎么才吃啊。”如此熟悉的声音总是能带给唐金龙打了鸡血一样的兴奋感。
韩雨绮好似幽灵般的出现在自己的对面,优雅的放下手中的餐盘。
可是金龙心里却感觉有点别扭,皆因心情不高。
“当然是为了等你了,这不是等到了吗。”唐金龙自认为幽默了一回。
“听说你们311寝室为了什么衣服的事情大打出手,可有此事?”一边吃饭,韩雨绮还不忘这些八卦。
“都是些无聊至极的事情,你倒是消息挺灵通嘛,高冷的学霸型的人该不会对这些事情感兴趣吧。”
“咦,没准啊,本来不感兴趣,可是现在感兴趣了,说了听听哦,我给你们几个凡俗之人支个招,看看谁的脑子坏了,需要修理一番了。”韩雨绮眨了眨那双有神的大眼睛,有点不依不饶。
“因为我的国产品牌的衣服,产生了爱国这样的哲学辩题,继而发展成为武力争斗,事情就是这样了。”唐金龙无奈的摊开了双手,几句话总结了事情的原委。
“有意思,国产品牌怎么了,挺好的啊,你看看,我这穿的不是国产品牌吗,有什么不好的,这位体操健将曾经连续三届奥运会夺冠,多少外国人都是他的忠实追随者呢,包括我。”韩雨绮一手扯着自己左胸前的那个标志,无奈的摇摇头,一丝俏皮的表情。
“咦,说实话,我还真的没有怎么关注过呢,我弟弟给我买的也是这个李宁牌的,跟你的一模一样。”唐金龙突然像是得到了莫大的鼓励,因为能和韩雨绮扯上关系的事情他都感觉到具有吸引力。
突然间唐金龙有了莫名的兴奋,他有点感激弟弟海龙了,居然买了一套和韩雨绮穿的一样品牌的衣服,此前宿舍那几个俗人争论带来的不快已经烟消云散了。
爱屋及乌啊,这个词真的是准确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