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书怡,虽然咱没有改变世界的能力,可只要想,至少能尽自己的一分力,做到问心无愧!”说着说着,柳旭倒是热血沸腾了起来,她努力搜刮着以前无聊时打发时间看的小说,努力回想着那些让人舒爽不已的桥段,“建立商业帝国支援国家建设、成为运动领袖直接成为历史的创造者、嫁入豪门吹枕头风……你觉得哪条路比较带感?”
盛书怡(抹汗):……这是带不带感的问题吗?我倒是觉得都带感,可也得做得来啊!
柳旭被盛书怡无语的眼神看得有些小心虚,忍不住干咳一声,不好意思地说:“呃,太异想天开了哈~”
白晓冉却是若有所思的样子,柳旭说出的话虽有些不着调,可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我觉得书怡可以走文化界名人的路线。书怡精通国语和外语,文学素养好,这些都是优势,如果利用得好,将来或许大有所为呢!”
“是啊,当个文学家或是翻译家,将先进知识传入暂时落后闭塞的国内,也是一条不错的路!”
盛书怡闻言眼睛一亮:“我生父只是写了几首风花雪月的酸诗,就被那么多所谓的名媛和进步人士追捧,可见文人是被高高架在神坛的,若是我能走上那个神坛,借助于它的影响力,或许能为祖国做些什么……”盛书怡越说越兴奋。之前她那么消沉,除了生活不如意外,也跟考上大学后骤然失去了奋斗目标有关。而今,又有了新目标,她只觉得精神振奋,浑身有着使不完的力气,满腹心思都在如何实现目标上,哪有闲工夫伤春悲秋?
见盛书怡急匆匆奔向图书馆,柳旭跟白晓冉面面相觑,无奈一笑。这个盛老板,表现得再成熟,也只是个还没成年的小姑娘罢了,看这说风就是雨的急性子,真让人忍俊不禁。
出了神奇小镇,柳旭刚躺在床上眯了一会儿,就被铃声大作的手机吵醒了。她迷迷糊糊地滑开一看,见来电显示是“小公举”何森,忍不住露出了意外的神色。要知道,虽然大家在录节目时默契十足、亲密无间,可私下里,却没怎么联系过,最多生日时发个祝福短信、过节时问候一声,说实话,柳旭还是头一次接到“新朋友”的电话呢!
心中虽疑惑,柳旭还是抹了把脸坐起身,接通了电话。
“……吃饭?不用客气啦,就举手之劳而已,你不用老记挂着……呃,那行,时间地点你定好发给我……我不挑食,都可以的,行行,明天见。”挂了电话后,柳旭虽然重新倒回了床上,却没了丝毫睡意。她虽没谈过恋爱,可也不至于连异性对自己有好感都看不出来。说实话,何森那样瘦弱腼腆的宅男不是她喜欢的类型,若不是性格还算不错,她估计心里还要偷偷鄙视一番。只是,那样一个“娇弱”的人,还真让人不忍心一口回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