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一闲收下了那些银两,坦然道:“公子美意我收下了,我向来不是一个跟银子过不去的人。这一路也感谢二位的照顾,没能一起走到目的城,虽有遗憾,却不说后悔。”
姜一闲说完,便不再言语。想必这二位是已经不欢迎她了,她很自觉地拿起拂川送给她的衣裳往身上套,却又听得向宇隆道:“今晚……今晚你就继续住在这里吧,明天一早分道扬镳。”
其实……不可能分道扬镳的,向宇隆心中知道。到了沈州城,再一直往北上,不出两天,就可以抵达沐月城。从沈州城到沐月城也只有一条官道可以走,要真正想做到分道扬镳,其中一方只能挑不同的小路走。
看到姜一闲眉头深锁,却扯出笑容的模样,确实丑得很。她脸上的伤疤因为她的表情而扯动,一定很疼,她好像不自知。向宇隆心想,唉呀,这个傻姑娘。
“公子?你把盘缠都给了她,未必还有钱住店儿?”拂川冷笑。
向宇隆一时语结。
姜一闲怎么会不明白拂川的意思呢,她本来就是以服侍向宇隆的丫鬟身份,吃他的喝他的。现如今,姜一闲不再是向宇隆的丫鬟了,也不能继续混吃混喝了。
“拂川姑娘的考虑也是合情合理,既然受过二位的恩惠,就让我提前离开,作为答谢二位的薄礼吧。”向宇隆合该是个好人。他虽然有着大家少爷一般的纨绔性子,却也怀着善良。姜一闲的一番话十分乖巧,拂川终于顺了心意,不再与她作对。
拂川心想,就算让姜芒吃了多大的瘪,姜芒也不可能与她们结怨,毕竟,不是他们主仆二人,这个姜芒,早就死在没有人的地方,尸体腐臭,被野狼叼走,最终尸骨无存。思及此处,拂川傲然地扬了扬脖子,使出大力,硬是把向宇隆拉出了房间。
拂川是向宇隆未过门的小妾,当然了,是向老爷喝了酒,乱点的鸳鸯谱。拂川本来是向宇隆身边的侍婢,因为会察言观色审时度势,深得向老爷的喜爱。她也喜欢向宇隆多年,趁着向老爷喝醉,她诱导了几句,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向宇隆未来的小妾。
因此,她在向宇隆面前,时而懂事,时而霸道。
姜一闲很快收拾好行装,因为她根本就没有什么随身之物要带的。只是自己这张被毁的脸,走在闹市,也许会吓着人。
姜一闲的身体自从死过一回后,一直很虚弱,到她和向宇隆拂川二人分道扬镳的这一天,也只是缓和了一些而已。沈州城一直北上,就是沐月城了。姜一闲趁着还有太阳挂在天上,自己能够清晰地分辨方向。但是自己光靠两条腿赶路,这怎么行?
姜一闲去城北的驿站借了一匹马,一匹看起来十分机灵的小黑马。
马厩里是属于马群的淡淡骚味,姜一闲一眼就相中了这匹黑马,因为它,十分心有灵犀地和姜一闲对视了一眼。驿站的小哥告诉姜一闲,这匹马名字叫做小黑。待驿站小哥把小黑马牵了出来,姜一闲一道一道地顺着马头上的鬓毛,和它说着话。
“小黑啊小黑,你这么聪明,一定知道去沐月城的路。就一直往北走就好啦,一直往北……”
姜一闲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也许她有一刻驾不动这马了,一定会很绝望。她多么希望,小黑知道自己该一路往哪里跑,它卯足了劲,会不会把姜一闲又快又安全地带到沐月城呢?
“乖啊,到了沐月城,给你吃最新鲜的胡萝卜。”
小黑仿佛被人往身体里注入了魔力,“嘶”的一声仰天扬了蹄子,好似充满了力量。
姜一闲喜极而笑,她翻身上马,轻轻拍了一下小黑的马屁股,感受到周围景物往后撤退,姜一闲抬眼,最后地望了一眼,这个城镇。
还是要感谢向宇隆和拂川……没有他们,自己真的是个死人了。死在荒郊野岭,尸骨无存。
姜一闲踏上了回沐月城的官道,小黑奔跑的速度很快,仿佛它的脑袋跟前有一根永远够不着的胡萝卜,驱使着它向前无尽追寻。
她很疲惫,小黑驮着浑身即将散架的姜一闲跑得飞快。不知已经过去了多久,她撑着似有千斤重的眼皮朝周围探视。
这里是哪里,她并不知道。但她还清楚,小黑脚下跑的这条路,是官道。
那就是说,小黑一直在往北跑,只要继续沿着这条路,她就能,到沐月城了。
那里有她的家,有她的牵挂……如果不是这样,她愿意,拿后半生,给向宇隆做牛做马报答他的救命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