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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雪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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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吐蕃能够飞快地建立起来便可知道,它也必定是一种贵族制政权,而不可能是大一统的官僚政权,因为吐蕃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根本不可能建立起必要的文书系统。吐蕃到了松赞干布统治时期才开始从印度引入文字,而文书系统是官僚系统运作的前提。贵族制天然地有离心倾向,这种情况下,维系统一的关键在于最高统治者赞普是否能够持续地从外部攫取资源,能做到的话,赞普在与仅有本地资源的贵族们博弈时,便能拥有竞争优势。

松赞干布因此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努力。他击败吐谷浑,征服象雄王朝,掌握了雪域通往西域和中亚的几条重要通道,并由此可以威胁到丝绸之路从河西走廊到西域乃至中亚的部分路段。这些持续不断的战争带来了大量的财富,带来了赞普对于贵族们的优势力量,提升了整合能力;这也构成松赞干布的后续者们持续的战略基础。松赞干布与唐朝和亲,获得了一种额外的正当性资源,同时又引入佛教,他通过来自大唐的文成公主引入汉地佛教,通过来自尼泊尔的尺尊公主引入印度佛教。佛教是一种普世性宗教,不似多神的苯教,前者更适合一个统一王朝的精神需求。赞普与贵族们的政治冲突,于是又以佛教与苯教之宗教冲突的形式呈现出来。

长久以来,雪域高原上仅有略高于部落秩序的发展水平,松赞干布开启的这一系列努力,奇迹般地建立起一个令人眩目的政治秩序。但这一政治秩序很脆弱,雪域原生的是贵族社会,赞普则高度依赖于从这之外的财政获取,这种外部财政可以来自对高原以东汉地的劫掠,或者对高原以北丝绸之路的控制;因此能够通达这两个方向的安多、康巴与阿里,虽然无法成为吐蕃的政治或文化中心,却对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尤其是安多,东可入汉地,北可入西域,对吐蕃至关重要,这也是吐蕃在崛起之后首先要灭掉占据此地的吐谷浑的原因。安多与康巴可视作吐蕃的边疆,它们以特定的方式定义着吐蕃;倘若没有这两个地区,雪域将难以获得其政治秩序,无论这一秩序是如吐蕃时期内生的,还是如元代以后外赋的。从长时段来看,这两个地区也构成了雪域与中原得以拥有共享历史记忆的地缘纽带。

吐蕃的崛起依赖于各种历史机缘的耦合,无法复制,在它于842年(唐武宗会昌二年)崩溃之后,雪域高原无法内生地恢复普遍性的政治秩序,而只能形成一系列很小的区域性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秩序时的关键要素,不是像中原一样比拼哪种组织模式的效率更高,这种比拼要以资源丰富为前提;而是要比拼哪种组织模式的成本更低,这是高原资源稀缺状态所带来的一个根本约束。

在资源稀缺的小共同体中,最低成本的组织模式就是以宗教为核心形成的。各个小共同体的首领同时具有宗教身份,甚至以宗教身份为其首要身份,便可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秩序。雪域高原因此成为古代中国非常独特的一个区域,它成了教权有机会独立于政权之外发展起来的唯一的地方。另一个与此有相似性的地方是中世纪的西欧,世俗秩序崩溃,教权作为更低成本的组织模式,遂获得独立发展的机会,形成庞大的教会。两者的差别在于,西欧的资源匮乏不是地理硬约束所致,政治秩序还有内生性地恢复起来的可能;雪域则没有这个可能,只能等着外部世界以某种方式向其提供政治秩序,雪域则以其宗教性与外部世界形成特定的互动关系,并由此获得自己的历史哲学意义。

倘若政治秩序建立不起来,则雪域无法与外部世界形成有效互动,只能永远在匮乏困窘状态下挣扎;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通过外部世界输入政治秩序,是雪域的内在需求。雪域的秩序输入只能从东亚的帝国方向获得,而无法从印度方向或中亚方向获得,因为这两个方向由于其各自的特定原因,自身也处在一种政治低成熟度的状态,有待通过其他力量输入政治秩序。基于中原帝国与草原帝国的不同治理逻辑,甚至可以说,雪域的政治秩序,只能通过超越于中原、草原之上的普遍帝国才能获得,而这个普遍帝国也将因此真正成就其普遍性。 由此雪域才获得其完整的精神自觉,它也在这个意义上,与中原、草原、西域、海洋等等各种生态区有着深刻的共享历史记忆。

松赞干布时期的佛教传入,被称为“前弘期”。吐蕃末代赞普朗达玛灭佛,在短短数年间便让佛教遭遇到毁灭性打击,尤其是在吐蕃核心区域卫藏地区,佛教沉寂了颇久。到11世纪,皈依了伊斯兰教的中亚突厥人王国反复远征印度,印度的很多佛教徒被迫逃亡,他们顺着印度河谷最便捷的逃亡地便是阿里,就此开启了佛教在雪域高原的“后弘期”。佛教在阿里的复兴是所谓“上路弘法”;吐蕃崩溃之际从卫藏逃到安多的几位僧人留下一些宗教种子,吸引卫藏的人来求法,形成所谓“下路弘法”。阿里与安多这两个雪域的边缘地区,至此开始从精神上重新定义雪域高原。

后弘期的佛教不再像前弘期一样面对一个大帝国,而是必须面对大量部落规模的小群体;由于赞普消失了,当年因赞普与贵族的政治对抗而导致的佛教与苯教的冲突,也不再继续。这些小群体秩序的最初形成都是基于苯教,佛教的再次传入,顺势与苯教形成一种融合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从前弘期的“藏地佛教”到后弘期的“藏传佛教”的转型。

这一系列的约束条件,使得后弘期的藏传佛教都是以家族秘传为传播载体,秘传性必定会导致各传承系统的宗教解释有差别,且不易沟通,藏传佛教因此分化出非常多的教派,几乎一个部落就会形成一个教派。宗教秩序作为最低成本的组织模式,一跃成为雪域低成熟度政治的基本表达形式,形成在小群体规模上政教合一的结构。教派领袖的势力取代了世袭封建贵族的势力,成为雪域高原的历史动力。各教派的寺院变成了既是经济又是政治的组织,它们有时互相竞争,有时又结合成临时盟友,但始终都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 其他秩序都围绕着宗教秩序成长起来。

一些佛教大师们不断努力尝试进行改革,以改变令人不满的宗教状况,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几个大的教派,按照历史顺序,分别是宁玛派(红教)、萨迦派(花教)、噶举派(白教)、格鲁派(黄教),由于小群体秘传这一根本前提,每个大的教派下面仍然演化出大量的分支小教派。

雪域这种独特的宗教秩序,终于在蒙古扩张的时代获得了其政治性,高原与草原由此成极为深刻的联系。高原上的教派冲突与草原上的部落政治冲突,相互缠绕着向前演化,使得高原、草原的联系从元到清经历了复杂的历程。 雪域在此历程中获得了超越于彼此竞争的诸教派之上的普遍秩序,这是帝国对于雪域的政治秩序输出;雪域则因其宗教性,而实现了对于帝国的精神秩序输出。元明清三代,皆有以藏传佛教的宗教力量进行自我政治整合的做法,雪域高原的政治低成熟度,却使得政治高成熟度的东亚帝国获得了某种非政治的(前政治的)精神秩序的载体,以支撑起显白的政治叙事所无法负载的隐微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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