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点了点头。“那应该就是他。”
“我明白了。”我边说边划燃了一根火柴,点了一支烟,透过烟雾我看着她。“非常感谢你。”我说。
她站起身,走到门边开了门。“我觉得我没见过你。”她说着转头看着我。
“我们很多人你肯定没见过。”我说。
她脸颊泛红,站在那里盯着我看。
“你们宾馆总是这么晚换毛巾吗?”我问道,只是为了找些话说。
“你很聪明,不是吗?”
“嗯,我尽量给人留下聪明的印象。”我满脸谦虚地傻笑道。
“不过效果可不怎么样。”她说道,突然有了一丝非常重的口音。
“在你拿了那双鞋后,除了你还有谁碰过那双鞋吗?”
“没有。我跟你说过了,我只停下来告诉韦伯先生……”话说了一半,她停了下来思考了一会儿。“我去给韦伯先生倒了一杯咖啡。”她继续说道。“我把鞋子放在他桌上的现金出纳机旁边。我怎么知道有没有人碰过那双鞋?他们不是已经把钱拿回去了吗,这有什么影响吗?”
“嗯,我见你急着不要让我问下去了。跟我说说韦伯那个人吧。他在这家宾馆待了很久了吗?”
“很久了。”她满脸嫌弃地说,“女生不会想和他走太近,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说韦伯先生。”
“嗯,见鬼去吧韦伯先生——如果你明白我说什么的话。”
“你说话别人经常不理解吗?”
她的脸又红了。“顺便说一句。”格特鲁德说,“去死吧你。”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说。
她打开门,对着我半嗔半笑,然后迅速走了出去。
她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回响,我没有听见她在其他人的门口停下。我看了看表,已经过了九点半了。
有人踏着重重的脚步声出现在走廊上。他进了我隔壁的房间,“砰”的一声把房门关上了。那个人开始咳嗽,把鞋子踢得到处都是。一个体积巨大的人砰地倒在弹簧床上,开始在床上弹来弹去。五分钟过后,他又爬了起来。一双大脚光着嗵嗵地走在地上,接着传来瓶子和玻璃杯碰撞的声音。那个男人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随后又躺在了床上,几乎马上传来了呼噜声。
除了隔壁的嘈杂声,楼下餐厅和酒吧也传来混乱的喧嚣声,在这个山中度假区,你可享受不到什么宁静。高速快艇在湖上行驶轰鸣,舞厅音乐此起彼伏,汽车喇叭不时按响,射击场上22毫米口径枪支的射击声不断响起,主干道上小孩子对着彼此大声嘶喊。
实在太“安静”了,以至于我都没听见自己房间的门开了。等我注意到的时候,房门已经半开了。一个男人静悄悄地走了进来,他把门半掩着,朝屋里走了几步,站在那里看着我。这个人个子高高的,身材干瘦,皮肤苍白,一言不发,他的眼睛里透出恐吓的气息。
“好了,哥们儿。”他说,“拿出来给我看看。”
我翻了个身坐了起来。我打了个哈欠。“看什么?”
“对讲机。”
“什么对讲机?”
“赶快,聪明人。拿出对讲机,不要以为对讲机在你那儿,你就可以问些没有用的问题。”
“哦,那个。”我冷笑着说道,“我没有什么对讲机,韦伯先生。”
“是吗,那很好。”韦伯先生说。他穿过房间朝我走来,长长的手臂来回摆动。走到距离我只有三英尺以外时,他身体微微前倾,突然移动了一下。一个巴掌重重地甩在我脸上。我整个脑袋都震动了,疼痛从四面八方传来。
“就为了个对讲机。”我说,“今晚你就没去看电影。”
他的脸变得扭曲,露出嘲讽的表情。他举起右拳,半天也没出拳,我差不多都有时间跑出去买个接球面具先戴上了。我从他拳头底下钻过去,用枪指着他的肚子。我说:“把手举起来,快。”
他又咕哝了一会儿,眼神迷离,手却没动。我围着他走了一圈,然后朝门边走去。他慢慢转过身,看着我。我说:“等我把门关上,然后我们说说鞋子里的钱的那桩事,或者说‘偷天换日’那件事。”
“见鬼去吧。”他骂道。
“非常漂亮的反击。”我说,“充满创意哦。”我往门边走抓住了门把手,眼睛一直盯着他,身后传来木门关上嘎吱嘎吱的声音。就在我转身的那一刻,一块巨大的又重又硬又结实的混凝土砖猛地砸在我的下巴侧面。我被拍得天旋地转、眼冒金星,远远摔出了老远,仿佛过了几千年后我的背部撞上了某个行星才停下来。我头晕目眩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双脚。
这双脚胡乱地摆着,腿的方向朝向我,两条腿呈外八字在地板上张开着。一只手无力地搭在上面,不远处躺着一把手枪。我动了动其中一只脚,惊讶地发现那竟然是我自己的脚。那只手无力地抽搐着,机械地伸过去够那把手枪,可惜并没有碰到,又试了一次,这次终于抓到了光滑的枪柄。我把枪举了起来,仿佛有人绑了千斤巨石在上面,但不管怎样,我还是举起来了。我四处张望,房间寂静无人,随后,我双眼直直地盯着紧闭的房门,稍稍挪动了下身体,疼痛从四面八方传来,头疼脑涨,下巴也剧痛着。我把枪又向上举了举,然后放了下来。去他的,我把枪举起来究竟为了什么,房间空无一人,所有来客都已离去。天花板的吊灯发出刺眼的光芒,照射着空荡荡的房间。我动了动,疼痛更加剧烈,我弯下一条腿,单膝跪地。我再次拿起那把枪,起身的时候,嘴里不断呻吟,嘴里几乎全是灰尘的味道。
“啊,太糟糕了。”我大声说,“太糟糕了,必须这样。好吧,查理,我要见到你了。”
我的身子晃了晃,就像一个醉了三天三夜的酒鬼一样,头晕目眩。我缓慢地转动身体,将房间扫视了一遍。一个男人以祷告的姿势跪在床边,身体向前靠在床上,手臂向下垂着,脑袋斜靠在左肩上。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正装,头发也是灰金色。
他看上去很是舒适,插在他左侧肩胛骨上粗糙的猎刀鹿角刀柄似乎丝毫没有影响他。
我走过去,弯下腰察看那人的脸,那竟是韦伯先生,可怜的韦伯先生!从猎刀插入的那个地方一直到他的夹克底下是一道长长的暗红血印。
那可不是红药水。
我找到了我的帽子,小心翼翼地戴在头上,把枪放进了口袋里,艰难地走到门口。我转动钥匙打开门,关上了灯,走了出去,反手关上了背后的门,把钥匙也扔进了口袋里。
我穿过安静的走廊,下楼进了办公室。一个年老的夜班收银员坐在桌子后面看着报纸,满脸倦容,他甚至都不抬头看我一眼。我朝门廊那边的餐厅看了一眼,还是那群人在吧台前,喧嚣吵闹,那个乡村交响乐团依然在角落里为了营生卖力演出。吸烟的那个家伙和长着约翰·路易斯一样眉毛的家伙正在收银机那儿忙活,生意似乎不错的样子。几对男女在舞池中央翩翩起舞,越过对方的肩膀,举着一杯红酒。
我从酒店大门走了出去,左转沿着街道往停车的地方走去,但是没走多久就停下,又转身回了酒店大堂。我倚靠在柜台,向服务生打听道:“我能和那个叫格特鲁德的女侍者说几句话吗?”
他透过眼镜看着我,若有所思地眨了眨眼。
“她九点半走了,回家了。”
“她住哪儿?”
这次他盯着我看没有眨眼。
“我觉得您可能有了不该有的想法。”
“就算我有,也不是你想的那样。”
他摸着下巴,认认真真地打量了我一番。“有什么问题吗?”
“我是来自洛杉矶的一名侦探,如果别人配合的话,我工作一般不会搞出什么动静来。”
“你最好去找福尔摩斯先生。”他说,“酒店的经理。”
“听着,朋友,这地方很小,我只消去喝酒吃饭的地方打听一下,马上就能弄到格特鲁德的消息,我随便就能编个理由,相信我,我能打听出来的。你告诉我可以帮我节约一点点时间,有可能顺便防止有人受伤,可不会是轻伤哦。”
他耸了耸肩。“让我看看你的证件,您是?”
“埃文斯。”我把证件拿给他看了。
他看完我的证件之后还盯着看了老久,然后才把钱包递给我,继续盯着自己的指尖看。
“我想她在白水寨。”
“格特鲁德姓什么?”
“史密斯。”服务员回答道,他那老于世故、满面倦容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那种笑容往往出现在见识过太多世面的人的脸上。
我跟他道了谢,再次出了酒店上了人行道,走了半条街的路后进了一家吵闹的小酒吧,点了一杯酒。一个三人组合的管弦乐队正在酒店后方的微型舞台上演奏,舞台前方是一个小小的舞池。眼神迷离的几对舞伴在舞池中央慢悠悠地晃着,脚跟几乎不离地面,嘴巴张着,表情茫然。
我喝了一杯黑麦威士忌,顺便询问了一下男侍应白水寨的位置。他告诉我白水寨在镇子的最东边,往回走半条街,从加油站的那条路可以过去。
我出了酒吧取了车,开着车穿过村子找到了那条路。淡蓝色的霓虹标志有一个箭头指示着方向。白水寨是山坡上的一片棚屋群,正前方是栋办公楼。我在办公楼前面停下了。这里的居民坐在自家小小的门廊前听着便携收音机。这里的夜晚宁静惬意。办公室门前有一个门铃。
我按了门铃,一个穿着宽松长裤的女孩给我开了门。她告诉我史密斯小姐和霍夫曼小姐的住所独自位于一角,因为年轻女孩睡得晚,而且不想被打扰。当然,现在是旅游旺季,到处都有点吵闹。但是他们住的木屋——温馨小舍——很是宁静,位于山后面,往左边去就是了,很容易找到。她还问我是不是她们的朋友。
我告诉她我是史密斯小姐的祖父,谢过她之后,我出了办公楼,径直穿过了木屋群中间的山坡,走到了山后面的松树林的边缘地带。这里有一堆长长的木柴,每一块空地上都有一幢小木屋。左边的一栋木屋前停着一辆跑车,车灯模糊昏暗。一个个子高高的金发少女正把行李箱放进后备厢里。她的头发用一条蓝色的手绢系着,身上穿的毛衣和裤子也是蓝色的,可能因为光线太暗,看起来都像是蓝色。她身后的木屋亮着灯,屋顶上挂着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温馨小舍。
金发少女没关后备厢,走回了木屋。暗淡的灯光透过开着的门投射出来。我轻手轻脚地上了台阶,跟着进了屋内。格特鲁德猛地将床上的行李箱合上。那个金发少女消失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但听声音她应该是去了厨房,她们住的是一栋小小的白色木屋。
我没发出什么噪音。格特鲁德关上了行李箱,拎起来准备拿上出门。那个时候她才看见我。她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拎着行李箱呆呆地站在那里。她张着嘴,回头迅速地用德语说了一句:“安娜,小心!”
厨房里的杂音瞬间停了下来,我和格特鲁德互相对视。
“要走?”我开口问道。
她舔了舔嘴唇:“要拦着我吗,条子?”
“我可没这么想。你为什么要离开?”
“我不喜欢这个地方,这里海拔太高了,我神经紧张。”
“这个决定很突然,不是吗?”
“这难道也违法了?”
“我没这么说。你害怕韦伯,不是吗?”
她没有回答我。她的目光看向我身后,这是老掉牙的套路了,我幸好没放在心上。我身后的木门紧闭着。我转过身发现那个金发少女在我身后,她手里握着一把枪。她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我,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她身材高大,看起来非常强壮。
“这人是谁?”她问道,声音缓慢低沉,像极了男人的声音。
“洛杉矶的一个条子。”格特鲁德回答说。
“那么。”安娜说,“他来干吗?”
“我不知道。”格特鲁德说,“我觉得他不像是个侦探,他看起来太弱了。”
“那么。”安娜边说边往旁边移动,移到了离门远的地方,手里的枪一直对着我。她拿枪的样子没有丝毫紧张。“你想干吗?”她声音嘶哑地问我。
“我什么都想知道。”我回答说,“你们为什么要离开?”
“这已经解释过了。”金发少女淡定地回答,“我们离开是因为海拔太高,格特鲁德觉得不舒服。”
“你们俩都在印第安角宾馆上班?”
金发女孩说:“这不重要。”
“去你的。”格特鲁德突然说,“是的,今晚之前我们都在印第安角宾馆工作,现在我们要走了,有什么意见吗?”
“我们这是在浪费时间。”金发少女说,“去看看他身上有没有枪。”格特鲁德放下手中的行李箱,在我身上搜了个遍。我找到了我身上的枪,大方地让她拿走了。格特鲁德站在那儿对着我的枪看,脸色苍白,表情慌张。金发少女吩咐她说:“把枪放在外面,行李箱放进车里。发动车子等着我。”
格特鲁德又把行李箱拎了起来,绕过我身旁走向了门。
“你们跑不了多远的。”我说道,“他们会提前打电话,然后在半路拦住你们。这里只有两条路可以出去,而且非常容易封锁。”
金发少女挑了挑她精致的茶色眉毛。“为什么有人要拦截我们?”
“噢,你为什么举着一把枪?”
“我不知道你是谁。”金发少女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去吧,格特鲁德。”
格特鲁德打开了门,回头看了我一眼,动了动嘴唇。“听我声劝,侦探,趁现在你还能脱身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她平静地说道。
“你们谁见过那把猎刀?”
她们快速地瞥了对方一眼,然后看着我。格特鲁德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眼神没有愧疚之意。“我走了。”格特鲁德说,“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好吧。”我说,“我知道你想不起来了。还有一个问题:你拿鞋子出去那天,你给韦伯先生倒咖啡用了多长时间?”
“你这是在浪费时间,格特鲁德。”金发少女不耐烦地催道,不过语气还是慢条斯理的。她看起来倒不像一个急躁的人。
格特鲁德没有理会她,她的眼睛看起来陷入了沉思。“就是给他倒一杯咖啡那么长的时间。”
“可是餐厅就有咖啡。”
“餐厅的咖啡不新鲜了。我去厨房给他倒的,我还给他拿了点烤面包片。”
“五分钟?”
格特鲁德点了点头。“大约五分钟。”
“当时在餐厅韦伯旁边还有其他人吗?”格特鲁德坚定地看着我。“那个时间点了我觉得应该没人了。我不确定,也许有人晚餐吃得晚。”
“非常感谢。”我说道,“小心点把枪放在门廊上,不要扔。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把里面的子弹弄出来,反正我没打算开枪。”
格特鲁德浅浅地笑了笑,她用拿着枪的那只手开了门,出去了。我听见她下了楼梯,接着又听见后备厢“砰”的一下关上了,随后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马达嗡嗡地响着。
金发少女移到门边抽出钥匙插在外面。“我不在乎对谁开枪。”她说道,“但是不得已时我才会那样做,不要逼我。”
她关上门,转动钥匙锁上了门,从门廊走了下去。随后传来车门猛地关上的声音,马达发动了,轮胎摩擦着地面,沙沙地响着,从木屋的空地之间开了下去。后来,收音机的杂音就把汽车的声音盖住了。
我站在那里环视了一遍温馨小舍,过了一会儿走了进去,东西都好好摆在那里。垃圾桶里还装着垃圾,咖啡杯没有洗,平底锅全是面粉。房间里面一份文件也没有,没人在这儿写下自己的个人故事。
后门也锁上了,这边离营地比较远,被浓密的树林覆盖在黑暗之中。我推了推门,弯下腰察看门锁,是一把直直的螺栓锁。我把窗户推开了,钉在窗户上的铁丝网抵住了外面的墙。我又走回门边,肩膀用力地撞了上去,门纹丝不动,我的脑袋却撞得冒火花了。我伸手去摸口袋,口袋里连片破烂钥匙都没有,真是恶心到自己了。
我从厨房的抽屉找来开瓶器,用力在角落里捣鼓那松动的铁丝网,试图把它弄回来。我爬到水池上站起来,伸手去够外面的门,四处摸索。钥匙就在门上,我转动门锁打开门,终于走了出去。接着我又回到屋子把灯关了,我的手枪躺在小金属柱子后面的门廊前门,我捡起手枪放在腋下,然后下山回到我停车的地方。
门边摆着一张木质柜台,角落里有一个炉膛突出的火炉,墙上挂着一幅这片区域的蓝色路线图,地图很大,还有一张边角蜷曲的日历。柜台散放着一堆积满灰尘的文件夹,一支生锈的钢笔、一瓶墨水和一顶曾被某人湿透的牛仔帽。
柜台后面有一张老旧的金橡木材质的翻盖书桌,一个男人坐在桌前,他的脚边放着一个高高的生锈的铜痰盂。他身材魁梧、气质冷静,斜靠在椅子上,一双汗毛稀少的大手放在肚子上。他脚穿白色袜子和一双磨损严重的棕色军靴,下身穿着棕色水洗长裤,外面套着褪了色的背带装,里面穿着卡其色衬衣,扣子一直系到了脖子上。他的头发是灰棕色的,但两鬓已经发白。他的左胸前戴着勋章,朝左边侧身坐着,右边后面口袋里有一把45毫米口径的手枪,手枪外面套着棕色的皮套。
他耳朵大大的,目光友善,像只松鼠般警惕地环顾四周,但没有那么紧张。我倚靠在柜台上盯着他看,他对我点了点头,把半杯褐色液体倒在了痰盂里。我点了支烟,到处看看有没有地方把火柴棍扔了。
“扔在地板上吧。”他说道,“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孩子?”
我把火柴扔在了地上,抬起下巴对着墙上的地图。“我在找这片区域的地图,有时候商会会派发地图,但是我想您这儿应该不是商会。”
“我们本来也是有的。”老人说,“几年前我们也有一堆地区地图,不过现在没了。我听说邮局旁的照相馆主人西德·杨有,他是这里的法官,也是照相馆的主人。他给大家派发地图是为了告诉他们哪里可以抽烟,哪里不可以。我们这曾发生过大火灾,我们墙上的那幅地图就是他提供的。很荣幸能为你服务,我们的目标是让游客宾至如归。”
他缓缓地吸了一口气,又倒了一杯果汁。
“您贵姓?”他问道。
“埃文斯。您是这儿的警察吗?”
“是的,我是彪马区的治安官,也是圣博多的副警长。我们这儿的警察就是我和西德·杨,我姓巴伦。我以前在洛杉矶的消防局待了十八年,来这儿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这地方宁静惬意,你上这儿来因公出差?”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快又倒掉饮料,但他真的又那么做了。他倒进去的时候,痰盂剧烈地震动了一下。
“因公出差?”我问道。
这个大个子把一只手从他的肚子上拿了下来,伸了一根手指到衣领里,想把它弄松一点儿。“对,因公出差。”他慢条斯理地说道,“意思是,你有持枪许可证吧?”
“见鬼,有这么明显?”
“这要看对方在观察什么咯。”他边说边把脚放在了地上,“我们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吧。”
他站起了身,走到柜台旁。我把自己的钱包打开摆到柜台上,这样他能够隔着透明胶片查看我执照的影印件。我把洛杉矶警长发放的持枪许可证抽了出来,放在执照的旁边。
他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我最后还是核对一下序号。”他说。
我把枪拿出来放在他的手旁,他把枪拿了起来核对号码。“我看见你有三把枪的许可证,我希望你不要同时带三把枪。枪不错,孩子,不过没我的射击力量大。”他从屁股后面掏出他的加农枪摆在桌上,那是一把前沿式柯尔特自动手枪,举起来差不多得有行李箱那么重。他拿起来掂了掂,往空中一抛,接住它转了个圈,然后放进了后面的口袋。他把我38毫米口径的手枪推了回来。
“上这儿来是因公出差,埃文斯先生?”
“我不确定。我之前接到了一个电话,但是我现在还没和他取得联系,是个机密事件。”
他点了点头,眼神若有所思,比之前更加深邃、更加冷酷。
“我现在在印第安角宾馆落脚。”我说。
“我不是想打探你的事情,孩子。”他说道,“我们这儿也不是一直很太平,夏天偶尔也会有人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有时会有一些调皮的还会骑着摩托车闯进别人家睡个觉偷些食物,但没发生过什么真正的犯罪事件。这片山区没有什么强大的犯罪诱因,山里的人性情安宁。”
“是吗。”我说道,“不对,并非如此。”
他身体前倾,注视着我的双眼。
“就现在。”我说,“你们这儿就有一起谋杀案。”
他脸上的表情没有多大的变化,他仔仔细细地扫视了一遍我的脸。他拿起帽子戴在后脑勺上。
“那是怎么回事,孩子?”他冷静地问道。
“村子东边,往舞厅过去一点的地方,一个男人被击毙了,子弹从心脏穿过去了,他躺在一棵倒下的大树旁。在我发现他之前,我在那儿抽了半小时烟。”
“是这样吗?”他缓慢地说。“在斯比克?斯比克旅店过去?是那个地方吗?”
“是的。”我答道。
“你费了不少时间才决定告诉我,不是吗?”这时候他的眼神并不友善。
“我震惊了。”我说,“我过了一段时间才厘清思绪。”
他点了点头说:“我们一起去那边,开你的车。”
“去那儿没什么用。”我说,“尸体已经被移走了。我发现尸体之后正准备回到我的车里,突然一个持枪的日本歹徒从灌木丛钻了出来把我打晕了,然后有几个人把尸体抬走了,他们上了船,现在已经不留一丝痕迹了。”
警长走过去往痰盂里吐了一口唾沫,然后他又往火炉吐了一小口,好像在等火炉发出刺刺的声音,但现在是夏天,火炉是熄的。他转过身清了清喉咙说:“你最好先回家,躺在床上好好休息下。”他握紧了一只拳头。“我们的目标是夏天过来的游客在这里开心地度过他们的假期。”他双手都握紧拳头,用力地塞进裤子前面的浅口袋里。
“好的。”我说。
“我们这儿有日本的持枪歹徒。”警长含混不清地说,“我们得把这些人赶出去。”
“我看你好像并不喜欢那起案件。”我说,“听听这起怎么样?一个名叫韦伯的男人不久前在印第安角宾馆被猎杀了,刀从他后背插进去,而且是在我的房间。有一个人用砖头把我拍晕了,我没看见他。我醒来时,韦伯已经被猎杀了。此前我和他正在谈话,韦伯是印第安角宾馆的收银员。”
“你说这发生在你房间?”
“是的。”
“似乎。”巴伦意味深长地说,“你会给这里的镇子带来不好的影响。”
“你也不喜欢这起案子?”
他摇了摇头说:“是的,我都不喜欢。除非,你搬具尸体过来。”
“尸体我没带着一起。”我说,“但是我可以跑过去给你搬来。”
他伸手过来握住我的手臂,我从未感受过如此大的握力。“我不想你如此理智,孩子。”巴伦说,“不过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今晚夜色不错。”
“确实。”我说道,但是并没有移动,“我上这儿来找一个叫福瑞德·莱西的男人,他刚在保尔圣区买了幢木屋,叫鲍德温舍。恰好,我在斯比克区发现的那具尸体名字就叫福瑞德·莱西,我在他口袋里的驾驶证上得知了他的名字。还有很多细节,不过你应该不想知道这些细枝末节,不是吗?”
“你跟我一起。”警长说,“去一趟印第安角宾馆。你有车?”
我回答说有。
“很好。”警长说,“我们不开你的车,但你得把车钥匙给我。”
那个男人眉毛浓密卷曲,嘴里叼着一根雪茄,倚靠在门背上一言不发,看起来也没有要说话的意思。巴伦警长叉开腿坐在一张直背椅上,看着名叫曼西斯的医生检查尸体。我一个人站在角落里。那个医生骨瘦如柴,双眼凸出,面色泛黄,两颊长着醒目的红斑。他的手指都被雪茄熏黄了,整个人看起来不是很干净的样子。
曼西斯边对着死人的头发吐烟圈,边把他的身体翻了一个个儿放在了床上。他试图表现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样子。猎刀已经从韦伯的背上拔出来了,就放在他的尸体旁边。那是一把宽刃短刀,往往装在皮质刀鞘内佩带在腰间,刀的护手大而结实,堵住了伤口,血没有流到刀柄上,刀刃上却全是血。
“希尔斯·索巴克猎人特质2438号刀具。”警长看着这把刀说,“彪马湖周围不知道有多少把这样的刀,这种刀不好也不差。你怎么看呢,医生?”
医生直起身拿出一块手帕,他对着手帕咳嗽,然后看着手帕,悲伤地摇摇头,点燃了另外一支雪茄。
“看什么?”医生问。
“死因,还有死亡时间。”
“刚死不久。”医生说,“不超过两小时,他的身体还没开始僵硬。”
“致命的是那把猎刀吗?”
“别傻了,吉姆·巴伦。”
“有很多起案子。”警长说,“死者被下毒了或其他原因致命,凶手会在死人身上插上一把刀转移视线。”
“这样就聪明多了。”医生不怀好意地说,“这里发生过很多类似的案子?”
“我在这儿只遇到过一起谋杀案。”警长平静地说,“就是湖对岸的戴德·米查姆老人。他在谢地峡谷有栋简陋的小木屋。那段时间大家都没再见他出现,不过当时天气很冷,别人以为他窝在家里烤火休息。后来他一直没有露面,于是有人去敲了他家的门,发现木屋上了锁,所以他们以为老戴德下山过冬去了。后来下了一场大雪,他家的屋顶塌了。我们过去想帮他把屋顶用树胶修好以免他丢东西,但是我们发现戴德躺在床上,一把斧头插在他的后脑勺上。那年夏天他淘到了一点金子,我想应该是这个原因让他送了命,我们至今也没查出是谁干的。”
“你想用我的救护车把他运过去吗?”医生拿着烟指了指床上。
警长摇了摇头。“不用了,这是个贫困县,医生,我想用马运过去应该便宜点。”
医生戴上帽子往门口走去,那个浓眉的男人给他让了道,医生开了门。“如果需要我为葬礼出钱,告诉我。”医生说完就出去了。
“话不是这么说的。”警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