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贝贝去了商场,在商场逛了许久,终于花了三千元买了条小黑裙。贴合身材的小黑裙,衬得她肤白貌美,加分不少。
贝贝和秦晓玉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美。秦晓玉身形苗条修长,一米七五的个子,身材凹凸有致,可脸蛋却极其清纯,性感与清纯在她身上是最完美的体现。
贝贝呢,身高一米六五,身形小巧,前,凸,后翘,五官很立体,尤其是眼睛,大而有神,让人过目不忘。婚后的丁林曾夸赞她是性感的尤物,不光眼睛迷人,身材更迷人。
贝贝自青春发育期便意识到自己的身材很惹眼,所以她穿衣服养成了一个小习惯,每次都选大一号,稍微宽松一点儿,多少能遮掩一下,体形。
丁林也是在结婚后才意识到贝贝的好。这个女孩的身材简直好到爆。
焕然一新的贝贝在傍晚时分去了附近的练歌房。她需要吼几嗓子,安抚安抚这颗燥动兴奋的心灵。
点了几个果盘,贝贝便在包间里自high。
贝贝唱歌不拿手,她直接选了首老歌:大海。这歌以前特火,再不会唱歌的人也能差不多给哼下来。
反正没别人,音乐一响起,贝贝撩开嗓子就吼起来。
实力者和音痴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听起来让人感觉享受,后者听起来让人心生崩溃。
贝贝是实打实的音痴,那声音就是从嗓子眼里发出来的,象铁片刮擦一样,声响让人狂燥。但她唱歌的表情很沉醉,彩色的灯光打在她光洁的面庞上,显现出别样的美。
一曲结束,贝贝挺畅快的喊了声“太棒了”。
屋子里忽然响起鼓掌的声音,吓了贝贝一跳,她循声望去,竟然发现了老熟人。
贺懿吊儿朗当的倚在门口,嘴角含着淡淡的笑意,边击掌边发表评语:“真看不出来,李贝贝小姐的歌声也这么的,优美!”
这个隐含讽刺的夸赞,让贝贝备感汗颜。她也是太大意了,这包间的门竟然没有掩好。也不知道贺懿在门口倚了多久,估摸着也不能太长时间,自己这唱歌的水平,一般人可是受不了。
不过能遇到贺懿也算是件意外之喜,她朝贺懿招招手,“流氓,过来!”
贺懿颇感无奈的笑了,这女人忒胆大,竟然敢明目张胆的喊自己流氓,还有那招手的架式怎么看着象唤狗。
贝贝低头找歌儿,这贺懿在唱歌方面可谓是实力唱将,唱起歌来跟原唱有的一拼,她选了一首特别抒情的歌儿,将话筒朝贺懿一递,“到这里不唱歌总觉得不对劲,来一首吧。”
她的姿势动作就象是对久未见面的老朋友,可两人明明是第二次碰面。贺懿感觉怪怪的。有心想走,又觉得挺扫人面子的。他其实不知道李贝贝在这边,只是这鬼哭狼嚎的动静实在是瘆得慌,他想过来见识见识是哪路大神。没曾想见到了反差如此巨大的画面。
性感美丽的女人制造出最难听的声音。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
贝贝的手在空中僵了半天也没人来接。她瞪了贺懿一眼,“您倒底是唱啊还是唱啊,还是唱啊?!”
见贝贝打算把话筒收回去,贺懿抢上几步接了过来。不过是唱首歌,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他半眯着眼睛,随着音乐慢慢哼唱。
贝贝坐回沙发,双手托腮看他。歌声和音乐很好的契合,入到耳朵里成为极致的享受。
贺懿有副好皮囊,那皮肤溜光水滑,让女人看了都嫉妒。事业倒是经营得一般,人家都是起早贪黑,为事业拼得天昏地暗,他不同,成天就是闲闲散散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钱赚得差不多就可以了,余下的时间要用来享受生活。
贝贝挺羡慕他,用一小半的时间赚钱,用一大半的时间消费。挺不错的价值观。人活着,到死都在忙来忙去的,的确没什么意义。
唱完一曲,贺懿回身坐到贝贝旁边,拿起桌上的矿泉水,扭开盖子喝了一口,“想唱什么?”
“在高手面前哪敢班门弄斧?”贝贝摇头,“哎,流氓,你的歌儿倒是唱得不错,万一生活落魄了,这也不失为一个赚钱的法子。”
“是不是在你眼里,我就摘不掉流氓这顶帽子了?”贺懿表情淡淡的问。这流氓两字听起来是很刺耳的,他希望警醒一下面前这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