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酱看了一眼说话之人,忽然沉默住,那人是一名中年妇人,服饰极致奢华,镶金戴银,玉器玛瑙满身,透着一身铜臭,若只能看一眼,你绝不会去看她的脸,而是看她的衣服,她的衣服上绣着一只金丝孔雀。
阿酱认得那只孔雀,再看她同桌的另外三人,果然都是一身奢华,同样绣着一只孔雀,孔雀虽然各不相同,但无不是透着一股傲气,他们的人也一样。
阿酱知道在座的人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武林高手,但他没想到连一直隐世不出的“孔雀山庄”都有人来,而且来的还是二庄主秋落梅。
不过也仅仅是没想到而已,如今一切已经成定局,除非有人能解得了这“尸香魔芋”的毒。
“确实不是他们所杀,那人也不是区区几个江湖中人能够比拟的。”
阿酱脸色凝重了些,似乎光是说说那人都能使他格外重视。
周至道忽然道:“区区几个江湖中人?那人是朝廷中人?”——不是江湖中人却能杀得了三千多人的,也就只能是朝廷中人。
“不错。”
“雁门关总兵燕向北?”
能在雁门关区域内杀那么多人的朝廷中人,也只有雁门关的驻兵有这个能力,所以周至道首先想到的是燕向北,一个同样是“杀神”的人物。
“是,也不是。”
周至道闻言又静了下来,似乎在思考,其他人也都在思考,而金缕衣和南剑北刀早就已经沉默,在阿酱开始讲述二十年前往事开始就异常的沉默。
——相传金缕衣拒绝过皇帝,皇帝却没有怪罪她,而是为她建了这座龙门镇,建了这家龙门客栈。
许多人想到了关于金缕衣的传说,都不由得露出一脸惊骇。
周至道大叫出声:“那人是他?”
阿酱笑着说:“不错,是他。”
“为什么?”
“为了金缕衣。”
“为了金缕衣?为了一个女人?”
金缕衣当然是女人,正因为是女人,所以周至道才不敢置信。
“不错,就是为了一个女人,他就杀光了龙门镇所有人。”
“那天也是八月的最后一天,‘祈水’未完,龙门镇的人就没离开过,三千零五十六人一个不少全部被杀死在龙门镇。”阿酱状若疯癫说,“但是他还不满足,最后竟是一把火将整个龙门镇全部化为了灰烬,连同所有尸体一起付之一炬,为的只是给他的女人陪葬。三千零五十六具亡魂给一个女人陪葬,他们死不瞑目,永世被镇压在这个重新建起来的龙门镇之下。”
整个龙门客栈,乃至整个龙门镇突然变得寂静无声。
客栈外附近已经没了活人,自然就没什么声音,客栈内没人说话,也自然变得寂静。
龙门镇的风一直都是热的,此刻却突然变得有些冰冷,透着一股凄凉。
不知过了多久,客栈内才传开金缕衣的声音:“那么你呢?你又为了什么?”
——用二十年时间来准备,二十年后才暴起发难。
这种人有。
但不可能会多。
但今天却看到了许多。
不用问,阿酱是,那个妇人也是,客栈外策应的人都是。
阿酱转头看向门外,看了许久,突然扯起了一丝苦笑说:“我只是想在吃一次这里的馒头罢了,可惜……”
——“可惜这里已经不是原来的龙门客栈,老板娘也不是原来的那个老板娘了。”
食物苦,不是只有做食物的人心苦才会苦,还有吃的人心苦,自然吃什么都是苦的。
这是一个秘密,一个不打算说出口的秘密,即使在二十年后的今天阿酱也不打算将之说出。
每个人做每件事,都会有理由,千奇百怪的理由,有些人为了权利,也有些人为了金钱,但阿酱却是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幻象,时至今日他都已经分不清那个幻象到底是真还是假。
但他还是坚持了二十年,如同周至道一样,他也认为路一定要走到底,才能体现出这条路的价值。
哪怕只是为了心中那一点点坚持,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