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酸死了!”
这可是八十年代,固话称王的时代。手机?手机是个什么鬼。用手打机,倒是有。
至于电脑联手机打印。亲,真没这项业务。
至于超级无敌宇宙穿梭机。它倒是有这功能,只不过没能源。
当了解了这一切后,古凡用剧组的慰问金买了稿纸用笔写。
这要感谢他成了哑巴,只能用手写,这些日子翁美铃教了他不少繁体字。否则就他那手简体字,想投稿是铁定没人收的。
要知道这可是八十年代,文人还是很有社会地位的。
而文人又讲究个人如其字,看人先看字。你连字(香港是繁体字)都不会写,还想著书?你睡醒了没有?啊呸!
所以古凡虽然有手机照着抄,却依然写的很痛苦。
一天过去了,也才写了一万三千字。
实在是这繁体字太坑,笔画太多了。
“如果去其他世界,非弄台好电脑不可。”
古凡暗暗下着决心。
大概也就是从这一刻起。那个刚刚才迈出学校大门,有点儿宅,有点儿废的大学僧,在这一刻开启了他“天高三尺”的刮地皮的念头。
当然,那是以后的事,现在的他却要做饭吃饭了。
仔细回忆了一下,果然是除了厨艺,其他的少林武功全都没记忆了。
这一点,小灵跟他解释过的,当古凡回到本源宇宙,他的一切时间与寿命都再度变成以本源宇宙与基准。
换句话说,除了本源宇宙修炼得到的,其他宇宙的一切,与古凡都不过是一场梦罢了。知道去过,却什么都记不清,除非抽到的。
也许他以后可以记住,不过那毕竟是时间至高法则。现在考虑太早了一点儿,真就像二十一世纪古凡听说的那个笑话一样,一个熊孩子纠结自己长大后是上北大,还是清华。
“咦?你来了。一起吃点儿。”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古凡刚做好饭,翁美铃便来了。
看她提着食盒,显然是担心古凡吃的问题。
看到古凡邀请她一起用餐,她顺从的坐下。
两人一起吃着饭,她却有着难言之隐。
过了一会儿,她实在是忍不住了,开口说:“这是你写的?”
古凡看过去。手机他随手装进兜里,稿纸还留在桌上。
古凡看了一眼,是他抄的《寻秦记》……不对,是写的。这时候可还没有寻秦记,这当然是他写的。
想到这,他挺了挺胸膛。
“其实你做饭还可以,为什么写小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