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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他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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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小姐,你还好吧?”月落担心的问道,如今的我是什么力气都没有了,都已经拉得脱水了,“我不好,不好得很。”我咬牙切齿的说,“小姐,你说你是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呢。”月落心痛的说,“是啊,我就是给自己找麻烦,我就是咽不下那口气嘛,我那么嚣张的一个人结果被一个腹黑的妖孽整得这么惨。”哎,月落叹气到,“小姐你这是自讨苦吃嘛,有时候太强势了受伤的往往是自己,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了?”“我当然知道以柔制刚啊,太极拳就是这个原理嘛。可是我看见他的笑容我就想拍死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嘛。”我其实也很奇怪,自己以前不是这种性格的,至少没有这么不淡定嘛,“小姐,你是不是喜欢上了邪公子?我听春杏说只要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就会变得不受自己控制了。”

“我喜欢他?不可能的,月落我喜欢猪猪都不会喜欢他的,如果他出现在我的面前,我马上让他离开御剑山庄,我看到他都没有心跳的感觉,就算他在帅我也不喜欢他。”我喜欢他?真的不太现实,妖孽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说着说着,我们讨论的主角就出现了。

“小离儿,你好些没?叫你想整我嘛,这下把自己整到了吧。”他担心的问道。“小姐,我可是刚刚听见你说过,如果邪公子出现在你的面前,你马上让他离开御剑山庄哟。”月落悄悄的在我耳边说,她就是想看看我是不是真的那么讨厌邪傲天,“邪傲天我不要你管我,当时是因为你中毒了,所以我才好心收留你的,现在你毒也解了,可以离开御剑山庄了吧,让别人知道我的院子里有一个陌生男子,会影响我的清白的。”我面无表情的说道,我现在不想和他有任何交集,感觉遇到他,我自己都变白痴了。

“小离儿,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你在生我气吧,那我道歉。”“我不是在生你气,我是在生自己气,捡了一个麻烦。”我把捡了和麻烦加重了语气,“还有你不要再叫我小离儿了,你不觉得一个大男人这样叫别人名字很恶心吗?”我过分的说,“你真的是这样想的吗?”邪傲天似乎也生气了,提高了语气,“是的,我就是这样想的,你现在立刻立,马上马在我眼前消失,滚——”我眯着眼说完了这些话。

“好,我走。”邪傲天一甩衣袖,决然的离开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有些不舒服,哎,难道是骂了人?其实我也没怎么说他啊,算了不想了,折腾了一晚上,我也累了,睡觉去,“月落,扶着点我,我没力气。”我颤颤巍巍的走到了床边,如果是在现代拉肚子吃一下泻立停就好了,现在突然好想本山大叔。睡在床上,我努力想要睡着,可是脑海里全部是邪傲天决绝离开的画面,这是怎么了?我开始数绵羊,一只,两只,三只……

啊,我受不了了,睡不着啊,失眠了!索性起床坐在窗边望着窗外,一瓣樱花随风落下,飘落在我的手心,又是三月了啊,来到这里整整一年了,还不清楚我爸妈现在怎么了,还有绫子怎么样了?樱花的花语是等你回来。是未来的家人朋友等我回去吗?还是等那个刚刚离开的人回来?怎么又想到他了。好疲倦,在古代一直以来我都以超强的适应力来适应这样的生活,一直都很有精神,如今是怎么了?难道精力用完了,这不是我呀,不是那个遇到困难就兴奋,遇到挫折就一定要度过的人称“嚣张魔王”的我。

我怎么就这样堕落了,不行,我要重燃我的激情!先来一首歌给自己鼓鼓气,“我们一起闯码头啊,马上和你要分手,催人的汽笛淹没了哀愁,止不住的眼泪流;不是哥哥不爱你呀,因为我是农村的,一年的收入只能养活自己,哪里还能顾得上你;我要为你去奋斗,再苦再累不回头,只要你耐心把我来等候,总有一天会出头,等我搬到城里去,开着大奔来接你,到那个时候把你搂在怀里,再叫一声亲爱的……”这首歌叫我们一起闯码头,当时在我们学校很火的一首歌,那些男生都喜欢唱,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会唱这首歌,可能歌词搞笑就记得深刻了。

这时邪傲天正在我的房顶上喝闷酒呢,听见下面的我来了首神曲一般的歌曲,不顾形象的一下就喷了,这丫头一天在想什么?我是用了我所有的力气吼出了这首歌,真是爽快啊,好久没唱歌了,再来几首吧。“预备起行头全部要带齐点名,准备跟我上街去游行,Body今天要证明,什麽舞通通都搞的定跌烂你眼镜,小老弟年轻耍酷那一丁点本领,洗耳恭听快卯起来学习,大发善心收徒弟,想要学习皮要绷紧要跟我跟紧,Iwannaknow你行不行,Yougottaknow别怀疑你自己的本领,Yougottaknow我是冠军,YougottaknowWegotashow,我有一条特别了不起的神经越跳越带劲,无师自通任督二脉畅通无比,十八般舞艺,铃铃听说你想要报名考虑,有没有那根筋我看一眼就搞定,凡是都要照规定,精舞门里什麽都不浪得虚名……”一首罗志祥的精舞门瞬间把我的激情燃烧起来了。

“fighting,莫莫,你是最棒的!”对了嘛,这才是真正的我。好了,现在要去补充睡眠了,不睡觉怎么有精力去战斗呢。而且睡觉在我的生命中是一件最重要的事。邪傲天整理了自己的衣裳,准备离开山庄。这丫头唱的歌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那些女人唱的都是什么愁啊悲伤的歌曲,她唱的却是那些劲爆的歌,这个风格真是独特啊,还有些从来没听过的词,什么爱汪那漏?那是如果他知道了,这才怪了。

睡饱了,我伸伸懒腰,好舒服啊,好久没有管理风波庄了,我要回庄总部一趟,我带上面具,穿上男装,悄悄离开了御剑山庄。我素来不喜欢黄金,总觉得华丽而不真实,所以面具是银子打造的。面具只覆盖了我的眼睛以及鼻子,露出了额头嘴巴,它的造型是两边像蝴蝶的翅膀一样展开有弯曲细丝长短不一,由短到长成等差数列,有多处镂空,在面具实体的部分有祥云花纹,蝴蝶翅膀的旁边镶了钻石。这个时代有钻石我也很惊奇,当然古代不叫钻石,他们叫它为金刚。金刚之名,初见佛经,取义与金有关。《大藏法数》称:“跋折罗(梵语),华言金刚,此宝出于金中。”而金刚钻一名则见《明·一统志》。

他们只是用它来作为工具,对其它宝石的珠子进行雕琢和陶瓷的切割而没有使用它。有了我这个现代人当然看到了商机哟,我用钻石来切割钻石,做出了钻石制品。我开了个店叫珍爱阁,因为钻石的象征意义就是珍爱一生!奥地利大公麦西米伦在1477年和法国玛利公主订亲时,曾差人给玛利公主带去一封信,信中说:“订亲之日,公主必须佩戴一枚镶有钻石的戒指。”从此,钻戒成为恋人们订情的信物,并一直流传至今。

我把这个故事改成了风月王朝版的就是,有一位年轻帅气的小伙是一名陶瓷工,家里贫困,后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救了一位小姐,从此爱上了她,而小姐也爱上了他。但是小姐家里有钱,定不会找一个不配的人成婚,找的应该是门当户对的人。他们的婚事就被小姐的父母反对了。本来他们想私奔,但是被抓回来了,小伙子还被打伤了。后来,他对她发誓要考取功名然后来迎娶她。走之前就给了小姐一枚钻石,是他在切割陶瓷时不小心划到了另一块钻石,才发现原来他们使用的工具也可以做成装饰品,他对她说这枚钻石就是他们的定情之物,就离开了。五年之后,这名小伙子真的考取到了功名,回到故乡迎娶昔日的恋人,却发现她已不再,剩下的只有她的墓碑。

村民告诉他,小姐在他走之后,就被她的父母逼着嫁给了当地的另一家大户,成亲前一晚就自杀了,香消玉殒了,还拿着他送给她的钻石。他悲伤不已,找到了埋在小姐坟墓的钻石,吞了下去就跳河了。而他们的家乡就是我的家乡,我的家乡一直流传着这个故事,后来他们就把钻石当做定情之物送给心爱的人,以表示对另一半的爱情。

本来是个很俗气的故事,但是这些人却被感动的不行,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古代的人都那么单纯,还是现代的人太复杂了?这个时代没有白金,我就用银子做成指环,把钻石镶在指环上做成戒指,有情侣对戒,也有单独的,还有项链,卖的很火呢,哈哈,又有一笔庞大的资金让我管理风波庄。

我骑上我的宝马朝风波庄赶去,这匹马有着高大的身躯,长长的颈项,柔顺黑色的鬃毛和飘逸的尾巴,在那奔跑的的瞬间尘土飞扬,驰骋千里,追星逐月,乘风御雨,眼神高傲,嘶鸣霸气,是匹好马,所以我给它取名宝马,很拉风的。

------题外话------

明天就是光棍节了,在这里,我祝是光棍的早日脱光,不是光棍的永远幸福!(*^__^*)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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