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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典故之飞毛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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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飞毛腿”这个词,家庭主妇估计会想到杀虫剂,噗噗两声,蚊虫扫清。稍微有点军事常识的朋友可能会说:“飞毛腿”是当时苏联研制的一款导弹的名称, 年海湾战争的时候,伊拉克用的这款导弹让美军十分头疼。不管是灭蚊虫,还是打仗,“飞毛腿”都代表着飞快的速度,它的起源与我国古代的邮驿制度密切相关。

邮驿制度说白了就是古代官方的物流制度。古时候交通不像现在这么便利,相隔两地的信息往来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所以朝廷就设置了“邮驿站”。邮驿站有点像现代的邮局加旅馆,你得给送信的人提供吃的、住的、喝的,还得给他换马。我们来说说这“邮驿站”的大致发展历程:春秋时期,这一机构叫“邮”, 那时候传递公文主要靠人走,所以两个“邮”之间的距离是 公里,差不多是一个成年人当天行走能往返的距离。到了汉朝呢,把人力步行改成了骑马,将传递区间扩大到了 公里,统一名称叫“邮驿”。

此外,它职能也扩大了,原来只是传送公文,现在还兼有迎送过往官员的职能,也就说从邮局+ 招待所变成了“三公接待”的大酒店了。当然,这酒店也不是谁都能住的,必须是官员,必须因为公务,还必须带上介绍信,就是“勘合”。可总有些当官儿的不自觉啊,“勘合”用完了也不上交,送给亲朋好友使使,大家都来沾沾“公款旅游”的光,因此“邮驿站”的耗费非常巨大。到了明代崇祯年间,为了节省开支,朝廷就下令裁减驿站,这样一来很多在皇家邮局兼大酒店工作的驿卒就下岗了。其中有一个下岗 职工, 他决定皇粮既然吃不上了,那就只好铤而走险去造反了。这个人就是李自成,后来他攻入了北京城, 逼得崇祯在煤山上吊。

咱们再来说说那些负责送公文情报的人。拿宋朝来说,公文传递分为三个级别:第一叫“步递”,就是靠走的。官府会选用一些善于奔跑的人来干这个,这些人被称作“健步”,后来也称作“急脚子”或“快行子”,很像现在的快递员。不过快递员好歹有辆电动车骑骑,“健步”们只能靠双腿。

第二级别就是“马递”,顾名思义就是骑着快马送情报。第三级别最快,只在军队行动有战事时才使用,叫做“急脚递”。相传岳飞曾经一天收到 道金牌,那大概就是“急脚递”送的。古代的快递员里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当属《水浒传》里神行太保戴宗,他在腿上绑两个甲马,就是一种印有神像的纸,一日便可以跑四百里;要是绑了四个,就可以飞奔八百里。

他不但能自己奔,还能带着人奔,像杨林、李逵都尝试过跟着他“神州行”。

要说戴宗同志,那真堪称快递业的英雄楷模。

凡是十万火急的军事文书,就要在上面插上一根鸟的羽毛,叫作“羽檄”,希望这封信像飞鸟一样急速。到了清朝末年,鸟毛则被鸡毛代替。据清人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中记载:传说曾国藩是巨蟒转世,蟒蛇最怕鸡毛焚烧的气味,所以凡遇到插着鸡毛的军事情报,都让别人拆开。

民间将“健步”、“急脚子”、“快行子”通俗地称作“飞毛腿”。

不过这“毛”可不是快递员大腿上的汗毛,而是鸟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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