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斯特很喜欢深茶色玻璃。
朦胧、模糊、还有种泛着光的美轮美奂,仅仅是看着,只需要凝视,就会发觉隐没在梦幻背后的魅力。
这种玻璃的颜色,或许是最接近春季的夜幕。
明媚,闪亮,闪烁……
邓斯特死死攥着天文望远镜的金属机身,眼睛快要掉到取景器里,以一个非常怪异又不舒服的姿势站着,为了更高的观察角度,他左脚高高垫起,酸痛的肌肉发自本能的战栗,但他不管不顾。
“它们在闪烁……”他无法嘴巴合拢,喉咙深处挤出“喝喝”的沙哑声音。
这绝不是儿童文学里不仅会说话,而且还习惯一闪一闪的星星。
这是天体。
在地球数万、甚至数十万光年以外的星体,是宇宙中最为奇特亘古的原居民,它们能够捕捉光线、撕裂物质甚至能扭曲时间。
倘若用神的模板在世界上寻找一个最为贴近的存在,那只有星星才符合人类假想定义。
它们的伟大让无数天文爱好者深深着迷。
放在此时邓斯特身上,着迷变成着魔,带有一点点神经质和不可置信。星星是不会闪烁的,最起码不会在晴朗明媚的夜晚里胡乱闪着。
这里是郊外一栋11层建筑的天台,配合专业级别的天文望远镜堪比绝佳的观测条件。
精密镜片折曲光线,把人们最想看到的细节放大,去欣赏这来自于宇宙深空的美。邓斯特没有心思去欣赏美丽,他瞪着眼睛,血丝的眼珠倒映在镜片里,害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他口中低喃着。
“嘀哒哒,滴滴哒哒,滴哒滴、滴哒滴滴……”
摩斯电码。
邓斯特不知道自己究竟错了哪根线,会在一群闪烁着的星星上面去寻找什么见鬼的摩斯电码!
如果将明和灭表示“点”和“顿”,他得到一个惊人的巧合。
闪烁是有规律的,并且在不停重复着。
邓斯特在手机上飞快记录着,然后发现了循环重复的情况,他不再关心天上的动静,而是低下头飞快的破解起这组密码。
“L、E、A……LeaveThisWorld?离开这个世界……这是什么意思?”
当邓斯特再次抬起头,他发现闪烁的星星全都恢复到了原本的正常状态,静谧中透着神秘。
年轻时,知识和眼界的开阔让他渐渐失去了对自然的敬畏,尤其是这片星空,在各种探测仪器日新月异的发展后,仅凭借肉眼再也看不到任何惊奇,平凡又枯燥无趣。
直到今天,他重新拾起了那份敬畏,还有求学时对好奇的探索欲望。
“这一定有什么秘密!”邓斯特攥着纸条,又站在天台上吹了一会冷风,直到风势越来越大,他才裹上衣服离开。
刚走进房间,他第一时间给艾芙琳打去了电话。
“你安排在NASA的人到底什么身份?他今天告诉了我一个很难以理解的……秘密。我没办法解释,如果不是那望远镜有录像功能,我还以为自己做了梦……”
艾芙琳打断了他的话。
“等等,你提到——他。他是谁?”
英文口语中代表“他”和“她”的词语音节是完全不同的。
“难道不是你派来给我送情报的人?一个略带阿洲口音的男人,还有些卷舌音。从用词习惯和停顿节奏上听,应该个闷头研究院……”
“停一下,什么男人?难道不是克拉利萨盖奇?在NASA我只认识她,阿拉斯加?你在讲美语口音小笑话吗?”艾芙琳嘲笑道:“邓斯特也会闹出这种乌龙,大开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