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煞可能是明白了我的意思。它朝我轻吼了一声,然后扬着头回到了牛羊中间,长啸连连。奇怪的是,那些牛羊停止了吃草,很自然地排成了几排,向来路走去。“朵煞”到底没忘它自己的职责。
将牛羊赶到村里时,已经是下午了。牧民们听说牛羊找回来了,都纷纷来到村头迎接,当然是为了迎接这次的破案明星。它自然就是“朵煞”了。村民给它戴上了象征王者的红项圈,然后还围着它跳起了舞。“朵煞”仿佛也很享受这过程,高傲地扬起了头。
藏獒很忠心,也很勇敢,我算是真正见识到了。“朵煞”在负伤的条件下,一路跟踪偷盗者到了休息地,然后又赶回来告诉我们。这不单单是勇敢,这应该是有勇有谋。
阿妈脸上终于恢复了笑容,我也放心地押着偷盗者回镇里了。
出了村,我见到了以前从没有见到的奇景,南边的天空竟然有五色的云彩。它们互为独立,却又连为一体,呈长条形,像一副围巾又像一条飘带,悠然而闲散地挂在南天之上。它出现时是午后五点多,而西边的太阳光这个时候也泛成了紫红色。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五彩祥云,神仙真下凡了?”
我从来没见过这等奇景。它的漂亮也许赶不上彩虹,但落在眼眸里,却是一幅神奇景象,让人目瞪口呆。
“糟了,天神发怒了!”
我身边的偷盗者是一脸愁容。在我追问下,他道出了担心的理由:
“这是我们这里人的经验所得。五彩云的出现,都预示着大灾难要降临。1978年的夏天,也是这样的,结果不久我们这里就出现几百年都难遇的地震,死伤无数。在菩萨的眼里,这是因为我们得罪了天神,所遭受的报应。”
我淡淡地笑了笑。迷信永远是迷信。
回到卡当,尼玛看到我抓到了偷盗者,笑得合不拢嘴。这件卡当近年来最大的偷盗案三天就破案了,虽然有运气的成分,但也算是大功一件。这会给所里带来莫大的荣誉。
“小羽,干得不错。我会给你请功的!”
我没想过立功,但事实是有些东西未必讨厌,包括荣誉。
“同志们!今天我们开会,首先……那个首先……就是……就是……”
一周后,尼玛组织了第一次正式会议。他可能是想学领导的腔调,但明显是东施效颦,他的嘴没有领导的灵活。
“哈哈!”
安多到底年纪小,没我能忍,禁不住笑出了声。
“严肃,严肃,这是开会!”
尼玛很认真地看了安多一眼。他那滑稽的表情让我想起了《天下无贼》里的范伟。
安多赶紧停止了笑声,两只眼睛直直地瞪着尼玛。我也一样,眼神就像是看情人一样,一动不动地盯着尼玛。
“你们别用这种眼神啊!”
“那我们该用什么眼神?”
我就不明白了,开会不就是用一种专注的眼神吗?
“怎么想象和现实差别这么大呢?算了,咱们来实在的。你们坐到你们自己的位置上去。”
尼玛无奈地看了我和安多一眼,又改回了平时和我们说话的语调。待我们回到办公位置坐好后,他拿着红本子,先清了清嗓子,然后说道:“昨天,局里开了个表彰大会。我们所里也被表扬了,当然小羽的功劳不小。”
“我?”
我吃了一惊。
“这次在局里搞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们所排在前面,这里面你的功劳不容忽视。特别是上次你帮曲查的事还有这次成功破案,其先进事迹更是通报了全区派出所,为我们所里可添了不少光。”
尼玛说的帮曲查的事是一个月以前发生的。那次我从卡沙村搞调查,在回来的路上遇到牧民曲查挺着个大肚子在草场放牧。她意外地从马上摔了下来,影响了胎气。我和安多赶紧把她抱到汽车上,希望能把她送到镇卫生所格桑那里去生育,但在半路上,曲查就临盆了。我无奈之下,只得当起了接生婆。
我上大学那会儿去听过几次生育课,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出发点不是很纯洁,我主要是奔着好奇去的,但正是因为好奇让我这次成功救活了母子。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有些放不开,一个大老爷们去给一个妇女接生这算怎么回事。但看到曲查越来越痛苦,如果再晚的话,就会出现生命危险,我也只有豁出去了。我叫安多从汽车的水箱里放出滚烫的热水,准备了一条毛巾给曲查,然后按照老师教的步骤一步步实施,当孩子的头露出来那一刻,我紧绷的神经才松弛了下来,他虽然是哇哇大哭,但传到我耳朵里,却是最美的音符。
这一次的特殊任务既让我明白了母性的伟大,也让我对生命有了另一层认识。
后来,曲查的孩子取名为刚赤达瓦,他家里人还特意要求我做这孩子的干爹,我给刚赤达瓦取了个汉族名字,叫谯天旭。我希望他的胸怀像天一样宽广,生活像旭日一样明亮。
“所长,你说那些干吗。过都是我应该做的。”
尼玛点了点头,走到了我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一本正经地说道:
“的确,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穿上这身警服,就决定了我们的性质,为人民服务。但局里也不会忘了我们这些战斗在基层的人,有些功劳是必须要奖赏的。这个是给你的,也是你应得的。”
尼玛把大红本子递了过来,我一看是本荣誉证书。翻开里面,写有两排大大的红字:谯羽:因你在2007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经组织批准,特授予“优秀基层民警”的称号。
这是我第一次捧着大红本子。以前我一直认为荣誉如浮云,皆是不切实际的东西,可当它真正到了手上,才知道它的分量。纸虽轻,话也很简短,可它代表的是一份肯定。我们每个人不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吗?
“谢谢!”
尼玛可能是很少看到我如此认真,笑着缓和了一下严肃的气氛。
“你别谢我,谢就谢卡当镇的父老乡亲,这是他们的要求,对了,有个东西你没看过吧?”
尼玛从所外面的墙壁上取下了一个绿色的夹子,递给了我。我打开一看,上面是用藏文和汉文写的留言,大多数内容都是表扬所里的话,我占了不少。翻到后面,我看到一段歪歪扭扭的文字,落款是小西。
“大哥哥,我的阑尾炎已经好了,不用被割掉了,以后又可以打篮球了。呵呵,羽哥哥,你也要保重身体哦,长大了你要带我去找姚明打篮球。”
小西的阑尾发炎是在晚上。我知道这个情况后,和梁成连夜把他送进了地区医院,地区医院的医生要求做手术,切除阑尾,但被我拒绝了。我知道他们之所以想做手术,是因为手术可以得到更多的奖金。最后,在我的要求下医生给小西采取了保守治疗,在没做手术的前提下,稳住了病情。
看完留言簿,我的眼睛不禁有些湿润。留言簿的话实实在在地在那里,没有一丝牵强。它表面上是文字,实质上却代表一颗颗淳朴而善良的心。
表彰会后的第三天,所里接到上级的一个通知,通知我去拉萨警校参加在职岗位培训。听尼玛说,这种机会很难得,能去学习的人,都是具有培养价值的人,不经过局里的大力推荐是不能去的。其实我知道,这里老所长和尼玛的作用不容忽视。
走的那天是六月十八日,那天的天气特别反常,黑沉沉的云压得很低,气温也骤降了很多。要不是眼前的绿色,一定会让人误以为是冬天。
“你去了好好学,争取留在拉萨。”
尼玛的话听起来像是客套话,实质上是他的心里话。但我却不怎么爱听。
“所长,你说什么啊?我卡当待得好好的,干吗要留在拉萨?”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这种人在我们卡当屈才了,你应该去更大的舞台发挥自己的才华!”
“顺其自然吧,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所长,走了。”
我没有在意所长的话,挥了挥手,上了汽车。
汽车行驶在无垠的草原上,可能是压抑的天气,让我感觉心里一直不畅快。大约过了两小时,黑沉沉的天空开始有了变化,飘起了雪花。我手伸出窗外,好奇地看着天空,边看边说道:“六月飞雪?不知是哪里的冤情这么大!”
“六月飞雪?”
我的戏谑,换来了安多的不解。他没看过《窦娥冤》,当然不知道六月飞雪的意思。
“六月飞雪在我们内地是绝少的。它的出现就意味着有天大的冤情。”
“哦。”
安多似懂非懂。
“我们这边六月下雪也很少,怕是要闹雪灾。”
“雪灾!”
听到“雪灾”两个词,我心头一紧。我知道卡当这个地方最怕的就是雪灾,何况还是在六月,很多牧民都没来得及做好防护准备。要真是雪灾,牧民不知道要损失多少牛羊,生命也将受到威胁。我忽然想到了三天前的五彩云,难道真如那偷猎者所说,天神发怒了?
后来的情况越来越糟糕。雪不再如开始那般温顺,而是肆无忌惮地在草原上挥洒,能见度不到三米,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雪的狂暴。它单体的力量看似很小,但会合起来,却是一股很强大的力量。它在北风的驱赶下,咆哮着在大地上横冲直撞,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就淹没了草原,在公路上铺了白白的一层。
汽车行驶到赛东青的时候,熄火了。
“安多,你怎么不走了?”
安多无奈地看了看我,说道:“羽哥,没法走了。雪太大了。”
听了安多的话,我心顿时沉了下来。赛东青位于卡当和那曲的中间,方圆百里荒无人烟,是真正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要是步行,不论朝哪个方向,乐观估计,都得四天的脚程。在恶劣的天气里,这几乎是人类的极限。
时间在一分一秒往前赶,雪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反而是顺着西风,变得更加肆虐。
“羽哥,怎么办?”
安多一脸焦急。我猜他在那曲这么多年,恐怕也没见到这么大的雪。
我把头伸出窗外,看着狂舞的白雪,咬了咬牙,对着安多说道:
“下车!”
“羽哥,我们该朝哪个方向?”
“卡当!”
我手指西方,那里有我肩负的责任,还有小西、阿妈那些善良的面孔。他们仿佛在召唤我,虽然我知道前方有很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在等着我,但这个时候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我看了看安多,他看着前方无尽的雪阵,紧锁着眉头,我扶着他瘦弱的肩膀问道:
“安多,你怕吗?”
“不怕!”
安多看着我,嘴角紧绷,眼神变得异常坚定。
“不错,是条康巴汉子!”
我笑了,安多也咧嘴笑了!
从中午到下午,雪就没有停过。我和安多一直在苍茫中前行,全身已然被白雪所覆盖,成了雪人。由于雪太大,导致本来就不明显的公路没了踪迹可循,周围也没有明显的参照物可依,再加上风也不甘寂寞,“嗖嗖”地从脚刮到头。我和安多只得埋着头,护着眼睛,凭感觉往西走。
天色越来越暗,我的脚步也越来越重。行进到一个土包前时,我前面的安多突然脚下一滑,直挺挺地栽倒在我前面。
“安多!”
我心神一凛,这个时候要是出事,那可就麻烦了。我赶紧上前扶起安多。
“你怎么样?安多。”
“没事,只是滑倒而已。”
安多朝我笑了笑,又艰难地从雪地爬了起来。
我知道安多并不是不小心。他是累的,从出发到现在,我俩应该走了三十五公里。在平均二十厘米厚的雪地上走三十五公里,是非常耗费体力的,何况是在没有热量补充的条件下,高寒缺氧就更不必说。
“我们今晚就在这里休息。明天再走。”
安多听了我的话,刚才还挺立的身子一下瘫了下去,四仰八叉地躺在了雪地里,我也好不到哪里去,双膝跪地,直愣愣地倒在雪地里,原来把雪当成床,也不是一件很坏的事情。当最后一抹亮色褪尽后,黑暗充斥了满眼,耳边独有雪花落地的声音,大地更显寂寥。我也顾不上空空的肚子,头贴着冰冷的雪地,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身上已经被白雪覆盖。我站了起来,发现雪已经停了,但雪的厚度又增加了二十厘米,莽莽大地一片纯净的白色。从小到大,我从没见到这么大的雪,何况还是六月,我温州老家这个时候应该是夏日炎炎,这里却是冰冷如冬。要是没有亲眼见到,我想至死我都不会相信眼前的一切。
我抖落身上的积雪,唤醒了安多。虽然我和安多都很疲惫,但我们必须继续赶路。毕竟没有食物补充,耽搁的时间越久,对我们生命的危险越大。
“羽哥,我们走多远了?”
又是晚上,天一如既往的阴沉,气温比昨天更低了。
“一共走了六十公里了吧。走了一半了,快了。”
我想给安多打气,却发现是那么的无力。我俩的体力都快耗尽了,结果前面还有一半的路程在等着我们。
“我选择弃车而行到底是对了还是错了?”
虽然我很不情愿去想这个最没有价值的问题,但它就像一个魔咒,反复盘旋在我脑海。
“坚持!一定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迷糊中,我仿佛看到了所长。他语气坚定,面露微笑。
“对,坚持就是胜利,我现在是安多的支柱。如果我泄气了,我俩都得完蛋!”
我心里暗暗下了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把这关挺过去。
半夜的时候,我被冻醒了。虽然我穿了四件衣服,一件内衣,两件毛衣,外加一件外套,但感觉和没穿一样,上牙和下牙打起了架,身体还一阵阵发抖。旁边的安多要比我好很多,从他均匀的呼吸声可以判断出来。他穿的是半身藏袍,是用羊毛缝制的,虽然笨重但却能抗寒,比我这人造革的衣服实用很多。
整整下半夜,我大多的时间都是在看不见的雪地上转圈圈。偶尔我会小憩一会儿,但五分钟不到,一个没有任何征兆的冷战,又把我从混沌中拉回了冰冷的现实。
没有词能形容我整个下半夜的状态,不是癫狂,也不是颓败。我并不奢望有一张大床,也不奢望有炉火取暖,我只想找个能避寒的角落打个盹,但这简单的要求目前来说都是奢侈。本来就没有多余精力的我,只得把最后一丝力气留给了驱寒。我试着去想点什么,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但根本就做不到。这个时候的脑袋被两个信息交织着,深入骨髓的冷和痛彻心扉的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