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振天是一个雄心勃勃的男人,他的血液里还洋溢着完整的猎人的天性。
一起打猎的伙伴,突然掀开人皮暴露出野兽的本相向他扑来,你要他撒腿逃跑甚至举手投降任凭野兽撕咬,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你已经把他杀了。相反,新猎物的出现,反而更加激发起他的兴奋与激情,积淀在他每一个细胞里的猎人元素都被凶险的敌情撞醒了,他的捕猎才华喷涌而出。
为了捕捉猎物,他能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也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沉着与冷静。但是,每当形势稍微放松的时候,只要夜幕降临,他都会想起他曾依靠过的那棵树,那棵在青春的茫然期给予他柔情与安慰的树。
那棵树曾愈合他自卑的伤口,那棵树曾输送他奋发的力量,那棵树的花还结出过他的花粉授予的果子。可也因此那棵树的枝条长得太过浓密,总是想把他包缠起来,把他也变成一棵树。
他说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棵树,他说自己就是一个浪迹天涯的江海客。
那棵树说,她愿意跟着他浪迹天涯,只要他不挣脱她的怀抱,无论他去哪里她都愿意跟着。
可是江湖险恶,他不是去游山玩水,而是去追逐猎物,双手抱着一棵树,拿什么来跟猎物搏斗?
他给她留下元稹的诗:“人生莫依倚,依倚事不成。君看菟丝蔓,依倚榛与荆。下有狐兔穴,奔走亦纵横。樵童砍将去,柔蔓与之并。”告诉她,如果不放他走,就算她的枝蔓再浓密,也会被人砍断。为了不被别人砍断成为柴火,他只能离她远去。
那是孩子出生后,他把她送回娘家,一次短暂的逗留,前番误会刚除新的争吵又起,负气离别后写的。
每一次的相会都带来负气的别离,每一次的别离都以为从此不再相见,却又一次次的和好重逢。年轻的婚姻总是打打闹闹争争吵吵自寻烦恼,总是想狠心地一刀两断,却又总是斩不断理还乱,每一次别离,都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尽管他曾明确地告诉她,为了保护她的安全,也为了保护孩子的安全,他们必须从此真正的一刀两断。但当他从别人打听来的消息中听到,她的枝蔓攀上了别的树枝,的确再也与他不再纠缠之后,他的心还是感到被粗壮的铁棍猛地撞击的疼痛。
那一夜,他不断地抄写李煜的《相见欢》:“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他隐隐地感到,这会是他作为文士的最后一夜,从此以后,他将不再为情所困,他将成为一个真正的、纯粹的猎人。
可就算一个猎人不再为情所困,每当秋风吹起、夜幕降临的时候,怀念的野草也总是抑不住地从心底冒出尖来,逆着节气的天律无边无际地疯长。