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无伤大雅的小插曲,方骏没有太在意,只是当看到非主流走进属于高飞乐队的套间时,脸上露出了明白的意思。
就在这时,他忽然感觉自己的肩膀上沉重了一下,被人拍了拍。
他本能的回过头,只见是一个身穿黑色牛仔裤,在裤袋上还缠绕着两条银色的链子,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宽松衬衫,头发短短的但不失帅气的青年,在青年的身后同样站在四个样貌不俗的青年,在他们的手上还各自拿着一件乐器。
看着站在前面的青年,方骏的脸上不由的感到一阵欣喜:“秦歌,今天晚上哥几个怎么会过来,今天星期三,今天不是没有你们的演出吗?”
为什么会这样说,是因为春天里酒吧实行的一三五,二四六的制度,今天是星期三,今天晚上出场演出的乐队就是高飞乐队,明天才应该是秦歌所在的歌唱乐队。
“哈哈!”
被方骏叫做秦歌的青年脸上哈哈一笑,嘴角的笑容掩盖不住,笑着说道:“前几天,我们乐队在不夜城那边的酒吧被一家经纪公司的星探看中了,打算签下我们,我们同意了,所以今天晚上我们过来是打算做一场告别演出的,已经和刘总打过招呼了。”
听到秦歌欣喜的话,方骏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恭喜恭喜啦,既然签约了经纪公司,哥几个也终于是熬到头了。”
身后的几个青年脸上都带着一股掩饰不住的高兴,秦歌点点头,突然说道:“方骏,你跟高飞他们认识?”
“高飞?”
听着秦歌的突然的询问,方骏感到疑惑,随后反应过来,原来秦歌说的是刚才的那个打扮非主流的小青年,说道:“你是说刚才的那个打扮非主流的家伙吗?”
这次,轮到秦歌惊讶了:“你真不认识啊?你说的那个非主流叫高飞,高飞乐队的前主唱,以前有他在的高飞乐队是常驻在黑夜酒吧那边的,那时候他们为他们过去的粉丝客人听说都挤爆了黑夜酒吧的门槛,最后导致各大酒吧争先恐后邀请他前往自家的酒吧常驻,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高飞带着乐队离开黑夜酒吧,然后又突然宣布退出高飞乐队。”
“最后,因为蓝淼淼的加入,导致高飞乐队不复在黑夜酒吧时的辉煌,被春天里酒吧捡了一个漏。”
高飞的名字方骏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说到黑夜酒吧那就熟悉多了。
黑夜酒吧,是三里屯那一片很有名气的一家酒吧,场子开的非常大,他们的场子分前台和后台,前台是那些驻唱歌手唱歌的地方,后台就是拥有巨大舞池,属于喜欢夜生活的年轻人的地方。
如果你在前台听歌,你就不能大声喧哗,否则你会被工作人员强制的请出去,而在后台的舞池中,随便你怎么样的放肆,就是在这里打架他们也不会去管你,直到你打完,然后在报警或者直接送往医院。
以前,在公司安排的通告结束后,回到京城,方骏和宁浩宇就经常的结伴去黑夜酒吧,因为这里没人在乎你是不是明星,顺便你怎样的放肆,只有不触及酒吧的底线。
自从在春天里酒吧驻唱以来,刘思远也会经常的跟方骏聊天,听刘思远说,以前黑夜酒吧开始的时候,最早是在后海这里开的,只是后来因为经营风格和后海这种遍地酒吧的氛围格格不入,所以最后无奈搬到三里屯。
方骏习惯性的摸一下鼻子,苦笑着说道:“真不认识,第一次听说他的名字,我刚进门是他就主动的跑过来找上我,弄得我还是一股莫名其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