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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情丝,缠绕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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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和宁和一起上了飞机,放好行李后坐下来等。瞙苤璨晓

飞机起飞前空姐提醒大家把手机关掉,宁可拿出手机来犹豫着。

已经三天了,严肃去执行任务应该还没回来,一个信息都没有,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儿不放心?”宁和把自己的手机关了,扭头看着宁可。

“严肃去执行任务了,三天了都没消息。”

“这是军队上的纪律,任务都是保密的,你想也没用。他们都是最优秀的军人,不会有事的,你放心。”宁和摸了摸宁可的脑袋,轻声宽慰。

宁可点点头,用手机给严肃发了一个短信告诉他自己去了加拿大,然后在空姐温柔甜美的提示中关掉了手机。

宁和和宁可的飞机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降落。姐弟二人拉着行李箱出安检处,便有一个足有一米九高的帅哥迎上去,远远地朝着宁可张开手臂,开心的叫着:“Baby!I’mhere!”

宁可无奈的笑着站住脚步,任凭高大的帅哥把自己抱进怀里,开心的转了个圈儿。

“喂!”宁和伸手推了帅哥一把,不满的嚷道:“嘿!嘿!收敛点!小心可可她男朋友揍得你满地找牙!”

“宁,和?”佐罗把宁可放下,看着宁和,“你好,我是佐罗。”

“你好。”宁和伸手跟佐罗相握,“早就听姑姑说起过你。”

“走吧,古宁小姐做了很多中国菜,在等着你们呢。”佐罗姓古,古家是家里有祠堂供着祖先画像的传统家族,女子进门后冠夫姓的规矩一直保留着,所以宁远昔在这边经常被称为‘古宁夫人’。佐罗这样称呼,多半是玩笑,更是要赞美宁远昔的美貌。

“噢!天哪,你居然叫我姑妈‘古宁小姐’,这在我们那边,你这样称呼继母可是大逆不道。”

宁可和佐罗对视一眼,呵呵的笑起来。

佐罗笑着拉过宁可的行李箱,揽着宁可的肩膀往外走,不理会宁和。

宁和哼了一声,只得拉着行李箱跟上去。

佐罗开车接二人回家,一路上跟宁可说说笑笑,宁和根本插不上嘴,只得一路看风景。

温哥华给人印象最深的是覆盖冰川的山脚下是众岛点缀的海湾,绿树成荫,风景如画,是一个富裕的绿色住宅城市,世界著名的旅游城市。

宁远昔的丈夫古云驰祖上是清朝晚期留洋到英国的世家子弟,后来华夏战乱,便一直没回去。古家经过百年经营,在海外也有一定的势力,到了古云驰这一代,便以船舶制造为主业,古家产业丰厚。

一次偶然的机会丧偶三年的古云驰跟宁远昔在南法相遇,当时便为宁远昔的美丽吸引,经过两年多的苦心追求,终于抱得美人归。

古云驰生性恬淡,不喜欢钻营争斗。年过五十之后便把公司交给专业经理人打理,自己在郊区建了一栋别墅,带着爱妻过着闲散舒适的生活。

佐罗开车进入云昔花园的大门,把车停在碧绿的草坪上。

穿着淡蓝色刺绣旗袍的宁远昔已经匆匆出门,上前搂住下车的宁可,上下左右的仔细打量。

“可可,你的脚没事儿了吧?”

“妈妈,没事儿了。你看。”宁可在原地转了个圈儿,又跳了两下,笑嘻嘻的挽着宁远昔的手臂,说道:“妈妈,你最近怎么样啊?我看你好像又瘦了呢。”

“我最近都在研究怎么养生呢,人说有钱难买老来瘦嘛。瘦一点对身体好。”宁远昔说着,又拍拍宁和的肩膀,笑问:“和和说是不是啊?”

“姑妈!”宁和咧嘴笑:“你要保持好身材我没话说,可这老不老的,也太早了些吧?你这样的要说老,那大街上那些白发苍苍的老头儿老太太可怎么活啊?”

几个人又哈哈的笑起来。

别墅屋门打开,一个穿着浅蓝色个字衬衣牛仔裤的男子温和的笑着走出来,站在宁远昔身边,笑道:“可可回来了!快进屋吧,你妈妈做了好多你爱吃的饭菜。”

“叔叔好。”宁可礼貌的躬了躬身,向古云驰问好。

当年宁远昔跟古云驰结婚的时候,宁可只提了一个要求:我可不可以不叫他爸爸。

宁远昔含泪点头,抱着女儿一个晚上没合眼,心里默默地念着另一个男人的名字,直到天亮。

“姑父好。”宁和怕古云驰尴尬,忙上前打招呼。反正姑父这种称呼没有什么亲厚之分,姑姑的丈夫都可以交姑父,古云驰是宁远昔的合法丈夫,他叫一声姑父也是正常。

“好!宁和是吧?这些年都不来温哥华看你姑姑,有点说不过去啊。今晚你得多喝一杯。”古云驰很高兴,自从他跟宁远昔结婚,把宁远昔从Q市带走来温哥华定居,宁家人就有点不待见他。这次宁和一声‘姑父’无疑是给了他莫大的肯定。

古云驰拉着宁和进屋,佐罗吩咐菲佣把二人的行李都拿进去,自己则先跑去后面的酒窖取了两瓶珍藏了很久的红酒来。

坐了那么久的飞机,宁可和宁和都很疲倦,晚饭又喝了点酒,宁可坐在餐桌前便有些支撑不住,手撑着额头差点就睡着了。

古云驰忙叫宁远昔带宁可上楼休息,又叫佐罗明天带着宁和四处去玩。

宁可的头一沾着枕头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却是半夜时分。

窗帘紧闭,屋子里只留了墙角一盏橙色的小灯,宁可揉了揉额头慢慢地做起身来,走到窗户跟前,轻轻地拉开窗帘。夜色静谧安详,清凉的月光穿过落地窗照进来,屋子里的摆设依稀可见。

宁可忽然间头脑清明如水,一丝睡意也没有了。

她推开落地窗,慢慢地走到了外边的阳台上,扶着洁白的欧式栏杆,吹着夜风,安静的想那个人。

也不知道他此次执行的是什么任务,走的那么匆忙,而且还是那种阵仗。算下来已经去了四天多了,还没有一点消息。

站了一会儿,夜风有些凉。温哥华的夏天,夜里只有二十多度。宁可身上穿着丝绸睡衣,根本抵挡不住丝丝寒凉。

她抱着胳膊回到屋子里,打开一盏灯,又去一旁的柜子里找出一个简易的画板,上面夹着几张雪白的画纸。而炭笔是这个家里随时随地都能找到的东西,宁可毫不费力的找了一支,坐在灯下的沙发上慢慢地画了起来。

宁可的绘画技巧是宁远昔亲自教的,从三岁开始练习线描,抓形的功底很深,不管画什么都很像。

只是她和宁远昔不一样,她对绘画只是有兴趣,而不是热衷,所以长大之后很少画了。

今晚她心里很清净,满心只有那一个人的样子,一笔一笔慢慢地勾画出来,那清俊的五官和冷傲的神色便一点一点的跃然纸上。

天色渐渐地明朗起来,一副肖像画也渐渐地完美。

宁远昔轻轻地推开女儿的房门,看见女儿闭着眼睛靠在落地窗边的贵妃椅上,手里握着画夹和炭笔,忍不住微微蹙眉。她轻着脚步走过去,刚把画夹从女儿的手里拿过来,宁可就醒了。

“妈妈?”宁可刚刚画完画后发现天已经亮了,可她的困意又上来了,所以迷糊了一会儿。

“怎么睡在这里?”宁远昔看着画纸上那个凌厉的男子,又蹙了蹙眉尖,“这个人是谁啊?”

“妈妈。”宁可从贵妃椅上站起来,伸出手臂搂住宁远昔的脖子,靠在她肩膀上看着画上的男子,甜甜的笑着,“你说,他帅不帅啊?”

“是挺帅。像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宁远昔笑着歪着头,碰了碰女儿的脑袋,“你从小就有英雄情结。我看这个人一脸的英气,眼神也这么锐利,该不会是寻常人吧?”

“嗯,他是个军人。海陆特战队的。”宁可笑得甜蜜而自豪。

“特种兵?”宁远昔有些意外,又似是意料之中。

“嗯。”宁可靠在妈妈的怀里点了点头,“很厉害哦!枪法如神。”

“傻瓜。”宁远昔轻轻地叹了口气,“当军嫂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你可想好了。”

“唔……”宁可有些颓然,这件事情她的确没想好。

她可以忍受一个人生活,但却不怎么能忍受被蒙在鼓里的感觉。他做什么事情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危险,多艰难自己无从了解,同样也感受不到那份特殊的光荣,更没有那种艰巨的使命感。

可是,怎么办呢?

这个人就这样跟刀子一样扎进了自己的心里,就算拔出来,也是一道鲜红的伤口啊。

“可可,我们这样的家庭,是不怎么适合嫁给军人的。如果他只是个普通军人也还好说,如果是特种兵,再如果他身处要职,政治身份很敏感的话。你们的恋爱恐怕不会一帆风顺。”宁远昔抬手抚摸着女儿的长发,耐心的劝道:“华夏是个文明古国,你是学历史的你也知道,那个国度里人脉关系有多重要?在华夏,有些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可是,妈妈。”宁可从宁远昔的怀里站起来,面对面看着她母亲的眼睛,认真的说:“我也曾试图不爱他,可是我做不到。现在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想他,那种思念不可遏制。我无法放弃,只能向前走。妈妈,你会支持我吗?”

“嗯。”宁远昔点点头,虽然勉强,但还是温和的笑着,“妈妈当然会支持你,你是妈妈最心爱的女儿啊。”

接下来的几天里,宁可基本是晨昏颠倒的。白天迷迷糊糊半梦半醒,晚上特别有精神的时候就打开电脑码字,争取早点把手上这本小说写完,然后腾出时间来跟严肃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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