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后要面对的还有某个纪元曾经主宰大陆的种族。
龙族。
所以现在能用钱解决的麻烦都算不上什么,还不如省省力气来调整身上的黑暗元素更好。
约定的时间是两个小时之后,林曦和希尔斯首先去了服装店。买了两件能盖住头的亚麻斗篷,林曦还摆脱老板做了一条特质的皮带,能把钱袋还有药剂以及卷轴都挂在上面。
以他现在的能力只能使用初级法术卷轴,他身上的黑暗元素该怎么使用也还是一个未知数。手札里倒是有记载黑暗系的法术,但是都是一些小法术派不上多大用处。
让人意外的是手札最后记录了一个地址,那是位于王都郊外的一个森林,也许会有意外收获也不一定。所以前往王都是他目前的最优选,搜集资料顺便探个险。
做好打算正准备付钱离开的时候他看到希尔斯正对着一件黑色的丝绸斗篷舍不得走,转过头用着非常渴望的眼神望着他。
还真是对黑色有迷之执着,然而林曦还是残忍无情的拒绝,“我们是要赶路,所以挡风跟耐用是第一考虑要素。”
丝绸制的斗篷虽然手感爽滑,看起来很有逼格。但是说不好听的他们就是在跑路啊,穿这种显眼到炸的袍子是生怕人家不注意你是吗?
而且考虑到露宿野外的情况,肯定没几天就不能用了。
最重要的是他们没钱,买不起。
希尔斯非常失望的跟在林曦后面。
林曦再三提醒自己不能心软,这么个缺心眼的货没一会就能调节好,然而没过一会他还是忍不住说道,“到王都你想怎么买就怎么买。”
那个沮丧垂着头的人立刻就笑了起来,然后不要脸的趴在他身上,“洛洛真好。但是洛洛说不买就不买吧,我都听你的!”
林曦依旧面无表情,觉得自己好像捡了一个儿子在养,还得哄。
到了约定的时间,他们就去找佣兵小队回合。去到才知道并非只有他们要前往王都,还有一些普通人因为探亲、买卖的缘故也要一起上路。
但是他们正式外出和离开只要提供身份证明就可以了,像林曦这种特征明显的就得躲在箱子里混出去。薇妮还没反应过来他会逃跑,所以戒备也不会太森严。
塞点钱,带人出城和进城都不是什么难事。反正他们坚信在光明神殿的庇护下,没有异族敢冒着风险进出城邦。
佣兵小队离开落瓦城好一段距离之后林曦才从不透气的箱子里出来,旁边的希尔斯看他满头大汗还在旁边边走边给他扇走闷气。
跟着队伍走在路上,林曦看了一下队伍的人。这次由于前往王都的人比较多,所以佣兵小队的人数也多了不少,前前后后应该也有二十人左右。
除了他们两个以外好几个都是老弱妇孺,还有两个看起来像是行商者的人。乍看之下好像没什么问题,但是林曦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但愿只是他多心而已。
前两天倒也算是顺利的渡过了,第二天傍晚他们在山坡下一个内凹的空地上停了下来。领头的佣兵队长相当和善的哈哈笑道,“这个位置相当不错,咱们在这里搭帐篷生火过一夜吧。”
林曦看了一眼地形然后选择了一个相对外围的地方搭帐篷,一边搭一边对希尔斯说道,“今晚不要睡太沉,这些人肯定有问题。”
从没见过大世面的希尔斯点点头,“洛洛怎么看出来的?”
“这里的风太大,寻常领队找地方落脚都会选择背风的地方,我们却是挑了一个风口的位置。而且这个位置一旦被野兽群包围恐怕没有人能逃得出去,常年在外的佣兵领队怎么可能犯这种致命的错误?”
也许是还在生气当时他们被敲诈了一笔的事情,希尔斯简直想挽起袖子过去狠狠教训他们一下,又不是打不过。虽然他从小在山谷里隐居,但是实力可不是他吹嘘,这里全部人加起来都不够打他一个!
摸了摸下巴,希尔斯认真的想了想,整个落瓦城加起来能不能打他一个爪子?王都的教皇倒是个厉害人物,还有圣子……
总而言之,这群人欺负过洛洛他就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